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產責任書:從基礎施工到管理實踐的全方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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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集合是對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落實,也是公司維護自身安全經營的舉措。其內容涵蓋了施工現場的各個方面,重點關注安全生產責任人員的角色和職責,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產責任書:從基礎施工到管理實踐的全方位保障

第1篇

一、施工企業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的職責範圍為房屋建築施工、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確保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億元產值死亡率不大於全國平均水平。

從事建築活動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證率達10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取證率達100%。

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層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確保實現本年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目標。

施工企業應制定和完善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級簽訂責任書,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防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定期分析本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防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施工企業要增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建設,保證必要的經費投入,確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認真組織展開對本企業在建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和巡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督促各施工項目部、班組、一線作業人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縣住建局下發相關文件等規定,增強安全生產管理,嚴防事故發生。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即時消除隱患。

施工企業應制定本企業建設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實施預案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並定期組織演練。

四、四級及以上重大事故約談凡發生四級及以上重大事故時,縣住建局對施工企業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實行約談,被約談單位應將事故向區建設局作出書面報告,同時,主要負責人要到區建設局彙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和安全隱患防範措施。

五、年終考核縣住建局年終對施工企業實現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責任目標情況實行考核,對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表彰;對未實現安全管理責任目標的單位和責任人,取消參加本年度建設系統或全國、全省、全市全區評選先進等活動的資格;並實行通報批評。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集合7篇 集成安全生產責任書:從基礎施工到管理實踐的全方位保障 第2張

第2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393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責任,切實做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本《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各單項工程在施工與管理中,為確保各類建築物工程施工安全、試運行安全、度汛安全、防火以及防盜等安全,保證不發生重傷殘或人身死亡事

故,各類較小工傷事故控制在1起範圍以內,各類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1、受業主委託,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範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完全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為工人繳納保險。

8、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有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牌,存在安全隱患地方必須立即進行處理和標識圈定。

9、施工單位必須與各施工班組簽訂《工程施工安全目標責任書》,並要求各施工班組必須與工人簽訂《工程施工個人安全目標責任書》。

10、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包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宗旨,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與規範化,確保大豐市川東港20xx年度工程建設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參建各方的安全職責,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國務院令第393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等法律、法規,結合水利工程的特點,建設管理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訂本《水利工程安全生產責任書》,以明確各方職責,作為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1、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選擇符合安全資質、安全信譽良好的施工企業承包施工。

2、根據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任意壓級壓價、拖欠工程款,為確保安全措施經費足夠到位創造條件。

3、工程開工前,應當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線管等各類隱蔽資料,積極配合施工企業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4、督促監理單位、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鼓勵監理單位、施

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自覺執行國家及行業安全管理的先進技術標準,爭創一流企業。

1、受業主委託,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的法律、法令、法規的行為予以查處。

2、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佈置,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3、應隨時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管理,按操作規範與規程作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處理整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規定》和《關於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對所承擔的水利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施工單位法人代表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現場安全施工負第一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

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生產 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採取措施嚴格執行。

5、施工現場應健全各類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現場定期安全檢查與會議制度,各類設備、設備的安全驗收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內業資料管理制度及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及職責等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施工臨時用電、腳手架及高處作業防護、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驗收制度,對無驗收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適用。

6、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的各項法律、法令、法規及興業規章、規程等管理規定,嚴禁各類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同時加強安全日常檢查,對存在在的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工人安全防範意識,特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8、施工中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建設管理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

第3篇

為加強施工期間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儘可能減少工程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影響,確保道路施工順利進行和該路段內的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特簽訂安全責任狀如下:

(一)依法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執法職能,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運行環境。

(二)指導企業安全隱患大檢查,監督乙方路是交通安全責任,提高乙方安全機制運行效能。

(三)嚴格落實抄告制度,不定時抽查乙方建設項目的交通安全設施維護情況,督促乙方對施工作業區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對不予配合的,一律聯合有關部門予以告誡、通報、組織召開現場會、責令限期整改、抄報等處理。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並上報有關部門。

二、乙方對施工路斷安全生產負總責,負責以下安全事項的管理:

(一)嚴格遵守有關施工作業,安全生產的'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施工審批的有關安全要求;應承擔交通設施維護責任,可以由設施公司、施工單位分解落實。

(二)建立、健全各級安全升官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現場安全人員,負責施工人員及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建立交通安全設施日常巡查制度,組建專職巡查小組,負責施工作業區交通安全設施的巡查、維護及搶修工作,每6小時不得少於一次。乙方不得擅自遷移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因施工損壞的設施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如遇惡劣天氣、車輛碰撞、人為移動設施等情況造成設施破損或移位,乙方應通過檢查及時發現,並在發現情況或接到通知後4小時內必須完成搶修工作,並通知人反饋。

(四)施工工作必須按《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20xx)和《城市道路施工作業交通組織規範》(ga/t-900-20xx)的規定設置明顯的施工警告標誌、限速標誌、導向標誌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涉及夜間佔道的施工項目必須增設照明燈和警示燈具。

