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責任書5篇 責任無邊:完美監控,靜觀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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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監理責任書”為主題,為您詳解監理在工程項目中的重要責任和義務。作為監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監督工程的合規性、質量和安全,並確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進行。通過合理監控和報告,監理人員能夠幫助建設單位有效控制工程進程與成本,最終實現工程質量的提升和工期的合理控制。

監理責任書5篇 責任無邊:完美監控,靜觀細節

第1篇

為了明確駐地辦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責任,規範監理人員安全監理職責,建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確保g30烏-賽高速公路項目任務的順利實現,結合各自的職責。駐地辦安全領導小組組長與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如下: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管理標準。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審核承包人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應先考慮安全技術措施,並將其作為科學指導安全生產的依據。督促施工單位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駐地監理辦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書,既由駐地與各監理組長、專業監理工程師簽訂,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與各自監理員簽訂。

4、每個現場監理人員是各自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每個現場監理人員都要各負其責。

5、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檢查、旁站過程中發現的有關施工安全隱患、事故苗頭、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等詳盡、及時記入安全管理台賬。

6、安全監理台賬是監理人員履行職責與否的重要記錄和證明,安全監理台賬具體應由安全監理人員統一整理,駐地監理工程師定期檢查。

7、進入施工現場首先要做好對自身的安全防護,防止意外交通事故發生。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秩序。

8、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9、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十不準,督促施工單位文明施工。

10、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向駐地和安全監理工程師報告。

11、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處理。

監理責任書5篇 責任無邊:完美監控,靜觀細節 第2張

第2篇

為切實把安全監理工作落實到實處,明確安全監理過程的責權關係,確保各項工程的生產安全。根據《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監理標準》的要求,特與項目部總監鑑定安全生產責任書,作為全年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據。

1、項目總監是項目安全監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監理及管理負全責,並且在本管理範圍內向公司第一責任人負責。

2、根據國家相關的安全法規和安全標準,負責制定本項目的安全監理規劃、細則和相關制度並組織監理部進行實施。

3、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4、定期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並對突出問題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

5、定期向公司彙報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搞好階段性的安全監理工作的`建議。

6、負責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學習,督促施工單位現場的各級安全生產教育。

7、確保項目監理部監理無過失安全死亡率為零,重傷率為零的目標。

(1)獎勵;對年底經考核達到合格後獎勵現金1000元,達到優秀的獎勵現金20xx元。

(2)處罰;對年底經考核達不到合格處罰20xx元現金,並記錄在案。

第3篇

為了在監理工作中貫徹國家《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切實履行監理合同的承諾,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簽訂本責任書。

1、向本項目部的監理人員宣傳、貫徹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安全、環保、水保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以及監理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規定,並監督執行情況。

2、作為本監理項目部監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向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負責,按照總監崗位職責,依據工程設計、施工規範、驗收標準和設計文件,組織和帶領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認真履行工程監理合同,全面完成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工作。

3、及時傳達建設單位、監理項目部下發的與工程質量、安全有關的各種文件、規定、通知和施工圖設計變更文件,保證一線監理人員及時瞭解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4、及時協調處理各監理人員上報的'工程難點問題及突發事件。

5、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並支持下屬監理人員的工作,維護現場監理人員的正當權益;依據公司有關規定製定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評、獎罰。

6、對玩忽職守、違法亂紀、徇私舞弊,造成工程質量和安全失控的人員,有權代表監理項目部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1、全面、準確、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施工技術指南、驗收標準和工程監理規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編制本專業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監督實施,認真執行建設單位、監理項目部下發的與質量、安全工作相關的各項規定。

2、認真履行監理合同賦予的監理人員的權力和義務,確保實現監理投標書、監理合同中的承諾。

3、堅決執行國家和建設單位、監理項目部制定的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準則,認真履行監理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嚴格監理、一絲不苟,盡職盡責。

4、切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賦予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責任和義務,檢查和處理管內工程安全問題,發生安全隱患(事故)時應立即責令施工單位暫停相應部位施工並及時向監理項目部報告。

5、凡由監理人員出具或簽字認可的各類檢查表格、驗評結果、監理通知、試驗記錄,出現書面內容與實際不符,或質量評定嚴重失誤,造成實物工程質量出現質量隱患或嚴重問題的,或工程安全出現監理責任事故的,簽字監理人員負全部終身責任。

