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承諾書6篇 食品安全承諾:守護您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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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各級政府、企業和個人應當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保障承諾,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管理,提高食品生產和經營質量。保障食品安全承諾書是食品安全保障的重要形式之一,旨在形成一種行業自律的機制,共同維護食品安全和健康。

保障食品安全承諾書6篇 食品安全承諾:守護您和家人的健康

第1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不採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製品。不採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採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採購使用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採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採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採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僱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衞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一)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採取措施確保採購的原輔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採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保持清潔。應採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週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乾淨衞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食品生產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採用生活飲用水製成。

(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並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八)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採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間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衞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後方可上崗,並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應保持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頭髮應置於帽內,進入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通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責任。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創造條件儘快使用電子台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和中文説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保障食品安全承諾書6篇 食品安全承諾:守護您和家人的健康 第2張

第2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不採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製品。不採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採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採購使用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採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採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採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僱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衞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一)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採取措施確保採購的原輔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採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保持清潔。應採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週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乾淨衞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食品生產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採用生活飲用水製成。

(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並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八)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採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間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衞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後方可上崗,並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應保持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頭髮應置於帽內,進入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通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責任。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創造條件儘快使用電子台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和中文説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第3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不採購使用非定點屠宰單位供應、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製品。不採購使用無合法來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醬油等調味品。不採購使用非食用鹽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採購使用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採購使用腐爛、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魚、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動植物。不採購使用無合法證照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及食品用產品。不採購使用無食品名稱、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包裝不完整或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不僱用無健康合格證明人員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經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經營《食品衞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三、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一)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輔料生產食品;應採取措施確保採購的原輔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應使用獲證產品。

(二)原輔料貯存時,應根據貯存要求採取措施確保原輔料的質量安全。盛裝容器應保持清潔。應採用先進先出原則對庫存合理週轉。

(三)原輔料在使用前,應經過檢查,確保原料乾淨衞生,適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及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五)食品生產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要求;與食品接觸的冰或水蒸氣等應採用生活飲用水製成。

(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原輔料、半成品與成品有效分離,並確保與食品接觸的設備、工具等表面清潔,防止交叉污染。

(八)應按照確定的生產工藝程序進行食品生產,應採取有效控制食品熱處理時間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衞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一)應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後方可上崗,並每年體檢一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應保持個人整潔,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飾物,在加工場所內應禁止吸煙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頭髮應置於帽內,進入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輔料間的交叉污染。

(四)負責人和主要生產人員應學習和熟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應通過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培訓,提高其對產品和質量安全的認識,明確其責任。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創造條件儘快使用電子台帳。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和中文説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和商場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五、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商場給予的處罰。

第4篇

為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自覺規範餐飲服務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我(單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學校食堂與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持有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從事餐飲業經營活動,保證食品的衞生與安全。

二、認真履行食品衞生安全責任,依法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責任,主動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消費者及社會的監督,認真強化和落實本單位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加強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保證所有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臨時的和新參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四、保證建立食品及原料採購索證和驗收制度;保證從食品原料採購、食品加工銷售,實施有效的全過程質量管理;保證所採購的食品及其原料索取發票,有效證件與記錄相一致;保證禽畜肉類等原料從食品加工廠、集貿市場或商場定點採購;保證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製品,不使用劣質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本單位。

五、保證不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以及未列入國家新增品種公告目錄的食品添加劑;不採購使用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添加劑;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

六、保證不採購使用標籤標識不全,以及包裝破損或超過保質期的食

七、保證具備餐飲消費安全的環境條件、加工設施和相關輔助設備。熟食間嚴格做到專人、專間、專用工具、專用冰箱(櫃)、專用消毒設施,嚴格執行餐飲加工、操作、儲存等過程衞生要求,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證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飲)具、用具。

八、保證明確本單位各崗位工作人員衞生責任,認真督查各崗位工作人員履行衞生職責情況,認真落實餐飲業有關衞生法律法規中的各項衞生要求,爭創餐飲食品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a、b 級單位。

九、保證本單位不超過接待能力承辦宴席,承諾一次承辦5桌以上宴席,書面報告石河子市衞生局衞生監督所;同時做好各類食品的留樣並冷藏保存至少48小時。一旦發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石河子市衞生局衞生監督所報告。

十、認真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的滿足消費者的要求,做一個誠實信用的餐飲業經營者,積極配合衞生監督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背,願承擔一切責任,懇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第5篇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營造我校餐飲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三、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四、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五、嚴把食品原料採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並建立食品採購與進貨驗收台賬,不採購腐敗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師生使用。

七、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6篇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質量安全職責重於泰山。身為中國白酒第一品牌的供應商,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是我們一切安全生產加工的安全前提,為了全面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嚴格依法組織生產,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職責,持續保證食品生產質量安全,承擔企業食品安全的社會職責,遵守企業用良心生產食品的道德觀,共築食品安全防線,為此我公司向社會以及__集團公司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做食品就是做良心”的觀念,以對社會和大眾負責的態度,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職責,理解社會和羣眾的監督。

(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垂範自律,保證食品質量安全,靠質量佔領市場,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

(三)嚴把進廠關,嚴格對原輔料的驗證,杜絕不合格的原輔料進入生產加工過程和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及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

(四)嚴把生產關,按照國家標準和相關要求組織生產,保證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過程及關鍵控制點管理規範。

(五)嚴把出廠關,強化檢驗制度。確實做到對產品進行批批檢驗,保證出廠檢驗結果準確,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決不出廠。

(六)實現產品質量的追根溯源。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和添加劑採購使用制度以及原輔料驗證、過程控制、出廠檢驗及產品銷售等全過程記錄,發現缺陷產品及時召回。

(七)我將信守以上承諾。本《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一式兩份,本人和物資採購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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