區企業復產復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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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復產復工實施方案

區企業復產復工實施方案

轄區能源企業,製造業、電子信息技術服務企業:

為落實河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為切實做好我區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職工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企業順利復工生產,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企業復產復工的條件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業的通知》(冀政辦傳〔2020〕4號),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若省、市出台關於企業復工復產的新政策,以新政策為準)。企業在復產復工時要嚴格落實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檢疫查驗和健康保護措施,滿足以下條件方可復產復工:

(一)防控機制到位

1、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復工復產企業要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措施,落實人員責任,建立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員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

2、嚴格返崗人員疫情核查。企業要建立返崗員工“花名冊”,摸排每名員工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和春節假期出行信息。外省返程員工,要嚴格落實隔離措施。對來自疫情發生省份的人羣要高度關注,積極組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摸底登記和排查工作,築好企業防線,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與確診和疑似感染患者密切接觸者、不明原因發燒者,要確認健康後方可上崗。要採取錯峯返崗措施,非關鍵崗位人員可延後返崗,在湖北的員工一律不得返崗。對外省返廠返單位員工要排查其抵石時間,按規定完善落實企業內部醫學觀察、自行隔離等措施,確保其隔離觀察14天並經體温測量正常後方可上崗。

3、做好防護物資和人員配備。企業要根據防疫需要,為員工配備口罩、手套、測温儀等防護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殺用品。有條件的企業可配備必要的醫護人員、防護裝備,做好突發情況應對準備。

4、全面開展廠區消毒。企業復工復產前,要對廠區內生產、生活、辦公區域進行全面環境衞生清理,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重點設施設備等部位要進行徹底消殺,保持良好通風,防止病毒傳播蔓延,確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區。

(二)內部管理到位

1、實行企業封閉管理。企業僅保留必要進出通道,並設置檢測關口,落實24小時人員值守,對進出人員、車輛嚴格檢查檢測,做好信息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廠區。要減少一般商務洽談、人員來訪等活動,原則上不舉辦人員聚集等活動,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手段開展商務交流。

2、嚴密員工健康監測。建立員工體温日檢測制度,在生產區、辦公區、宿舍區等點位設置檢測點,嚴格員工體温檢測,對體温異常的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公共區域每日消毒,重點區域增加消毒頻次。加強就餐衞生管理,保證食材安全、餐具衞生,採取分時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

3、落實崗位防疫措施。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廢棄口罩等防疫物品統一回收、集中處理。規範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輪崗排班,做到人員少流動、不串崗。對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的員工,立即送醫療機構就診治療。

4、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宣傳欄、微信羣等渠道,加強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的宣傳,提高企業員工的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儘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戴口罩、講衞生。教育員工正確認識疫情,科學防範疫情,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二、實行復產復工報備制度

2月9日24時後(若省、市出台關於企業復工復產的新政策,以新政策為準),企業要在具備上述復產復工條件的前提下,向區發展和改革局報備。企業應填寫《裕華區企業復工復產備案申請表》(附件1),《疫情期間復工企業職工情況登記表》(附件2),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應急預案》(附件3參考模板),《防疫物資儲備表》(附件4),簽署《復工企業疫情防控承諾書》(附件5),區發改局對材料齊備的企業組織進行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出具備案意見;
對材料不齊備的,一次性告知補正。企業經備案通過後方可復工,未取得備案企業一律不得復工。

三、加強復工後續監管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抓好企業內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企業復工後要採取24小時電話值班等方式保持應急聯繫,配合做好監督檢查。要每日梳理疫情防控情況,發現發熱人員要立即報告所在街道(鎮),並採取隔離防護等相應措施。對不符合規範要求導致出現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後果的企業,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區發改局要及時向各街道(鎮)通報企業復工備案情況。各街道(鎮)要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將企業防疫與轄區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確保企業疫情防控和生產順利進行。

(三)加強企業信息報送

各復工企業要認真落實日排查、日報告制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各企業對發熱人員篩查情況實行日報告,並按要求每日中午11點前上報《企業發熱患者排查及復工情況統計表》(附件6),若有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聯繫人:苗桂雲聯繫電話:8657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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