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7篇 教師職責:共建安全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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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是一份旨在保障教師工作安全的重要文件。它明確了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旨在提醒教師們需要時刻保持警惕,確保教學工作的安全和穩定進行。這份責任書對於提高教師工作保障意識,保護和維護教師的工作環境,促進教師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7篇 教師職責:共建安全校園

第1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安全意識,消除不安全隱患,使安全工作目標落在實處,學校校長與所屬各班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1、教師必須根據季節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安全防範、脱險自救的知識。

2、上課時間,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課堂。教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或做與課堂教學法無關的.事。

3、學生出現未及時完成作業,沒有當好值日生,與同學發生打架等現象,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引導,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學生忘帶課本、作業等,科任教師不能強求學生回家取課本或作業。

4、學生如因打架受傷、不慎跌傷、病症突發,教師應先實施搶救(送醫院),並及時報告學校和家長。

5、未成年人不準參與救火活動,不準參加營業性慶典活動,不準參與迷信活動。在校上課時間,教師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經學校教導處報請校長批准後才可以行動。

6、學生無故曠課或中途逃學,教師要及時追查去向,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7、對因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認真履行職責,班級內未發生任何安全問題的教師予以獎勵。

教師工作安全責任書7篇 教師職責:共建安全校園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教師安全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明確崗位安全職責,根據上級的要求,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按照“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教師對本教學班學生安全工作負全責,承擔本節課和本崗位學生安全管理責任。

1.上課時,任課教師是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節課內學生學習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組織活動應做好學生安全保護工作。

2.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及時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

3.每節課前清點人數,對缺勤學生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與班主任、家長溝通。

4.綜合實踐課、勞動課、美術課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師一定要進行指導,學生在上課時,特別是在操作時,老師不能離開現場,下課後清點工具並歸位。

5.實驗課教師不得讓學生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體和氣體,實驗前教師一定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認真指導,下課後要把儀器、藥品等歸位,關掉電源等。

6.體育或其它活動課不得讓學生離開集體,課前要教育學生,活動要講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適時、適量、適度;教師要把學生控制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掌握特殊體質學生的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學校內進行維修時,上課時間,科任教師要教育學生不要靠近、進入施工現場,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8.在微機室、實驗室等上課的老師,要引導和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下課後按順序排隊依次回到教室,嚴禁學生在走廊或樓梯上推搡、打鬧。嚴防因教師指揮不利,課前電源、器材、備品檢查不到位或教學組織不當,操作不規範,導致的火電災害和導致學生人身傷害。

9.音樂和體育教師在教師用品的'搬運和安裝過程中,不得學生參與,以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在教學過程中認真關注特異體質學生,講解指導到位,嚴禁實施動作不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教學方法,避免學生受到傷害。

10.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提出離開學校,必須有家長(或親屬)到校或與家長認真進行溝通後教師方準給假。學生應持班任教師假條離校,值班門衞應認真查驗核實,並做好登記。

11.正確處理好師生關係,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留懲罰性作業,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人身攻擊,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傷害和影響。

二、本着“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引起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追究教師相應行政和經濟責任,並在年終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

1.教師負責自己所使用專用教室及教具、電教設備等物資的保管和安全檢查。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放學後,要切斷所有電器的電源,門、窗要上鎖。每天堅持做好自己

所負責專用教室的設施設備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後勤取得聯繫,妥善處理,避免因發現不及時,報告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課時教師管理不到位,離開教學現場或曠課而致使學生出現受傷等安全事故;不按時放學,學生在放學途中出現意外事故。

3.課間學生髮生意外事故,樓內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樓外由操場護導員負責,中午在校吃飯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班級內由班任教師負責,走廊由樓層護導員負責、操場由操場護導員負責。

4.校內外大型活動時,教師無故未到場,班上的學生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盡到教育的義務,或教室裏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並未及時向學校反映,因而使學生出現的安全事故。

6.學生私自逃學未及時與家長聯繫並未向學校反映的;家長已向班主任通知學生有特殊疾病,教師未採取相應措施使該學生在教學活動中造成傷害事故。

7.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語言或行為不當所引發的意外事故。

8.遇緊急情況發生,教師和相關人員未到場或未在第一時間趕到所負責場所,出現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該教師相應的責任。

1.按照學校的特定時間安全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堅守和執行本崗位工作(包括放學、眼操、間操、大課間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的安全演練和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崗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防止學生傷害事故發生。