(五)施工期間,必須將施工作業現場一切機械、物品應放置在施工封閉區域內和不妨礙正常交通的道路外,其任何部位不得伸出封閉區外。在封閉區內過夜的機械、物品數量、位置必須在方案中明確並徵得相關部門同意,但人員不得在封閉區內過夜。

(六)施工人員往返施工現場、施工車輛載人、載物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施工人員不得在封閉區域外活動,確需要橫穿公路時,應觀察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辛苦下迅速通過。施工作業人員及進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工作的其它人員,必須遵守城市道路作業相關規定。施工負責人和現場負責人應隨時檢查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

(七)施工車輛不得超載、超員、貨車車廂內不得載人,作業中應開啟警示燈及危險警告燈。作業車進出施工作業區應遵守確保安全的原則,從封閉車道的尾部進出,嚴禁隨意停車、裝卸物品。

(八)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指令,並加強溝通。如遇突發事件、警衞任務、惡劣天氣、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應服從暫停施工、恢復交通和停止施工的指令;發生各類重大傷亡交通事故或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不穩定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防止事態擴大釀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

施工單位或施工人員因違反本責任狀的要求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第4篇

為了確保安全施工和你的身體健康,自你進入本項目工作之日起,必須服從本項目的安全管理,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傷害,自覺遵守以下條款: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嚴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高處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扔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3、不準攀登腳手架或井架上下;嚴禁乘井架吊籃;隨手關閉物料提升機平台防護門;不得在塔吊吊臂下方停留或作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非電工持證人員不準拆裝電氣設備和拉接電線;不準綁紮和移動電氣開關使用其失去保護功能;非機操工持證人員嚴禁啟動、操作、使用機械設備。

5、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檢查其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不得使用無安全防護和有故障的機械設備;在使用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向管理人員報告。

6、不準坐靠扶手欄杆和卧睡在腳手架上及屋面、陽台等臨邊處;嚴禁在無防護措施的建築物周邊、洞口臨邊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和作業;不準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交叉作業。

7、嚴禁燬壞或擅自拆除安全設施;因作業必需,臨邊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8、不準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未經批准在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嚴禁非火警時擅自移動、使用消防滅火器材;嚴禁移動防護設施。

9、作業時不準冒險蠻幹或嘻哄打鬧;嚴禁酒後作業。

10、宿舍內嚴禁使用煤氣灶、電飯煲、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加熱電氣;嚴禁男女混居;禁止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不得在工地打工、住宿。

11、發生事故後要積極搶救傷員和財產,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12、項目部要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落實好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給施工人員提供一個安全、文明的施工和生活環境。

13、對施工管理人員違反以上條款的命令,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而造成事故,將由發令人承擔全部責任,知道追究刑事責任。

本人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經濟處罰,直至被清退出場,造成事故的願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

第5篇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層層分解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形成安全生產自上而下逐級考核、自下而上逐級負責的局面,本公司特與項目部簽定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確保不發生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力爭實現輕傷事故零目標。

(二)控制人身輕傷和一般施工事故,事故頻率控制在1‰以內。

(六)文明施工建立常態管理機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七)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體系、安全生產工作體系為重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遵章守紀、反習慣性違章為中心,突出"以人為本"、安全文化教育;以貫徹落實為主線,加強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從被動防範管理向源頭控制管理轉變,從施工人員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識轉變。

(九)遵章守規,不發生"三違"(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1、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規規定,為責任人提供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環境。

2、在工作中,項目部有義務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維護責任人的合法權益。

3、對責任人確實無能力整改的安全事故隱患,項目部有責任協調、督促有關部門給予解決。

(二)責任人(土建施工單位:南京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1。嚴格遵守業主、管理公司、監理公司和公司及項目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2。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經常教育、檢查、指導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3。認真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貫徹執行本崗位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任務。

4。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使職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應急能力,提高安全素質,做到"四不傷害"(我不傷害自己,我不傷害他人,我不被他人傷害,我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5。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有關人員報告;對本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7、保證土建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條件滿足施工安全需要,文明施工符合標準。

8、保證安全專項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和足額投入,落實到位。

(一)責任期限內,項目部負責人每月25日前對責任人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二)目標完成情況考核後的獎懲辦法,按項目部、公司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和處罰規定以及《安全施工協議》進行獎懲。

(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不予考核。

(二)如簽訂本《責任書》的雙方發生爭議及協商解決無效時,可申請項目部安全生產組仲裁直至公司安全生產部仲裁。

(三)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項目部負責人、施工單位責任人、安全質量部各一份。

第6篇

為提高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結合實際,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施工企業簽訂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以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施工企業年度內,不發生死亡事故、一次重傷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2、對各級檢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3、施工企業年度內創縣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小區)達到50%以上。省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小區)壹個以上。

