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5篇 校園防溺水,關乎校園安全——談學校防溺水責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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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學校必須認真履行防溺水安全責任。編制並實施“學校防溺水安全責任書”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旨在讓學生和家長了解學校的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該責任書應涵蓋學校管理、教育、巡查等方面,確保學生在學校內外的水域中安全無虞。

學校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5篇 校園防溺水,關乎校園安全——談學校防溺水責任的重要性

第1篇

隨着天氣轉暖,各地學生溺水安全事故頻發,教訓慘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工作責任狀,要求各班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各班主任要盡到如下責任。

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教育學生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溝渠、水庫、水潭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二、教育學生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三、教育學生課餘時間、節假日嚴禁到河邊、水塘等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嚴禁登山、爬坡、上樹、採花等。

四、學生到校園後不得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請假手續。

五、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洗澡必須在家洗。

六、教育學生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八、學校每查處一例在河邊玩耍、洗澡的學生,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到校並作出保證,並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園,以確保安全。

九、對拒不配合學校工作,不執行學校規定的,由班主任向學校彙報,學校將出具轉學證明,勒令轉學到全封閉學校學習或休學。

學校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5篇 校園防溺水,關乎校園安全——談學校防溺水責任的重要性 第2張

第2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3篇

汛期將至,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教訓慘痛。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溺水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發生意外。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學生在家期間(含在家與學校的路上),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上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到校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請家長認真閲讀本責任書並履行相應職責,簽字後讓學生帶回學校存檔。

第4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5篇

隨着炎熱的夏天到來,因青少年兒童冒險玩水導致溺水身亡的慘痛事故時有發生。溺水,已是孩子的頭號殺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緩。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迫切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履行孩子監護人職責,不論你有多忙,時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校特與家長簽訂責任書,提醒並明確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三、鑑於以上兩條,家長要做好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嚴厲禁止學生到河、溏、池、沼、溝渠、河道挖沙坑地帶、水庫主幹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區、污染水域等野外水域玩耍和游泳。嚴格要求學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一會”: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學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

四、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委託好第二監護人。請各位家長要做到對學生的“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歸時、知內容)。

五、家長要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六、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消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七、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八、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認真執行本責任書,教育學生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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