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健康管理制度5篇 校園健康管理,促進學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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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是指學校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而制定的規章制度。其目的是提高學生健康水平,預防和控制疾病,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該制度包括體育鍛煉、食品衞生、基本醫療等方面的內容,旨在營造一個健康、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

學生健康管理制度5篇 校園健康管理,促進學生成長

第1篇

第一條 學校學生健康檔案管理,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保障學生受教育的權益,明確學校在學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責任,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學生在校期間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的國家法律、教育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依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的學生範圍:我校在校學生。 第四條 學校設立由主管校長負責的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部門(體衞藝處),負責制定服務細則,指導、協調各部門工作,建立相關部門協調管理機制。

第五條 體檢分為新生入學體檢和規定體檢。學校按教育部規定對在校學生進行常規健康體檢後,應建立體檢健康檔案。

第六條 新生入學體檢時間為入學後第一學期;其餘各年級學生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七條 新生入學體檢所涉及的與學籍管理的有關異常健康情況,學校必須如實上報有關部門,不得拖延、漏報、瞞報。

八條 新生入學體檢中發現異常時,學校應當在有效時間內進行復核,經縣區級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學校將根據規定辦理緩學或休學。

第九條 學生入學後,學校應當建立在校學生個人健康檔案,以寫實的形式記錄學生在校期間體能測試,重大疾病,因病休學、復學情況,體檢資料等內容。

第十條 學生體檢後,學校及時彙總、上報體檢數據給上級主管部門,並對學生存在健康問題進行分析,制定預防措施。

學生健康管理制度5篇 校園健康管理,促進學生成長 第2張

第2篇

鑑於目前學校、幼兒園處於延期開學期間,首先介紹開學前學校應當開展的工作。開學前這段時期非常重要,需要學校、幼兒園提前部署、準備各項工作,這部分工作準備的充分與否,直接決定着開學後各項防控工作開展的效果。

一、審查、完善本校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體系,結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強防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在內容上要把常態化的傳染病防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對處置與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要求相結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間,也要重視安全管理問題。因此,完善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需要審查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與疫情的預防、監測、發現、報告制度有機結合,制度是否科學、規範、明確、完善、實用。

規定消毒隔離用品採購流程,開學前對消毒藥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護用品配備齊全、充足,保障防護用品質量,制定存儲和使用管理規定,設計本校統一規範的消毒記錄表,明確污染物處置流程。

安排晨檢、午檢責任人,制定晨檢、午檢工作記錄表,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信息完整和登記準確,規定審核和彙總晨檢、午檢信息的責任人、時間和內容。

3、兒童和學生因病缺勤信息的彙總、報告、病因追蹤制度

設置專人負責機制,安排專門負責人統管全校相關事務,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設置晨檢、午檢責任人。強化晨檢、午檢責任人在開展晨檢、午檢工作中及時發現學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並彙總、報告至學校、幼兒園設置的專門負責人。專門負責人負責因病缺勤信息的彙總、聯繫家長和病因追蹤。

建立教職員工、學生和兒童健康電子檔案,對教職員工、學生或兒童是否在京、返京時間、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觸新冠肺炎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牽涉重點疫情地區(或發生疫情的小區)以及治療康復、醫學觀察、自我隔離等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信息。根據掌握的信息,提前確定開學後需要進行主動監測和健康巡查的學生或兒童以及監測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確依法保護學生、兒童的個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明確並落實信息報告人,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明確新冠疫情、傳染病信息報告流程,並在學校、幼兒園顯著位置張貼報告流程,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逐級上報學校各項工作的進展和處置情況,發現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附近的醫療機構或者基層組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採取隔離治療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完善學生、兒童及家長信息數據庫,登記並檢查監護人或照料人的聯繫方式是否準確和有效,設置緊急聯繫人,便於發現學生或兒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園、非正常缺勤、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時,確保能夠及時告知其家長。

制定適合本校情況的人流錯峯管理方案,規定不同年級入校、放學的不同時間,提前劃定不同班級的家長接送地點,實現開學後教師、學生錯峯上下班、上下學,分散人流。

開學前組織校醫或保健老師開展有針對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術線上培訓,制定針對師生的多種形式、多種途徑的新冠肺炎宣傳教育方案,使師生能夠正確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點傳染病的預防方法、主要症狀和疫情報告標準、報告流程。

對於必須提供住宿服務的學校,應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強宿舍防控疫情要求,減少住宿人員,做好宿舍防護,強化宿管員責任,制定衞生清潔、消毒、通風工作方案,設置巡查負責人和巡查職責,明確應急情況處理方案,規定宿管員與班主任老師信息通報機制。

制定內部人員聯繫及矛盾的發現、調處方案,及時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況的用工及請銷假制度,調整財務相關規定,依法保障教職員工因患病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工作報酬及合法權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傳染病防控機制,責任到人,將校內疫情防控作為第一要務

1、成立由校長負責的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擔校內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具體負責實施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制度,配合衞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檢查,及時審核、報告疫情信息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情況。

2、建立健全應對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工作責任制度,校長、副校長分工負責,並將責任分解到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責任到人。

