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連雲港市“金秋助學” 活動的申報通知
關於開展2021年連雲港市“金秋助學”
活動的申報通知
各縣、區總工會,市各有關單位工會:
為加快困難職工解困脱困進程,解決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入學難問題,根據省總工會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2021年7月至9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金秋助學·工會相伴”為主題的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學對象
國家助學體系暫時沒有覆蓋,或者已經覆蓋到但需要進一步援助的困難職工和農民工上學子女,以及就業困難的困難職工家庭子女。具體援助對象包括:
1、2021年市、縣(區)工會認定的在檔困難職工子女;
2、經過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低保職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890元,並遭受臨時災害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
各縣、區可依據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金秋助學”相關政策,各縣、區特困職工及困難職工依照本區域標準進行申報。
2021年市、縣(區)工會認定的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包括學前、國小、國中、高中、中專、大專、大學學生。其他困難職工子女為應屆大學生。
二、申請辦法
(一)2021年市、縣(區)工會認定的在檔困難職工子女
2021年市、縣(區)在檔困難職工子女屬於學前、國小、國中、高中學習階段,需提供在檔困難職工與子女同一户籍號的户口本所在頁複印件(在檔困難職工本人及子女户口必須是同一户籍號,否則不予通過助學申請)、學籍證明(學籍證明需按提供模板樣式進行填寫,並加蓋學校公章);屬於中專、大專、大學學習階段,需提供在檔困難職工與子女同一户籍號的户口本所在頁複印件、學生證複印件(學生證複印件需將學生姓名,所在學校名稱,在讀年級等信息清楚複印)、承諾書(承諾書由學生本人填寫);如果屬於當年應屆生,需提供在檔困難職工與子女同一户籍號的户口本所在頁複印件、錄取通知書複印件、承諾書。
(二)經過政府救助後生活仍然困難的低保職工家庭子女
經民政部門認定的2021年低保職工子女且屬於當年應屆大學生,需提供低保證、有單位繳納主體的養老保險證明、2021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難職工子女基本情況表(見附件)、低保職工與子女同一户籍號的户口本所在頁複印件、大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承諾書。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890元,並遭受臨時災害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家庭子女
A.困難職工需符合以下條件:
未納入低保的困難職工。連續6個月以上家庭實際人均月收入低於1890元,且未經政府救助,且有下列情況之一,導致(家庭可支配收入-由於意外災害、患大病等原因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的職工家庭。
①意外傷害。家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害,責任賠付不能及時到位或無責任賠付方的家庭;
②重大災害、安全事故。因發生自然災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損毀嚴重,導致基本生活暫無着落或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③重大疾病。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當年符合醫保的自付醫藥費過高,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
B.困難職工身份證明所需材料
(1)職工本人書面申請(職工本人簽名);
(2)《困難職工申報表》(表格下方“申請人簽名”處由職工本人簽名);(見附件)
(3)《困難職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見附件)
(4)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家庭《户口簿》全套複印件(含首頁和正面);(子女單獨成家的不再列入家庭成員;多個兄弟姐妹的,其父母贍養費用應分擔計算);
(6)職工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在職職工可提供工資收入銀行流水或者由單位財務部門出具個人工資單(扣除五險一金和税費)複印件,説明通過現金髮放,並加蓋單位財務公章;家庭成員中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暫時失業人員、打臨工和因病等各種原因無法參與勞動的人員需街道(社區)工會出具相關證明;退休家庭成員須提供退休工資收入銀行流水;
(7)職工本人有單位繳納主體的養老保險證明及勞動合同複印件;
(8)家庭成員有殘疾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複印件;
(9)患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家庭成員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並提供最近一年符合醫保的醫藥費發票複印件;
(10)子女上學的,需提供學生證複印件或學校證明(學校蓋章);
(11)如意外傷害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證明或醫院的病情證明;
(12)夫妻離異的家庭應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裁決書,喪偶的應提供死亡證明;
(13)困難職工解困脱困聯繫卡(審核通過的困難職工填寫);
(14)困難職工家庭不同房間照片2張,紙質版作為上報附件,電子版按户整理上報;
(15)本人建設銀行卡複印件。
C.困難職工子女須提供的材料
(1)應屆大學生入學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2)2021年困難職工子女考入高等院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
