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5篇 就業承諾書: 確保成功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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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是一種重要的就業文書,用於推薦或確定候選人的工作崗位、職位、薪資等。作為求職者或用人單位必備的文書,它們直接關係到雙方的利益,也是一個標準化的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環。

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5篇 就業承諾書: 確保成功職業生涯

第1篇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5篇 就業承諾書: 確保成功職業生涯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第3篇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户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繫,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繫兩次;

3、若家長聯繫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第4篇

為明確學生的專業目標,培養適銷對路,保證學生畢業後順利就業。學生繳費註冊後,甲方與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第二條:乙方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學業期滿各項考核合格,取得甲方頒發的大專學歷證書,甲方為其推薦就業。

第三條:經甲方推薦,用人單位同意錄用,乙方本人亦同意,用人單位面試合格錄取後,視為推薦成功。若乙方被用人單位非自身原因辭退,甲方可為乙方再推薦就業。

第四條:乙方合格畢業後,甲方把乙方推薦到正規企業,月薪不底於當地同行業的工資平均水平。

第五條:乙方在校期間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不為乙方推薦就業。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屢教不改,受過嚴重處分(處分被撤銷者除外);

4、不服從甲方安排實習,不按甲方要求實習或實習鑑定不合格者(見實習鑑定);

第六條:乙方主要以所學專業為主要就業方向,但因乙方自身因素,經甲方兩次推薦均無法適應該方向就業時,則乙方應改變就業方向,由甲方往其他就業方向推薦。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就業跟蹤服務二年,在乙方和用人單位之間起到重要的橋樑作用;乙方有配合甲方做好就業跟蹤服務義務,隨時如實提供自己的工作情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日起生效。

第5篇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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