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專業總結5篇 "獨覽法學之道:探尋專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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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旨在研究法治原理與法律制度,為構建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貢獻力量。法學專業涵蓋多個學科領域,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學習法學需要具備紮實的法律理論知識,以及對社會現象和人類行為的分析能力。通過深入研究與實踐,法學專業為培養具備執法、律師、法律顧問等職業能力的人才奠定基礎。

法學的專業總結5篇

第1篇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被統一安排至北京市__區人民法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__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一個月。

__區人民法院坐落於____街地段,從外觀上看,大樓的建築風格宏偉氣派、樸實嚴肅,頓時令人敬畏。走進裏間,辦公設施現代化程度高,衞生打掃得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的感覺。辦公室裏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其實是由兩部分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當事人通道,後面則是審判庭和法官的辦公室,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的地方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同時也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帶着一種敬畏感,我們進入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們的是民二庭的庭長和她的書記員。我們先被帶到一個會議室,開了一個簡短的會議,説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隨後我們就被各自分配到帶我們的法官那裏了。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需要我做的工作不多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着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裏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閲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件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幾次訓練之後我很快便能熟練地獨立完成一件卷宗的整理裝訂。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便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多次在法官的帶領下參與旁聽。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庭審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民二庭主要是處理一些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所以只需要在小法庭中即可,雖然簡單但量大,因為這是日常生活中發生得最多的案件。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大多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壓倒對方,這使得嚴肅的法庭往往成為原被告雙方吵架的地方,審判也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映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起離婚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雖然雙方對離婚沒有異議,但由於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就不能進行缺席判決,因為這涉及到人身關係,後來法官幾經周折才撥通了被告的電話,在電話中詢問了被告的意見之後才最終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呢?

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得還遠遠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往往碰到一個案子的具體問題就得去翻閲法條,另一方面,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説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後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次實習僅僅只是一個開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地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歎説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以後多找機會鍛鍊。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只有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然後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並重新指導實踐才能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穫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__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以及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實習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有益於我的整個人生生涯。

法學的專業總結5篇

第2篇

我是____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實習參加工作之際在學校和____法院共同安排下進行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是本次實習鑑定: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____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___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____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説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衞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第3篇

20__年2月19日到3月20日間我在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麼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繫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為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鍊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裏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抬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抬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瞭解了我們的來意後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並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於保密方面的。聯繫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麼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裏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説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行政上訴狀。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週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裏,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事實上離婚上訴狀。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鬥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裏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瞭解。

在法院裏呆了個把月,對這裏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佔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抬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後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 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係錯綜複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後,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係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 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於撤消(20__)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請求,當時聽了後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麼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麼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隻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採信而不能撤消,由於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 並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 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在庭審後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裏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裏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麼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着,總以為基層法院裏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後,才瞭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裏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並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裏總想着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着極大的幫助。

看着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説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第4篇

法律一方面是規則體系,另一方面是意義體系。不識意義體系,法學可能淪為沒有價值依歸的“匠人之術”;但反過來,無知於規則體系,自然難領意義體系之奧妙。法律實踐之要義正在於將規則體系與意義體系相結合,在於實現“死法”與“活法”的互動。“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調”,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地不是待在書齋裏閉門造車,而是能夠為中國法治的實現貢獻其力。

雖然現實中司法的圖景也許不容樂觀,但是那絲毫不應成為我們懷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一個理由,我們始終要對此抱有信心,誠如蘇力所説:“未來並不遙遠,此時此刻不就是我們曾經眺望過的一個未來嗎”。

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嗎?今天的法制現狀不是比過去更為完善嗎?在這樣一種理念的引導下我想我們的實習才更有意義,才更加有價值,要不然實習前對法院和法律抱持着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實習完之後卻失落而回,一下遁入悲觀之井,從此也便只能“坐井觀天”。

雖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處,也感覺到法律很多時候也很無奈,但是我從來都覺得法律有總比沒有好,良法又比惡法要好,雖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決紛爭的一種較好手段,柏拉圖不也經歷了這樣一種認識過程嗎?其早年認為人治——由哲學王來治理國家是最好的,可是他最後也不得不承認法律之治雖然不是最好的,但仍然是一種不得已的也是較好的治理手段。