三、發放方式
連雲港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對申報人員入户調查、核實、公示。通過審核公示的困難職工家庭,按當年標準發放助學金,統一以轉賬方式進行發放。
在市總工會專項幫扶的基礎上,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符合市總工會助學標準,但生活仍較為困難的本單位職工積極開展助學活動,並及時將《2021年金秋助學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報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郵箱:,聯繫電話:85400640。
四、活動時間
2021年6月24至8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周密組織。各級工會組織要將“金秋助學”活動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做到計劃詳、措施實、有創新,使“金秋助學”活動體現工會特色,擴大社會影響。
2、調查摸底,認真部署。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睏難職工家庭調查摸底、材料審核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子女得到資助,堅決杜絕虛報、漏報的現象。各級工會組織參照市總的助學文件,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助學活動方案。同時做好與教育、民政、共青團、婦聯、慈善總會等單位助學工作的溝通協調,實現分工協作,避免重複援助。
3、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在加大工會自身經費投入的同時,積極協助和督促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好助學優惠政策,廣泛動員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的助學力量,多方籌集助學資金,採用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對口資助、勞模愛心幫扶等形式進行助學幫扶。
4、緊貼需要,多重幫扶。繼續開展“暖心車票”、“自強崗位”、“勵志導師”等系列幫扶活動。與鐵路、公路等交通部門聯繫,由工會出資為困難學子購買上學車票,幫助解決購票難、路費貴問題;與省內相關高校工會聯繫,為困難學子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幫助學子賺取生活費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組織成功人士與困難學子結對,與學子零距離接觸座談,成為學子的精神導師。
5、助學助業,齊頭並進。對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子女,以多措扶持就業為重點,助其打造立身之本。
6、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深入報道活動開展情況,特別是推廣、宣傳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的經驗做法和主要成果,營造良好的助學輿論氛圍。
請各區總工會,有關單位工會根據以上通知精神,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並及時將特困職工和困難職工申報材料報送連雲港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聯繫人:胡碧雲,聯繫電話:0518-85400640,電子郵件:。
附件:1、困難職工申報表
2、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3、困難職工解困脱困聯繫卡
4、2021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難職工子女基本情況表
5、2021年金秋助學活動情況統計表
6、2021年金秋助學活動實名制彙總表
連雲港市總工會辦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連雲港市總工會辦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發
附件1
困 難 職 工 申 報 表
職工編號 | 困難類別 | |||||||||||||
姓名 | 民族 | 性別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 | 健康狀況 | 殘疾 類別 | 身份 | 勞模類型 | |||||
| | | | | | | | | ||||||
住房類型 | 建築面積 | 郵政編碼 | 聯繫電話 | 工作時間 | 所屬 行業 | 婚姻 狀況 | 户口類型 | |||||||
| | | | | | |||||||||
家庭住址 | 工作單位 | 單位性質 | 企業 狀況 | 是否單親 | ||||||||||
| | | | |||||||||||
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年度總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年人均收入 | 户口所在地行政區劃 | 是否進入醫保 | |||||||||
| | | ||||||||||||
家 | 姓名 | 關係 | 性別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 | 健康狀況 | 月收入 | 身份 | 單位或學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 | 是否為零就業家庭 | | |||||||||||
致困主要原因 | | 年度必要支出 | ||||||||||||
基層工會意見 | 蓋 章 | 縣區總工會或 產業工會意見 | 蓋 章 | 市總工會意見 | 蓋 章 |
附件2
0 | 5 | 1 | 8 | 2 | 6 |
(注:上面方框內為工作人員填寫的授權書編號)
江蘇省_____市_____縣(市、區)困難職工家庭
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
為申請工會組織困難幫扶,本人及家庭成員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授權、承諾:
一、____________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我們全家共同推薦的申請人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具體申報經辦人,其申請和經辦行為代表全家的意願。