1、獲得建設單位年度通報表彰的,將直接列為公司年度先進個人參評人選。

2、因優化設計或合理化建議被建設單位採納,按建設單位文件規定獲得的各項獎勵全部歸提議人所有,並在監理項目部範圍內通報表揚。

3、獲得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安全檢查評比第一名的,監理項目部按有關規定獎勵相關人員,並在全項目部通報表揚。

1、因監理人員責任造成的監理過失由監理人員本人負責,如由此產生建設單位扣減監理費,則根據情況適度扣減責任人薪酬。

2、在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安全、質量評比中被評為最後一名或因監理工作不力被建設單位書面通報批評的,給予主要責任監理人員罰款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取消其公司年度先進個人參評資格。

3、因監理人員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的,由總監上報公司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扣除當月工資,直至立即辭退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報請司法機關處理。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簽字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勞動合同任務時止。

第4篇

一、領導工程項目監理人員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和公司的質量技術體系文件,對履行監理委託合同全面負責。

二、組織編寫工程項目建設監理規劃,並全面組織實施,協助業主確定合同條款。

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研究解決圖紙會審,提出有關技術問題,並審查施工單位有關資質條件和分包單位資質條件。

四、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進行計劃,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方案,負責協調各專業施工之間的主要技術問題。

五、主持處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爭議和糾紛,負責合同管理。

六、發佈工程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審查並簽證分部工程質量等級,組織處理重大質量事故,負責對工程質量評價和認可與否決。

七、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巡視,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並進行處理。

八、組織工程初驗、竣工驗收,審核工程結算書,組織編寫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第5篇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做到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現上級主管部門及其它部門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根據《煤炭法》、《安全規程》、《特別規定》、《山西省煤炭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制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

1、所管轄範圍內控制指標,重傷事故“0人”死亡事故“0”輕傷事故“0人”。

5、保證監控探頭、分站吊掛位置合理,顯示準確無誤。

1、軌道下山負責分站、傳輸線的人員定位、傳輸線的維護。

2、迴風下山負責瓦斯傳感器、風速傳感器、傳輸線的維護。 3、9203回採工作面順槽負責分站、瓦斯傳感器、傳輸線的維護、局扇開停傳感器。

4、採區掘進工作面負責分站、瓦斯傳感器、傳輸線的維護。

5、風機房負責分站、瓦斯傳感器、負壓傳感器、風門傳感器、風速傳感器。

7、監控中心負責監控系統的安裝、調試、維修和管理工作。

8、校驗室負責報警礦燈、光學甲烷瓦檢儀、便攜式瓦檢儀等儀器、儀表的檢修、校正、標校、換藥等管理工作。

監控中心主任在技術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的工作如下:

監測監控中心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監控的`要求進行實施和管理。

1、巡檢工負責全礦井上、下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維護、調試、維修和管理工作,確保信號準確、暢通無阻。

2、校驗工負責全礦報警礦燈、瓦斯檢查器、便攜式瓦檢儀器等,儀器、儀表的檢修、校正、換藥等管理工作,確保儀器儀表正常使用。

3、隨時掌握各種採掘工作面動態情況,提前使井下新作業面具備監測監控的條件,密切配合生產。

4、協調通風科搞好採煤、掘進風量調配工作,掌握好工作面瓦

5、負責向供應部門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材料等計劃,以備緊急使用,備用量保持100%。

6、深入井下檢查監控系統路線工作狀態、探頭位置,保證各系統正常運行。

7、對井上、下所有作業點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彙報上級領導。

8、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及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指示。

1、監測監控裝置必須按使用產品説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通過48小時通電運行,調試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

2、下井安裝後,要進行運行前各項指標的調試,合格後方可使用,井下調試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3、與檢測裝備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制線由機電隊指定專人維護,在改線和拆除時,必須提前與有關部門聯繫,與巡檢人員現場共同處理。

4、因故障檢修與安全檢修裝置的電氣設備需停止監測時,必須經技術礦長同意,制定安全措施,上報縣局方可執行。

5、瓦斯探頭受過一次高濃度瓦斯衝擊時,必須進行校正並做好記錄。

7、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調試,每隔7天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

傳感器進行標校調試,調試後必須認真填寫調試維護記錄。

8、必須對校驗工作負責,定期校驗,要求各種儀器儀表和傳感器靈敏可靠準確無誤。報警點斷電、覆電,濃度必須準確,各地點探頭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規定,並做好各種記錄。

1、根據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和安全指標,確定其基本工資,根據下井的次數、時間及工作效率確定其效率工資。根據安全指標的實現情況,確定其安全工資。根據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分情況,確定達標工資。

3、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按“安全管理處罰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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