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4篇 "打造結實信任基石——深入解讀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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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是指建築項目開工前,由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簽訂的一種合同。該合同確定了工程項目的範圍,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質量、安全等要求,雙方在此基礎上開始建築工作。合同起到規範、監督和保證建築工程的順利推進,並確保各方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施工合同4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有關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2承包範圍及工程內容:某地中心二期a棟基坑支護工程。

1.3合同總價: 224510.4元,大寫:貳拾貳萬肆仟伍佰壹拾點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單價:180元/㎡ )。

其中,合同總價為固定總價,含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費用,但不含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及税費等。

2.1雙方預定本工程土釘牆護坡工期:暫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況作相應的調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4.3乙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及權限。

5.1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質資料及詳細地下管網和地下構築物資料等有關施工的工程地質資料,並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技術要求方面的資料。

5.2開工前負責清除現場地上、地下障礙物(包括在用地下電纜電線、管道設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保護措施,並向乙方現場及書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之間的通道,滿足施工運輸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5.4開工前解決現場施工涉及市容、環衞及夜間施工的擾民問題,確保工程按時開工和施工的正常進行。

5.5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施工所需證件,併為乙方免費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工程質量及進度,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各單位之間的矛盾。在乙方自檢合格後,由甲方組織檢驗並辦理驗收手續,協調土方開挖和邊坡支護之間關係,土方必須配合邊坡支護施工,按邊坡支護要求進行土方開挖,以保證邊坡支護安全為前提。

5.7及時發出必要的指令、確認和批准,並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並支付資金。

5.8甲方須保證降水效果,降水之後施工現場能夠滿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邊坡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因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沉降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1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質量、技術、安全方面的規定,遵守甲方的有關現場的規定。

6.2根據工期和施工現場條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嚴格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保證投入足夠的施工機械及人員,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糾正出現的偏差。

6.3乙方對本工程技術方案及工程實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確保自工程開工至基礎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 間內,確保邊坡安全。

6.4確保安全生產,負責處理本方責任造成的事故,並承擔其相應費用。

6.5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執行甲方的規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格式和內容提交各類報表、計劃、方案、措施、記錄、名單、證明等文件或資料,參加甲方召集的會議。

6.6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或難以克服的困難,乙方及時向甲方報告。

7.1甲方按照有關設計資料、現場完成工程實際情況及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標準,對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方可辦理有關工程驗收及竣工手續。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簽定後乙方進場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30%,護坡工程完工後退場之前付款至合同總價的70%,土方回填後一週內結清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材料發票)

9.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1甲方不能及時給出明確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10.2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和合同約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須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乙方須按協議約定每天支付工程總造價0.3‰的違約金。

10.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結束全部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違約方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項責任及義務,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11.5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按國家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12.1乙方的現場文明施工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並滿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進行良好的協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不經甲方許可而妨礙、阻撓它方的工作,或破壞它方工作成果,否則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施工合同4篇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在原合同簽定的總價基礎上新增加裝修項目。新增加項目由甲方在現場確定,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原合同條款規定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新增加工程名稱:2、 新增加工程地址:3、 施工內容:甲方現場決定要求乙方增加裝修項目內容。(附:增加裝修項

5、 開竣工日期:根據原合同簽定的日期增加(即開工日期: 年

1、乙方應按原有合同條款內容規定施工,保證施工工期、工程質量。

2、新增裝修項目內容中甲乙雙方責任、義務應按原有合同條款規定執行。

3、甲方現場要求增加的裝修項目,經雙方現場確認,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付新增加裝修項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現場增加裝修工程項目,乙方應保質保量嚴格施工,不得拒絕執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裝修項目清單,甲方確認;現場增加裝修項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後拒絕承認。

6、新增裝修項目中的材料、工藝要求、技要標準、驗收標準按原合同條款執行。

雙方如發生因新增裝修項目有關的任何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工程完工後,雙方對新增裝修項目內容有爭議,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應向原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爭議後,雙方應首先對已完成新增裝修項目工程量進行登記並蓋章確認,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達成一致,雙方以原合同附件(裝修工程報價清單內容)為基礎現場確認增加裝修項目內容。

1、 增加裝修項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補充,與原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 新增加裝修項目合同附件與新增加裝修項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內容與合同正文不一致時,以合同正文為準。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誠達建築安裝工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採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並清除地表雜草,然後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負責本工程施工範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

工程竣工拔工程總造價的98%。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2%,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後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第4篇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保護消費

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區(縣)___路___弄(村)___號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其中:

垃圾清運費:______,税金(3、41%):____其他費用: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1、本工程執行dbj08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説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1、甲方工作:(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現場交底。(2)指派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上海市建築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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