2.全體教師應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及時處理並報告直接領導(包組領導)和主管領導,防止因處理不及時或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學生傷害和財產損失。

3.每一位教師都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校園內撕瘋打鬧,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教師的安全工作考核與文明班評比,與評職、晉級、選拔、評優選先掛鈎,並且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此責任狀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師本人各保留一份,適用時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第3篇

一、生活教師是所管樓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管樓層學生在宿舍學習、生活、活動及在餐廳就餐期間(包括餐後活動)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二、生活教師要經常對所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了解及掌握安全自救小常識。要制定出安全防範措施有安全應急預案,力爭做到無安全事故發生。

1、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時依次有序進出公寓,保持所有樓道暢通。

2、嚴禁學生在寢室、衞生間、餐廳及多滑地段奔跑、追逐打鬧,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3、教育學生不得翻越欄杆,攀爬窗台、圍牆等。學生上下鋪須小心細緻,不得打鬧嬉戲。

4、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及棍棒、刀具等易造成傷害的物品帶入宿舍。

5、在管理期間,要隨時觀察學生動態,如遇學生打架鬥毆須當即制止並及時教育,如有學生致傷或重大疾病,須立即送往校醫室應急處理,視其程度再送至醫院,同時上報德育處及學部部長。

6、學生就餐、就寢時,要清查學生人數,發現人數不夠或學生有異常舉動,當即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7、生活教師要按時開啟和鎖閉樓道大門,禁止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宿舍,禁止學生私人留客住宿在寢室。如遇參觀活動,由生活管理員進行安排。

8、要耐心細緻做好節假日學生接送工作,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定。

10、教育學生“人人關心安全”,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及時報告。

三、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輕微事故4小時內,一般事故1小時內,重大事故應在10分鐘內或短時間內報告,隱患不報或延遲報告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五、對生活教師疏於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職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將按照學校的'有關制度,追究其經濟及相關責任。對於在安全工作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六、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生活教師、德育處各存一份。

第4篇

為進一步落實社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推動全鎮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加強對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確保全鎮政治穩定,淨化教書育人環境,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尚屯中心學校與 學校簽訂二00九年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各中國小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擺上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實行校長負責制,並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真抓實幹,加強學校治安防範機制,確保本單位社會政治穩定。

二、加強對學生安全其他各項工作的管理。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堅持學生整體、重大活動審批制度,凡需全校學生集體規模的重大活動,事先必需報經中心校審批。全年無嚴重、重大學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加強對學校飲食衞生工作的管理。學校要切實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專人負責,健全制度,措施具體,堅決落實責任追究制;學校要在教育局、中心校和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體檢;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無明顯品行問題和心理、身體健康問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全部持有健康證和教育培訓合格證,無證人員不準上崗,學校食堂內和校內直接或間接從事學生食品加工、生產、銷售的攤點,必需有衞生許可證;學校定期檢查飲食衞生安全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及時消滅安全隱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不得食用地上撿拾的一切有害食物,全年無學生飲食中毒事件發生。

四、加強對中國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法治教育。在開展的"安全教育月"活動中,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能力,教育學生非直系親屬不得隨其外出,或在有公路、電纜、電線、危房等不安全的場所滯留、玩耍。使學生非正常傷亡率控制到最低點。

五、積極增加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危房比例不得超過校舍總面積的0。5%,且能隨時鑑定、停用和改造,杜絕因校舍倒塌而造成師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六、與有關部門配合,取締學校200米以內的一切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歌廳、網吧、遊戲室等場所。徹底治理學校內部和周邊環境,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氛圍。

七、學校按照不同的季節上好安全教育課。如開學初,放假前,入冬時,夏季來臨時等。並將安全教育的內容整理歸檔。

八、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學校及周邊治安亂點得到有效治理,各類危害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及教學生活秩序的事件得到及時破獲並明顯減少。

九、廣大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普遍得到加強,校園保衞組織、規章制度健全,各項防範措施落實,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賭博、賣*嫖*、吸食毒品等社會醜惡現象,列重大刑事案件發生。

第5篇

為認真貫徹歷城教育局《20xx年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切實保障師生的安全,促進我校教育教學穩定、快速、健康、和諧的發展,學校實行“一崗雙責”制度,特制訂學校教師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3、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過程中,做到認真負責,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5、上班時間(在校)不要進行酗酒、打撲克、禁止在校吸煙等。

