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之勞動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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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用人單位與自己簽訂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應該要重視合同的內容,也需要關切合同中到底有什麼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協議書之勞動合同協議,供大家參考。

  

協議書之勞動合同協議

協議書之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第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書之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_______小時、每週_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附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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