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7篇 工廠安全,規範生產: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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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是企業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文件。協議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案、應急預案、設備維護保養等方面,旨在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工廠生產效率。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7篇 工廠安全,規範生產:協議書

第1篇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工廠安全生產協議書7篇 工廠安全,規範生產: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分包班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等。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班組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施工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三、各施工班組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四、不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挖孔作業。

五、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驗收合格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六、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八、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訂立時間:20年月日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責任書。

全年確保不發生因工傷死亡事故或一次兩人以上重傷事故,不發生火災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一)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二)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氣等要害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項。

(四)及時向乙方企業負責人傳達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指示。

(五)與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築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六)乙方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乙方負責所使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驗收合格等事項,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持證上崗,並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九)作業場所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並按規定設置照明和疏散標誌,不得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乙方負責在承租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造成單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含甲方房屋及設施)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負擔。

(一)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責任書》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二)本責任書生效時間從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4篇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發、承包雙方安全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發包人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2、發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3、工程項目開工前,發包人必須對承包人安全資格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對承包人的安全資格和安全保證條件審查,應包含下列內容:

(1)《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經理的《註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證》。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上崗情況。

(5)配備的機械、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開工前發包人必須對承包人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

5、承包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現場代表和安全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

6、不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對承包人在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必要時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可令其停工整改。

1、承包人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承包人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承包人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一拖公司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4、承包人應當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施工人員超過30人的,需設置專職安全員;施工人員在30人以內的,需設置兼職安全員。

5、承包人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現場代表和發包人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特殊作業、危險作業施工時安全員須現場監督。

6、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7、建設工程施工前,承包人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8、承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9、承包人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衞生標準。承包人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10、承包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11、承包人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3、承包人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並配專人管理。

14、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5、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6、承包人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承包人應自覺接受發包人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人安全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必須及時整改。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人安全部門。

18、承包人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包人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承包人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 本協議一式四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二份,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時簽署、同時有效。

第5篇

乙方:身份證號:電話:為了保障小區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切實營造一個安全、清潔、方便、和諧的人居環境,經徐貴橋社區談論決定,聘請乙方負責門衞工作,為了明確雙方權責,特制定本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小區的門衞管理,負責本小區樓宇巡查、安全協防、小區保潔、車輛看管等相關工作。

二、乙方實行24小時輪崗工作制,即隨時必須保證在工作崗位,確保小區的安全。

三、乙方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巡查、和善服務,熟悉小區內業主的基本情況,對單獨進入小區的陌生人員進行詢問,核實身份後方可放行。

四、對推銷員、收舊貨、小商販等流動人員必須有業主帶領方可進入小區。

五、對運出貴重物品,如家居、家電等,需業主對門衞口頭説明才可放行。

六、維持車輛進出秩序,保證車道暢通,按位停放,禁止大型貨車或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非小區車輛在小區內過夜停放。

七、維護小區治安秩序,負責小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的看管、協防盜竊等犯罪活動,發現不安全因素應果斷處理,立即報警;如遇小孩意外傷害應及時通知其家長。

八、小區院內環境保持清潔,做到小區院內無紙屑、塑料袋、煙蒂等垃圾,勸導本小區業主自覺把生活垃圾扔到指定位置。

九、代收完好的信件、快遞並妥善保管,及時通知相關業主。

十、工資待遇:按每月 結算,乙方要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不缺勤、不空崗、不叫無關人員代崗,上班時嚴禁飲酒,做好職責範圍內服務工作,認真負責,確保90%以上業主滿意。

十一、聘用、變更、解除和終止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十二、免責事項,乙方在聘期內發生的意外情況(如疾病、傷殘、死亡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篇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責任制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制度。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有直接責任;

二、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四、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五、認真做好崗位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三級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六、支持班組兼職安全員工作,督促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每月底集中交項目部備查;

七、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事故,應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違者給予警告罰款,清除,凡屬清除班組所涉及的工資,需待工程竣工驗收後方給結付。

第7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協議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協議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協議。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協議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協議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協議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並按協議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協議,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協議生效後,在協議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協議方,應按協議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協議,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協議,提出終止協議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協議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協議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協議後,可視為本協議解除。

3.本協議(包括協議附件、補充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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