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銷售合同4篇 「完成銷售之前必須知道的商品銷售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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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銷售合同是商業活動中常見的合同形式,旨在規定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交易的安全和順利。該合同可以是簡單的口頭協議或正式的書面合同,需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格、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關鍵信息。

商品銷售合同4篇 「完成銷售之前必須知道的商品銷售合同條款」

第1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根據以下各項條款達成一致而簽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單獨包裝的貨物均應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標準包裝。如遇交付貨物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更換。

2.每個包裝箱內的清單、使用説明書、質量證書、保修卡等所有資料應齊全。

2.乙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後乙方應把下列單據提交給甲方,甲方於收貨後__________日內付清上述貨款:

1.乙方隨同貨物交付提交所供貨物的技術資料。應包括每套設備的中文技術文件。

2.乙方在交貨時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維護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的、投標文件所述同一產品,並完全符合投標文件關於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

2.在質保期內,如果貨物數量、質量或規格與投標不符,或證實貨物有缺陷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_天內應免費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_天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1.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按規定的時間付款。

2.如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付款,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礙按時付款、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在情況發生後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對方。對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付款時間。

4.除合同條件第八條規定外,無責方可要求違約方賠償,賠償費按貨物總價以每天的__________計收,直至交貨或付款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誤期貨物或服務合同價的__________。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無責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將情況通知甲方。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從協商開始__________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請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1.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除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3.合同特殊條款是合同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二者相牴觸,以特殊條款為準。

商品銷售合同4篇 「完成銷售之前必須知道的商品銷售合同條款」 第2張

第2篇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下列條款,並嚴格執行。

二.從簽訂之日20天起供貨,3天內供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交貨期的,可順延交貨日期。

三.交貨地點,運費負擔:在需方工地交貨,運費與卸車費均由供方承擔。需方須提供離貨車15米以內的存放地,如超出距離由供、需方協調解決。質量及驗收標準:以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廠標優等品為標準,加工產品除外,按供方所提供的樣板驗收。由於陶瓷燒製過程複雜,所供產品的色澤基本與原版相同,允許稍有偏差。

四.驗收方法:貨到後由需方派員以抽查的方式驗收。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驗收。

五.結算方式:貨款的支付分一次完成,具體方法如下:需方在簽訂合同時支付總貨款的30%做為定金,計人民幣:元;需方驗收合格後七天內即付清餘款 元。

六.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須徵得對方同意並協商後按需簽訂補充協議書

七.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約後,即有法律約束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本着共同發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1、甲方授權乙方為xxx (地區、市、縣)經銷商,經銷甲方所經銷的xx品牌xx系列產品。

4、供貨程序:乙方填寫書面《訂貨申請單》,經甲方業務人員確認傳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確定該批貨款到帳後,三日內發貨。

5、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所在市(縣)的車站、貨運點,運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地區不同, 2-10元運費/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目標銷量為x萬元,甲方給予返利? 獎勵,否則不予返利。

1、甲方應根據市場狀況策劃產品宣傳、廣告及促銷活動,乙方有義務配合。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合法證件,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產品的聲譽,杜絕銷售過期變質產品和經營假冒侵權產品。

3、乙方應在所經銷區域做好網絡分銷的發展、監控,並承擔責任。

4、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所需的與甲方產品有關的任何銷售數據,並做到準時、準確、完整。

1、甲方產品原則上不予退換貨,因產品包裝或配送出現差錯,甲方退換。

2、自進貨之日起五日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同意可進行產品調換。該批產品甲方承擔此運輸費用,乙方不得自行銷燬。

3、因乙方倉儲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律不予退換貨。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甲方規定目標之內的需求計劃,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在合同規定區域以外銷售或分銷甲方產品,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價格銷售政策,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銷售假冒產品及其他造成甲方產品不良影響的,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執行45天內,如乙方沒有達到kb類店50%以上的鋪貨率,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書中規定的終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會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知識、技術等甲方認為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人或為自身目的使用。

1、本合同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合同簽署後,如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貨款,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終有效簽署人為甲方營銷副總經理以上職位者。

第4篇

鑑於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於面積數據,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願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套內使用面積等於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於各功能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卧室、起居室(廳)、廚房、衞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櫃等(不包括陽台部分)。

二、面積種類:本協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後,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後得出的面積數據。

三、面積約定: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四、誤差處理一: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餘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據後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後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後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定退還買受人。

七、面積數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及本協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税費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對面積數據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實例:為有利於本協議的理解與適用,現舉例説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牆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牆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牆周長4*10=40米,牆厚30釐米,門寬100釐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數據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後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100平方米但大於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於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差價款數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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