我上個學期在__律師事務所實習,在這裏我有幸認識了x老師,不僅蒙受其關懷和教誨,還與其建立起了深厚的師生關係,由此我研究生期間也便產生了第二位導師——胡__律師。x老師就如一位嚴父,他做事態度極度認真負責,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時候要求我起草代理詞時還要加一個詩性化的標題,於是我寫了“莫讓浮雲遮忘眼”、“莫待無花空折枝”等代理詞,剛開始有時候甚至覺得他有點“不近人情”,覺得有些東西沒有必要那麼較真,但是慢慢的我從不慎喜歡到逐漸被“格式化”了,如果説現在我寫的每一個法律文書都還有點自己鮮明的個人風格的話,那麼我想這種個人風格的形成也離不開x老師的嚴厲教導,當然還有__老師文風和邏輯思維的潛移默化之影響。

追隨x老師實習期間我起草了上百份的法律文書,也有機會和他一起或者單獨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這些經歷讓我有了初步的實踐基礎,使我看問題有了自己的視角,使我寫作法律文書有了立法化的思維,能從多角度去論證一個問題,這種思維也帶到了我寫作論文的過程當中,我發表的《人事保證的法律適用及立法選擇》以及《對贓物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這兩篇文章便深深地帶有這種立體化、多維度思考問題的印跡。

經歷了律所和法院的實習之後,我也感覺到了律師和法官的思維有着鮮明的不同,即律師是帶着“有色眼鏡的”,很多時候甚至可以“自説自話”,而法官則不同,法官是訴訟“蹺蹺板“的中軸,應保持中立,否則會讓抗衡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失去平衡,從而引發社會的不安定。

在一中院實習期間最大的收穫就是讓我遇到了研究生期間的第三位導師——賈科姐姐,科姐是我很佩服的一位女法官,她漂亮大方、知性而有氣質,她不僅在法學思維上影響了我,同時在為人處事以及如何在法院等機關單位求得生存等技巧方面也點撥了我,我知道她沒有僅僅將我當成一個過客——實習生來對待,而是將我當成了弟弟一樣的關心和教育,這一點我深為感動。

媽媽從小就教育我説:“不怕別人對你壞,就怕別人對你好,別人對你壞你可以一笑了之,但是別人對你好你卻得一輩子都得記住”,由此我也將她當成了自己的姐姐,在課題進展緊張時、在她身體不好時我都願意主動幫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當然同時也讓自己多獲得了一次學習和鍛鍊的機會。科姐的法律思維很好,每次和她討論問題都能讓我有耳目一新之感受,我想這是我在學校所學習不到的,還有她寫作風格上簡潔明快,和__老師一樣沒有多餘的廢話,這也讓我受益匪淺,同時在科姐交代我寫的案件審理報告時我都不自覺地將自己的散文

化風格帶到了其中,摻雜了自己的個人感情(雖然我一直覺得法院判決書也沒有必要寫得冷冰冰的,完全可以寫得生動活潑一點),但我想這是自己學生時代的青澀所致,“到什麼山就要唱什麼歌”,到了法院的地盤上就要遵循法院的文風,要地將其當成公文來寫,而不能寫成抒情散文或其他。

當然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得感謝我的導師__老師,她是我隨同x老師和__實踐的橋樑和紐帶。他嚴謹而不失温和,嚴格而不失慈愛,他的優美文風、他的認真負責都深深地影響了我,還記得__老師研一時教導我的九個字“更主動、更細緻、更認真”,加上後面常説的三個字“更陽光”,這十二個字雖簡短但藴含的內容卻是極為豐富,我想為人處事之法則都可以鑲嵌於這十二字訣之中。總之,我的實踐之旅要感謝三位恩師給我的諄諄教誨和悉心培育,他們那雷厲風行的做事風格,那一絲不苟的工作態度都深深地影響了我,使我在今後的學習和工作當中能夠少走一些彎路,再一次衷心地感謝謝他們!

這次實習雖然只是求知的朝聖路上短暫的一次旅行,但是它也許將會成為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那幾步之一,因為它讓我的思維有了很大的改變,也讓我進一步開闊了視野,使我今後更加註重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是源,實踐是流,沒有理論的指導實踐將會是荊棘叢生,讓人寸步難行;而沒有實踐的推動理論也將會是一灘死水,沒有任何生機。

第5篇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__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__年x月x日至x__x月x__,我在x__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瞭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着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於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裏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諮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基層司法所擔負着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瞭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瞭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瞭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製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牆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麼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麼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瞭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後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t;蓮山 課件 >但在法律諮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諮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係。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諮詢工作的放鬆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羣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後,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羣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願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迴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羣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範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説,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羣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幹羣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係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於對法律知識的不瞭解,往往在瞭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後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麼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麼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羣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複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瞭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説,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於擺脱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羣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週的實習瞭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後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於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於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並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於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於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着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後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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