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4篇 勞動合同協議優化,創造員工福利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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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即在員工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涉及到特殊情況時的補充協議。此協議是對勞動合同的具體規定與約定,旨在保障員工與企業權益,維護勞動關係的穩定。

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4篇 勞動合同協議優化,創造員工福利共贏!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員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4篇 勞動合同協議優化,創造員工福利共贏! 第2張

第2篇

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三條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十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篇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46—20______)。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頒佈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於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於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於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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