二、本人及家庭成員已瞭解並願意遵守困難幫扶和信息核對等有關政策規定,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實有效,所申報的家庭收入和財產全部真實完整,如有虛假或瞞報,願意接受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的處罰。
三、本人及家庭成員同意授權工會委託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及其指定的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對本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等信息進行核對,包括到公安、人社、住建、國土、交通、工商、税務、公積金等相關部門,以及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進行核對。並自願接受、配合基層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入户調查、民主評議等工作。
四、本授權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如經核對不符合要求,則授權終止;如經核對符合要求,則授權在享受幫扶救助期間內有效。家庭成員發生變化或再次申請,需重新簽署授權書。
五、本授權書一式三份,一份由家庭保管,一份作為申報資料,一份作為經濟狀況核對機構核對依據並存檔。
家庭成員簽名、身份證號碼和摁指模印
同意核對簽名 | 與户主關係 | 身份證號碼 | 指模印 |
户主(困難職工本人) | |||
注: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並摁指模印
經辦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困難職工解困脱困聯繫卡(幫扶責任人存)
職工編號 | 職工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家庭住址 | |||||||||
工作單位 | |||||||||
家庭主要 成員 | |||||||||
致困原因 | 困難類別 | ||||||||
幫扶任務 完成時限 | 年 月底前實現解困脱困 | 聯繫方式 | |||||||
幫扶單位 | 幫扶責任人 |
困難職工解困脱困聯繫卡(困難職工存)
職工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幫扶單位 | ||||||
幫扶責任人 | 職務 | 聯繫方式 | ||||
困難職工所屬工會聯絡人姓名 | 職務 | 聯繫方式 | ||||
解困脱困措施選項 | 1.就業創業發展;2.納入社保制度覆蓋;3.納入大病保險和醫療互助保險保障; 4.社會救助兜底;5.其他(註明): | |||||
解困脱困計劃選項 | 1.技能培訓促就業計劃;2.創業援助計劃;3.陽光就業計劃;4.職工醫療互助計劃; 5.金秋助學計劃; 6.一幫一結對計劃; 7.送温暖精準化計劃; 8.其他(註明) | |||||
備註 |
附件4
2021年考入高等院校困難職工子女基本情況表
填報單位:(蓋章)
困難職 工姓名 | 工作 單位 | 系統 | 學生 照片 | |||||||||
學 生 姓 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畢業學校 | 大學聯考 成績 | 年需學雜費(元) | ||||||||||
錄取院校專 業 | 學制 | 年需生活費(元) | | |||||||||
身份證 號碼 | 聯繫 電話 | |||||||||||
家庭住址 | ||||||||||||
家庭 主要 成員 簡況 | 姓名 | 關係 | 身份證號 | 健康狀況 | 單位或學校 | 月收入 (元) | ||||||
貧困 原因 | ||||||||||||
困難職工建行卡號 | (必須為建行卡號) |
本表於8月30日前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郵箱,
附件5
2021年金秋助學活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繫電話:
(01)(A)2021年助學活動共籌集資金﹍﹍(萬元)
其中:(B)各級黨委政府資助﹍﹍(萬元)
(C)社會捐助﹍﹍(萬元)
(D)各級工會投入﹍﹍(萬元)
(E)其它方面籌集﹍﹍(萬元)
(02)(A)2021年助學活動共發放助學款﹍﹍(萬元)
其中:(B)國小和國中階段﹍﹍(萬元)
(C)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萬元)
(D)大專以上﹍﹍(萬元)
(03)(A)2021年在檔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升學的共﹍﹍(人)
其中:(B)國小和國中階段﹍﹍(人)
(C)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人)
(D)大專以上﹍﹍(人)
(04)(A)2021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人)
其中:(B)國小和國中階段﹍﹍(人)
(C)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人)
(D)大專以上﹍﹍(人)
(05)(A)2021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農民工子女﹍﹍(人),共發放助學款﹍(萬元)
其中:(B)國小和國中階段﹍(人),發放助學款﹍﹍(萬元)
(C)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人),發放助學款﹍﹍(萬元)
(D)大專以上﹍﹍(人),發放助學款﹍﹍(萬元)
(06)(A)2021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單親女職工子女﹍﹍(人),共發放助學款﹍﹍(萬元)
(B)共資助困難女農民工子女﹍﹍(人),共發放助學款﹍﹍ (萬元)。
(C)共開展困難女職工家庭心理疏導、親子關懷、教育報告會等﹍﹍(場次),涉及﹍﹍(人次)。
(07)(A)共舉辦或聯合開展暑假託管班﹍(個),照顧職工子女﹍(人)
附件6
2021年金秋助學活動實名制彙總表(單位自有資金)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序號 | 學生姓名 | 性別 | 年齡 | 考入學校 | 職工姓名 | 家庭地址 | 聯繫電話 | 助學金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使用本單位自有資金進行幫扶的單位填寫此表,本表於8月30日前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