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借款合同2篇 股權質押借款:穩健資金助推企業發展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2W

本文將為您介紹股權質押借款合同的相關內容。股權質押借款合同是指股東將其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取得貸款的一種合同形式。通過對該合同的講解,我們可以瞭解股權質押借款的基本原理、流程以及相關注意事項,為讀者提供瞭解和參考。

股權質押借款合同2篇 股權質押借款:穩健資金助推企業發展

第1篇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共 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所投資的 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託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託管憑證》和《股東帳户卡》,並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 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八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的內容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的內容,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户手續,並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的內容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第十一條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户。

股權質押借款合同2篇 股權質押借款:穩健資金助推企業發展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擁有的股權,為按本合同(也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並同意提供相應的典當款(當金)。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質押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期限以當票為準)。雙方以當票作為交付款憑據,典當具體金額、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及續當憑證上予以確認,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期限以《續當憑證》為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內繼續有效。

甲方根據國家商務部和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綜合服務費和利息,綜合服務費在典當時預扣,月費率按 計算;月利率按 計算。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户費等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一切費用。

1、出質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出質人對出質的權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4、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形。

5、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出質事宜徵得權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期限續展,維持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持續有效。

7、質權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質人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出質的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或者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出質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出質的權利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實現質權的情形。

9、出質人承諾股權所在公司除銀行徵信系統可查的負債外無其他任何債務。

質權的效力及於出質權利的從權利、孳息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和權利。

1、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

2、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或者其他法定出質手續,相關登記證明文件正本由質權人佔管。出現質權轉讓或者其他需要變更登記的事項時,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質權存續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出質權利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處分。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以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出質權利的,應將所得價款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質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行使質權。甲方可以直接將出質權利兑現或變現,或者根據有關規定折價、拍賣、變賣出質權利: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

(2)債務人、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債務人、出質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出質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質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訴訟、仲裁、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甲方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

1、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應當及時返還出質人的權利憑證。

2、乙方應及時接收出質的權利憑證。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因甲方保管不善導致權利憑證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並繳納綜合費,甲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及息、費,並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罰息。

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2)未如實告知出質權利存在共有、爭議或者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況;

(3)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背書或者登記手續;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3、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甲方有權聘請律師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為止。乙方須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律師費),律師費用的最低限額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的3%(百分之三)。

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的約定可重複計算。

出質權利的鑑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雙方簽署的當票(當票編號: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續當憑證》及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1、凡因履行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補充協議)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甲、乙雙方均自願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乙方未按期還款,甲方將依據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需要對質押權利進行公證、登記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證處和有關部門辦理公證和質押登記,則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