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車輛管理制度4篇 校車精細管理:馭車安全出行

來源:巧巧簡歷站 6.34K

學校車輛管理制度是為了規範學校車輛使用而制定的一項重要規章制度。該制度旨在保障校園交通的安全和秩序,確保車輛使用合法合規,提高交通效率。通過明確各方責任、制定嚴格的使用規則和標準,學校車輛管理制度為學校師生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也促進了校園的和諧發展。

學校車輛管理制度4篇 校車精細管理:馭車安全出行

第1篇

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於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儘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裏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 、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繫修理單位,儘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説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採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後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並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着裝整潔。不允許酒後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並予以紀律處分。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後,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學校車輛管理制度4篇 校車精細管理:馭車安全出行 第2張

第2篇

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衞,予以放行並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1、門衞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衞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准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後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衞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衞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衞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3篇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後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後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後經院領導批准。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後勤公司總經理批准。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准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4篇

1、學校辦公室負責所有車輛的'日常管理,按日對駕駛員進行考勤;

2、學校車輛應首先確保公務用車及職工通勤,用車應先經辦公室報領導批准,統一安排,其他任何人無權私自調用車輛;未經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因私自出車造成的後果,除責任自負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停薪、停職或解聘處分;

3、燃油由辦公室購卡統一充值,每月記錄行駛里程及加油數量,按月統計油耗,發現超支嚴重追究駕駛員責任;

4、駕駛員要認真記錄好加油數量及對應的行駛里程錶,月底統一報辦公室統計;

5、辦公室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嚴格考核;一年內無責任事故給予一定獎勵,安全意識不足、安全知識不達標禁止上路;

6、凡車輛保養、維修、更換配件等,由駕駛員申報,由定點維修單位造出預算,交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指定修車店修理;

7、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因個人責任違反交通規則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8、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定期清洗車輛,做到車外無灰塵,車內衞生整潔;

9、平時要加強車輛保養,保持良好技術狀態,並做到小故障不過夜,大故障及時修理;

10、教職工上下班專車及校長專車停放北校區,其他車輛停放南校區,駕駛員要做好車輛入庫及保管工作,確保停車安全;

11、招生期間車輛由招辦和辦公室協調解決,燃油費用計入招生成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