4、施工現場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檢查評分達75分以上(含75分)。

5、各專項方案備案實施率達100%,大型機械設備備案、驗收、檢測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6、企業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每人每月到我縣所屬在建項目檢查不少於2次;外地施工企業總公司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到我縣所屬項目進行檢查不少於2次。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總時間的80%,項目總監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於本月施工總時間的50%。

7、嚴格遵守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和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無違規行為。

1、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擅自進行工程項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部門內崗位和相應責任人。

3、施工企業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新動向、新問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會議要有記錄。企業安全管理相關科室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明確,施工班組天天有檢查且有記錄、項目部每週有檢查且有記錄、企業每月有檢查評比考核且有記錄。

4、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的`組、拆、裝必須持有起重機設備安裝資質,組、拆、裝方案編制、審核等必須達到規範要求,經過備案、檢測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腳手架、施工用電、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須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並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須按規定備案,並組織專家論證。

6、民工生活區內要乾淨整潔,食堂生、熟菜要隔離;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灶、電水壺、液化氣。

7、確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時上報並嚴肅查處各類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事故,對事故堅持“四不放過”;及時發現和整改事故隱患。

8、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相關技術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應積極參加各類有關技術、安全和特種作業方面的教育和培訓;項目部成員持證率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到100%、上崗安全教育率達到100%、換崗安全教育率達到100%。

9、按規定監督發放職工(農民工)工資,杜絕因拖欠職工(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事件。

10、施工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嚴格禁止向相關工作人員行賄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1、對住建局在督查、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安全隱患問題,住建局安全監管部門適時進行通報。對於存在相對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報達兩次的企業,由住建局對企業進行約談。

對接到通知後不參加約談或約談後同年度內再次因安全問題被通報的企業,住建設侷限制其在我縣承接業務三個月。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全面完成責任目標的企業負責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取消企業及負責人的評選先進資格,對其通報批評,並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對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傷亡安全生產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第7篇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各類生產事故的發生,項目部全體人員及各施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以下關於安全生產的管理措施:

一、積極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內部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規章制度,切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1、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與獎金分配、爭先創優活動掛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2、各工種、各班組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各自辦好自己的事,誰出了問題就追究誰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3、工作中,特別是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上崗工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戴好勞動保護用具,杜絕違反操作規程的事情發生。

4、加強對施工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加強對電的使用管理,並做好防雨、防汛、防火、防盜工作。

5、採取有效措施,堅決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臨時工(勞務合作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使他們樹立起自我保護,且防止傷害他人的安全意識。

6、各施工隊要加強對工程各項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嚴把安全生產關。

7、搞好職工的飲食衞生安全,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8、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1、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施工單位的水泥、外加劑等庫存物資要根據材料物理化學性質採取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2、砼拌合站必須配備完善的滅火器材,加強用電管理,以防火災發生,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

3、對於高空作業人員,必須配用安全帶和設置必需的安全網,並經常檢查安全帶、安全網的質量與承受力。

4、重要施工路段、施工現場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語。交叉路口、立交橋兩邊要豎立反光警示牌或懸掛指示燈,提示司機限速並注意運行安全。

5、對於易塌方路段及大橋、高架橋等關鍵部位,項目經理部要設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力度,確保不留隱患。

根據施工具體情況,要求鋼筋工、起重工、砼工必須配備勞動保護手套和耐磨膠鞋,卸水泥工配備專用工作服和口罩,以加強勞動人員的身體健康保護。對於電工人員,則配備安全帶、高壓絕緣鞋等。

四、積極開展用電宣傳活動派專人定期測定安全設備和線路絕緣程度,對電器設備進行清網檢查,試驗和維修,加強對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器設備的管理。電閘、電源開關不能露天設置。

1、定期組織駕駛人員召開安全例會,學習傳達有關交通駕駛及管理知識,進一步增強駕駛人員的責任心。

2、嚴格執行“築路機械保修、嚴禁病車上路”的規章制度。

3、確保工地施工車輛服從調度、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嚴禁無牌無證車上路。

使用合法的爆破隊伍,爆破隊伍及人員有關資質證書須當地派出所、區、市公安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並登記備案,爆破隊伍領取爆炸物品,必須經過項目部綜合辦批准開信,項目經理簽字,派出所核對蓋章;凡炸藥用量在百公斤以上的爆破施工,必須報請區局治安科,及當地派出所,由以上部門派員現場檢查爆破程序,監督疏散過往人羣、車輛;凡當天未用完炸藥必須於當天晚上6:00以前送往當地派出所爆破物品管理站保存,第二天用時再予提取。

9、施工場地、拌合站、預製場內工傷事故重傷率:0.24%10。職工違法犯罪率(治安拘留以上)不超過職工總數的0.1%11、刑事案件發案率:0.5%12、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13、安全勞保用品配備率:100%

14、項目部內部矛盾糾紛的處理成功率達100%,杜絕民轉刑案件集體上訪和羣眾性鬧事等事件的發生。

年終經檢查考核,上述各項指標有其中之一未完成的,即為本年度安全生產不合格施工隊,將依照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施工隊進行處罰,並取消評選先進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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