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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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2021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中科院辦公廳、工程院辦公廳《關於聯合開展2021年“共和國的脊樑——科學大師名校宣傳工程”》工作安排,現將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學風建設資助。

一、資助對象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需具有完成項目必備的人才條件和物質條件。

二、資助(支持)範圍

1.傳播類作品資助計劃。資助從青年視角講述身邊的學風故事,通過原創文字、圖文、音頻(如音樂、歌曲等,不含錄音)、視頻(如紀錄片、宣傳片、微電影、微視頻等,不含錄像)、H5、動畫、舞台劇(如相聲、小品、話劇等)、展覽(僅策劃)等多種形式,以實際行動做優良學風傳承人。

2.學風傳承示範基地支持計劃。支持高校院所廣泛建立學生社團、主題工作室、興趣小組等,打造具有時代特色的學風傳承示範基地,發揮青年學生主體作用。

以上2類計劃每單位每類只可申報1個項目,同一類計劃內申報多個項目的不予受理。

三、傳播類作品資助計劃

(一)項目名稱

具體項目名稱根據項目申報內容自擬,需體現申報單位特點及申報項目特色。

(二)項目編號

XFCC2021ZZ001

(三)資助方向

1.聚焦創新發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四個面向”,體現科技界優良學風作風的優秀作品。

2.聚焦建黨百年,結合黨史學習教育,着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引導青少年羣體聽黨話、跟黨走,生動體現科技工作者把革命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用優良的作風學風投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宏偉事業中的主題優秀作品。

3.聚焦創新人才培養,深入探究科技人才培養規律,生動體現創新文化的時代價值,有利於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良好社會氛圍的主題優秀作品。

(四)實施時間 

20213月至202112

(五)資助額度

1.一般標準

項目資助額度按預期提交成果計算,中國科協資助部分“標準額度”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原創文字:100/千字;

2)圖文:2000/篇,圖片分辨率不低於1280×720像素,需同時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3)音頻(音樂、歌曲等,不含錄音):2000/分鐘,格式為ACCMP3WAV,需同時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4)視頻(紀錄片、宣傳片、微電影、微視頻等,不含錄像):10000/分鐘,格式為MP4MOV,畫面比例為16:94:3,分辨率不低於1280×720像素,需同時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5H55000/期;

6)動畫:5000/分鐘,格式為MP4MOV,畫面比例為16:94:3,分辨率不低於1280×720像素,需同時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7)舞台劇:1000/分鐘;

8)展覽(僅策劃):1000/,需同時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9)理論性文章(含內參素材、政策建議):8000/篇;

10其他符合資助方向的傳播作品自行申報。

提交成果可自選類型任意搭配,數量不限,資助額度按申報的總成果種類與數量控制計算。

2.上浮係數

以下幾類情況在上述資助額度基礎上按一定係數提高資助額度:

1)預期能夠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等主流平台累計瀏覽量達1萬次、10萬次、100萬次以及1000萬次的單個作品,該作品上浮係數分別為1.21.51.82.0,鼓勵各單位以宣傳為導向進行內容原創,製作出更易被年輕人及廣大社會公眾接受和二次傳播的優秀作品,提高學風傳承行動影響力。

2)預期能夠在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電視版)、人民日報(紙質版)等主流中央媒體播出或刊發的具有理論深度的創作作品,該作品上浮係數為2.0,鼓勵更多理論基礎紮實、文字功底深厚、政策水平高超的年輕人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方面深入研究,圍繞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等重大歷史和社會題材創作學風故事、弘揚科學家精神。

3)曾參與2020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整體上浮係數為1.2,鼓勵長期支持和參與學風傳承行動相關工作。申報時需註明2020年項目編號和項目名稱,申報2021年項目的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需完全一致。

全部上浮係數計算在內的情況下,每單位資助額度上限為15萬元,最終資助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如在項目實施階段出現多申報或少申報等情況,多申報的可通過增加提交成果數量或在成果間調整上浮係數在報批後進行調整,少申報的由實施單位自行協調資金解決,傳播量超預期但未申報上浮係數的不予補報。

資助額度申報示例(僅供計算額度時參考):預計傳播量1萬以上圖文2篇(2000×1.2×2)、預計傳播量100萬以上視頻5分鐘(10000×1.8×5)、預計傳播量1000萬以上舞台劇5分鐘(1000×2×5),總計可申報的資助額度為104800元,如項目負責人蔘與了2020年度項目則總體可申報額度提高至125760元。如實施中有成果未達預計傳播量造成多申報,可通過增加成果數量或在成果間調整上浮係數來補足資助額度。

(六)資助數量

總立項數量將在2021年財政預算批覆的專項經費中結合各單位的額度申報情況按照專家打分由高到低確定立項,超出預算批覆額度的即未獲得立項,具體數量以立項結果為準。

(七)成果要求

1.堅持原創,知識產權清晰,中國科協將標註原創並收入數據庫;