3、按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兼職衞生保健教師,寄宿制和學生人數600人以上的學校應設立衞生室,其他學校設置保健室,配合衞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預防工作,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傳染病的預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傳染病、疑難病症及時隔離送醫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並在開學時組織一次演練

結合演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開學後發現疫情疑似或確診病例、其他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對校園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食堂、宿舍、辦公室、洗手間、樓道、門崗等活動區域或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師生高頻接觸的設施設備進行衞生清洗、消毒、通風,配合衞生部門的檢查、排查與確認。

這項工作,學校、幼兒園已在春節前開始並每日都在持續統計、排查。防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在京、返京時間、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觸新冠肺炎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牽涉重點疫情地區(或發生確診病例的小區)以及治療康復、醫學觀察、自我隔離等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信息並按規定報備。

加強對學生、兒童的心理健康和負面情緒疏導工作,尤其是對準備會考、大學聯考的學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點疫情地區的學生、兒童,通過網絡、電話多種方式給與必要心理諮詢和疏導。

開學時,學生、兒童集中返校,將會加大疫情擴散的風險。因此,學校、幼兒園在開學準備階段要儘量完成新冠疫情與傳染病防控管理各項制度的修訂完善,開學後應積極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各部門、各班級、校醫室或衞生保健室應當積極履行職責,嚴格落實疫情各項防控措施,執行疫情預防、監測、發現及報告等工作任務。具體來講,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工作:

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掌握學生、兒童返校入園信息,密切關注師生髮生疫情情況。開學時,應當對返校學生、兒童進行體温檢測、返校或入園登記,體温異常的不能進入校入園。對於寄宿制學生,需要詳細記錄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經疫情重點地區和人員接觸情況。開學後,還學要每日做好學生、兒童的體温檢測與異常排查,做好日常疫情監測記錄。

對於外省市返京師生,學校要及時登記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經疫情重點地區和人員接觸情況,並落實14天的居家隔離觀察措施,對於密切接觸者要落實醫學觀察措施,嚴格禁止未滿隔離觀察期的師生返校。並且每日對隔離觀察期的師生進行追蹤和記錄,及時彙總信息進行上報。

3、對於返京師生、隔離觀察期滿的師生返校後,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其身體狀況和病毒潛伏期,對這部分師生進行一定期限的健康巡查,一旦出現可疑症狀立即報告,同時採取隔離治療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對進出校園人員務必進行體温檢測,對拒絕接受體温檢測以及體温異常的人員有權拒絕其入校入園,對未佩戴口罩的進行勸阻。禁止校外人員及校外車輛入校,對與學校、幼兒園工作有關、確有必要入校入園的相關人員,應當進行體温檢測、檢查其證件,進行信息登記並限制其離校時間,盡最大可能杜絕輸入性病源。

定期、定時、定點,嚴格按照正確的方法,對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食堂、宿舍、辦公室、洗手間、樓道、門崗等活動區域或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師生高頻接觸的設施設備進行衞生清洗、消毒、通風,保障校園衞生防疫環境,及時清理垃圾、污染物。

晨檢、午檢責任人,應當每日定時做好晨檢、午檢工作,做好工作記錄,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信息完整和登記準確,並及時將信息彙總至專門負責人,專門負責人做好審核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等工作。

對於社會實踐、課間操、運動會、家長會等集體活動,應當暫停,在可能發生近距離接觸的環境中,要求師生正確佩戴口罩並儘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將不同年級上下學的不同時間通知到家長,入校入院時,安排充足的教職員工或志願者在學校、幼兒園門口附近執勤,禁止家長在學校、幼兒園門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員密集。放學時,由班級老師按照本年級放學時間護送學生、兒童到學校劃定的本班級家長接送點,確保將學生、兒童安全交接給家長。

發現在校師生身體異常、突發疾病或傷害,學校要及時救治、通知家長,對於涉及咳嗽、發熱發燒等疑似新冠肺炎的情況同時報告給附近的醫療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的學生給與密切關注,發現不適情況,根據情況及時施救並通知家長。

發現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例、其他傳染病患者,要立即予以隔離,對其發病時間、發病地點、發病人數、主要症狀、密切接觸者、已採取的措施等信息,以最快的時間、方式報告給附近的醫療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附近的基層組織和教委,並撥打120送醫治療,將情況通報其家長,穩定好家長情緒。協助衞生健康部門進行徹底消毒,對其接觸的人員進行隨訪,要求接觸者配合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11、對因疫情、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兒童,必須在恢復健康,經有關醫療機構確定沒有傳染性並出具有效的病癒證明後予以復課。在學生、兒童及家長出具了符合條件的證明後,學校、幼兒園不得違法違規拒絕學生、兒童復課復學。

12、學校、幼兒園應當依法支付教職員工因患病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工作報酬。對因疫情等原因引發的內部員工的負面情緒及時疏導,對內部員工矛盾、學生之間矛盾及時進行排查、調處,避免引發矛盾激化。

13、通過學校、幼兒園官網、公眾號、微信羣等網絡形式,以及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兒童、家長和教職員工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幫助師生、家長提高防範意識、瞭解防治知識,引導師生、家長科學做好防護。