6、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

1、在學校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安照規定給學生布置作業,不佈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有義務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圍牆,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準時上、下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進行不正當的遊戲、參加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4、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上課時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教師要按時上課,提前一分鐘侯課,鈴聲一響必須在教室從上課鈴響到本節課下課時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上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上課期間不準在接待家長和客人,不得離開教室,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學校、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不得接聽電話、看報刊雜誌及與上課無關事。如果由於教師上課不及時或離開教室,學生出現任何問題,則全部責任由該教師承擔。

5、實行每節課點名制,發現缺課學生,任課教師要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繫,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任課教師沒有及時向班主任反映,學生出現問題由任課教師承擔;如果任課教師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了情況,而班主任沒有及時進行處理,產生後果則由班主任承擔責任。

6、任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滲透安全法治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

7、體育課,必須做好課前準備(器械認真檢查是否複合要求合格),學生上課鈴響前帶到操場,上課鈴響後必須進行規範性上課,學生上下課帶隊均由體育教師負責,如教師不到位,學生出現問題,教師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鈴響後學生沒帶到位或紀律較混亂,均屬於沒有及時上課。

8、眼保操時,前一節上課老師必須看班,等眼保操做完後,方可離開教室,否出現安全等其它事宜,本人負責。

9、放學排隊班主任必須護送學生離校,維持班級學生秩序。低年級班主任必須把每一個學生交給接孩子的家長。各班必須按學校鈴聲有秩序地排隊下來,排隊時間全體學生必須都按時排隊,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讓學生排隊。放學排隊時,大隊部要負責校內全面組織管理工作。

9、放學後,教師留下輔導學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師本人必須留在教室,不能讓學生留學生,低年級學生要親自交給家長或護送學生回家,發現留學生而教師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間學生髮生事故者,則由該教師承擔全部責任或一定責任。

10、衞生大掃除時間班主任必須合理安排,和學生一起打掃衞生,加強衞生時的安全教育,並做好相應記錄,不得利用此時間做其他任何事情。由於教師不到位而出現問題由班主任共同承擔責任。

第6篇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一崗雙責,責任到人”的原則,預防和減少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努力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環境。按局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凡體育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體育場地、器材等都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使用。

2、根據學校《重大疾病學生統計表》清楚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針對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等嚴重疾病的學生堅決不能安排運動,學生可以自由活動。

4、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1、體育教師必須在上課鈴響前,組織學生排隊、帶隊,要實行點名制。

2、體育教師無論是在上課還是訓練運動員時要認真組織,不準學生離開。

3、要嚴格課堂、訓練組織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和衞生教育,體育課不準戴帽子、圍圍巾、衣服內不準裝刀、筆等防礙安全的雜物,防止運動創傷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4、體育教師在上體育課或訓練運動員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5、上體育課時,體育教師不得提前下課,課後要及時組織收拾好體育器材。

6、訓練運動員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到校、離校和訓練期間的安全。

7、由於身體原因不能參加上體育課的學生,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確實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體育教師不要強求。

8、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都要不推、不等、不拖、及時處理,同時通知有關人員,並協助家長或醫護人員照顧好學生。

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名之日生效。學校檔案室和體育教師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學期結束有效。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了規範值日人員安全工作管理,我校決定實行“行政人員帶領有關教師值日,”的值日製度,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安全工作職責。

1、值日教師牢記工作職責,實行“誰值日、誰負責”,考核公平公正。

2、配合學校完成好當日學校規定的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4、配合總務處督促各班做好教室和包乾區清潔衞生,並對其進行檢查和評分,搞好保潔工作的監督檢查。

5、配合學校搞好集會紀律整頓,做到集會排隊快靜齊,會場安靜。

6、監督檢查各班學生做好課前準備,敦促學生遵守課餘紀律,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7、即時處理當日學生的偶發事件,及時向上級彙報。

8、巡視課餘學生休息和學生在食堂就餐情況,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嚴防意外事故發生。課間操必須提前到樓梯口指揮學生上下樓梯,嚴防踩踏等意外事故的發生。

9、協助門衞搞好學生進出校門的工作,避免學生擁擠和意外事故發生。

10、遇到停電或天氣突然劇變等情況,有責任維持的正常秩序,並及時通知學校做好有關方面的應對工作。

第7篇

為貫徹國家、盛市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班隊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繫,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工作總結《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5、重視做好“學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10、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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