2.緊扣資助範圍要求,主題明確,創意新穎,內容真實,故事生動,製作精良,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化導向,傳播健康正確的價值觀;

3.不涉及明令禁止的各項內容,不涉及敏感內容及不宜公開的內容;

4.成果不得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5.所有成果均需註明“學風傳承行動”LOGO或“學風建設資助計劃支持項目”字樣後再進行傳播。有片尾字幕的視頻成果另需註明“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出品(聯合出品)”。

(八)資助方式

1.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開展評審,擇優選取項目給予資助。

2.本項目為定額資助。工作經費超出立項資助經費部分,由各項目實施單位配套自籌經費解決,項目預算表僅編制中國科協資助經費部分,自籌經費部分由項目實施單位自行管理。資助經費僅可列支以下13款項目支出: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間接費用(含管理費)不得超過資助額度的20%

3.對立項資助項目,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一次性撥付全部資助資金作為項目實施經費,由項目實施單位開具紙質版或電子版《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票據抬頭統一為“中國科協”,項目名稱統一為“國家機關撥付專項經費”,無此類票據的可按有關規定開具增值税普通發票或電子普通發票。

四、學風傳承示範基地支持計劃

(一)主要任務

加強校(院、所)學風內容創作工作的組織保障,探索建立資源共享、協同共建的工作機制,推動形成良好學風建設生態。

(二)具體名稱

基地具體名稱根據申報情況自擬,需體現申報單位特點及申報主體特色。

(三)項目編號

XFCC2021ZZ002

(四)享受權益

1.申報傳播類作品資助計劃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立項資助。

2.共享訪問老科學家學術成長資料採集工程、學風建設資助項目、科學家精神中央廚房、中國科協網上會史陳列館等中國科協自有數據庫,進一步豐富基地創作素材資源。

3.優秀作品將優先被推薦至中央主流媒體,一經採用,按正常標準給予報酬。

4.組織有力、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每年將獲得一定獎勵。

5.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傳播類作品資助計劃和學風傳承示範基地支持計劃,但同一類計劃內僅支持以單位名義申報1個項目。

(五)日常管理

1中國科協以申請備案的方式,鼓勵校(院、所)聚焦內容創作建立工作室、社團、小組等形式多樣的柔性組織,納入“學風傳承示範基地”項目庫統一管理,為其創造有利條件,提供資源支持。鼓勵通過組建區域聯盟等形式,匯聚優質資源,合理分工佈局,開展聯合創作行動,擴大社會效應。

2.中國科協對“學風傳承示範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學風傳承示範基地”管理系統,對在1年內沒有以“學風傳承示範基地”名義完成1篇且傳播量在1萬以上的主題創作作品的,將終止支撐保障,需第二年重新提交申請備案。

3.中國科協將不定期組織主題創作沙龍,同時邀請優秀主創團隊參加科協系統有關培訓、論壇、採風等交流活動,進一步提升基地創作能力和水平。

五、申報時間

本項目申請時間為202133202149日,逾期提交的申報項目將不予受理。

六、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可登錄“學風建設資助項目管理系統”,技術支持:13041190068)申報項目,填寫《2021年度學風建設資助計劃項目申報書》或《學風傳承示範基地申請表》,並上傳相關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材料在掃描上傳系統後由申報單位保管,不再另行寄送。

(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聯合教育部思政司、中科院傳播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並將通知項目主體。

七、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將與項目主體簽訂《學風建設資助計劃資助合同》。

(二)申報項目立項後,項目主體應嚴格按照工作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八、監督驗收

(一)2021年度學風建設資助項目應於20211210日前完成結項驗收材料準備工作,項目進入中國科協驗收階段。

(二)項目實施完成後,項目實施單位應提供加蓋項目主體單位公章的結項驗收申請書和項目決算表(或賬目明細)。

(三)項目實施完成後,項目實施單位須提供項目相關成果、產出、效益等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傳播類作品資助計劃需按申報內容提交成果,涉及上浮係數的成果在提交時應提供相應支撐材料。

學風傳承示範基地無經費資助無需參加結項驗收,需及時上傳創作成果和傳播效果。

(四)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組織專家對項目開展結項驗收。

九、其他

(一)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註明“學風傳承行動”LOGO或“學風建設資助計劃支持項目”字樣,在線上線下傳播推廣活動中也應在顯著位置體現,創作的音、視頻成果需提供工程文件和原始素材,中國科協有權轉發且標註原創。

(二)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對項目主體在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與第三方產生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申報者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後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者依法承擔全部責任。對於申報者與第三方的糾紛或爭議,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四)申報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並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採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者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申報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學風建設資助計劃資助合同》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申報者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學風建設資助計劃資助合同》等情形;

4.申報者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五)中國科協調研宣傳部對本指南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 系 人:生文遠  沈林芑

聯繫電話:010-68527152  010-6878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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