14、除了學校、幼兒園的內部防控,學校還應當積極參與聯防聯控,與學校所在地定點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相互傳遞學校及周邊疫情信息,積極獲取專業指導,對學校、幼兒園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委和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衞生健康部門,請求支持和幫助。

15、發現受疫情影響、生活無人照料的學生、兒童,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將信息報送至學校所在地街道、鄉鎮政府兒童督導員,協調兒童督導員按照《民政部關於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及當地的貫徹落實政策,落實學生、兒童臨時照料、救助保護措施,避免發生學生、兒童無人監護照料的情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學校、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各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強疫情監測、報告、處置的敏感性,引導所有師生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和能力,嚴防疫情蔓延。如果未依法執行防控措施或發生疫情瞞報、緩報、謊報的,學校、幼兒園及直接責任人員、相關負責人則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責任。面對疫情,不僅學校、幼兒園壓力大、任務重,居委會、村委會、醫療機構等很多單位同樣面臨艱鉅任務。疫情防控無小事,各單位均應同力協契、共克時艱。希望學校、幼兒園,堅定信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依法有序推進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

第3篇

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生體質健康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體育鍛煉意識,培養體育鍛煉的能力,養成科學的生活方式,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長效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按照學校《關於加強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學校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鍛煉、體育競賽、班團隊活動、家校協同聯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體育健康教育宣傳引導,讓家長和學生了解運動在增強體質、促進健康、預防肥胖與近視、錘鍊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學生體育與健康素養,增強體質健康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每週開齊3課時,確保任何教師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

全面落實大課間制度,每天安排學生進行30分鐘課間操活動,每節課間要求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值周生督促檢查。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着力保障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要求班主任和體育老師利用釘釘羣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鍊內容、鍛鍊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要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鍊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要求體育教師聚焦“教會、勤練、常賽”,逐步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課教學模式,每學期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要開設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團活動,鼓勵學生利用課餘和節假日時間積極參加籃球、排球等項目的訓練;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全員體育競賽”活動,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體育教研組要定期進行集中備課和集體研學,適時對體育課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學校把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管理體系。高度重視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參與、體育鍛煉和競賽、健康知識、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積極探索將體育競賽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參加體育競賽的,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進行評價。要健全家校溝通機制,及時將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家長,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_年修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對體質健康管理內容定期進行全面監測,建立完善以體質健康水平為重點的“監測—評估—反饋—干預—保障”閉環體系。中學部認真落實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製度和抽測複核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真實、完整、有效地完成測試數據上報工作,研判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制定相應的體質健康提升計劃。

要統籌安排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細化體質健康管理規定,將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中,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康促進校長、班主任負責制,通過家長會、家長信、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學校將學生體質管理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和經常性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考核體育教研組的重要依據。學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學生體質健康科學管理。

第4篇

為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鍛煉、體育競賽、班隊活動、家校協同聯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體育健康教育宣傳引導,讓家長和中國小生了解運動在增強體質、促進健康、預防肥胖與近視、錘鍊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學生體育與健康素養,增強體質健康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國小一至二年級每週4課時,國小三至六年級每週3課時,確保任何教師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

全面落實大課間制度,每天安排1小時的大課間活動,每節課間要求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值周生督促檢查。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要求班主任和體育老師利用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鍊內容、鍛鍊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體育老師和班主任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鍊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要求體育教師聚焦“教會、勤練、常賽”,逐步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課教學模式,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要開設武術、田徑、足球等社團活動,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積極參加足球、武術、田徑等項目的訓練;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全員體育競賽”活動,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體育教研組要定期進行集體備課和集體研學,適時對體育課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學校把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管理體系。高度重視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參與、體育鍛煉和競賽、健康知識、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積極探索將體育競賽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參加體育競賽的,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進行評價。健全家校溝通機制,及時將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家長,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對體質健康管理內容定期進行全面監測,建立完善以體質健康水平為重點的“監測—評估—反饋—干預—保障”閉環體系。

要統籌安排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細化體質健康管理規定,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康促進校長、班主任負責制,通過家長會、家長信、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學校將學生體質管理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和經常性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考核體育教研組的重要依據。

第5篇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學生心理素質的需要,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當代獨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點,面臨更嚴峻的形勢。因此,在國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不僅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相關制度如下:

1、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結合實際滲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逐步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專兼職心理輔導員和班主任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加強對師資隊伍的理論和實踐能力的培訓,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隊伍的素質。

3、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堅持預防為主,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實效性。

4、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將心理健康教育積極有效的滲透到學科教育中。開設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課或專題講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學常識,幫助學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5、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不同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開展個別諮詢與輔導,健全心理諮詢室(或心理輔導室),設立心理健康預約信箱和網上諮詢,對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給予直接的指導,排解心理困擾,並對有關的心理行為問題進行診斷、嬌治的有效途徑。對於極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並轉介到醫院或心理診所。

6、依託科學的心理健康教育軟件,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建立好學生心理檔案。

7、重視網上家長學校建設,強化家校聯繫,指導家長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9、注重對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及時總結經驗,並有效的指導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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