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規定8篇 出差規定之規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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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公司差旅管理規定,包括出差審批流程、差旅費用報銷標準、住宿和交通安排等方面。規定的制定旨在保障員工出差期間的安全和舒適,同時遵循公司節約成本的原則。

差旅管理規定8篇 出差規定之規範管控

第1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註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程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後,應於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乾。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卧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卧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卧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卧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註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xxx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差旅管理規定8篇 出差規定之規範管控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範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餘歸己、超支不補。

3、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卧為標準,如買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3、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籤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160200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第3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卧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籤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後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鈎,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於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籤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於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於日後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註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後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户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後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後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後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説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1、出差結束後,應於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並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於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説明並經部門經理核准後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併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准後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户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第十三條 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4篇

1.財務會計人員要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業銀行賬户。

2.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時須以有關人員辦理的手續齊全的有關憑據為依據,不得私自簽發支票、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影響公司信譽。

3.“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發現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企業賬面與銀行賬面的餘額相符。

4.“銀行存款日記賬”要按月結清,月底,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賬必須與總賬核對相符,會計、出納要在日記賬與總賬上交叉加蓋本人印章,做好對賬記錄。

5.出納員對個人借支未及時還清者,有權催收和拒絕辦理新的借款手續。

6.集團公司內各單位銀行賬户的開立本着“合理佈局、統一規劃、履行審批、統一管理”的原則。

7.各公司、厂部的銀行賬户開設,一般情況下在集團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系統範圍內辦理。特殊情況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其它金融機構開設,但須經集團公司財務總監批准。

8.集團各公司及下屬單位銀行賬户的開設必須是在公司指定的銀行金融機構內。下屬單位一般情況下在銀行開立賬户數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屬單位的資金餘額實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據各公司、厂部的.經營規模、業績水平、資產狀況核定其流動資金。對超過公司核定流動資金限額以上的,各單位不得佔用並及時劃撥回集團公司財務部指定的賬户。

第5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用報銷管理,規範差旅費支出審批程序,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財會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其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會議費、培訓費、公雜費等。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要嚴格執行財務聯籤辦法,據實報銷。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不得繞道遊覽名勝古蹟。

第四條 員工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標準如下:

(一)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事前經副總指揮批准方可乘坐,並在機票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二)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可按職務高的人員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經營部按年度統一辦理。

(四)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憑據報銷。乘坐硬座時,按硬座票價的60%發放補助。可以乘坐軟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給予補助。

(一)凡在省內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車村煤礦在延安和西安辦事處,若辦事處員滿,辦事處主管應出據相關證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辦事處住宿標準50元/人,出據西安辦事處住宿收款收據,回本單位予以報銷。

(二)住宿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注:住宿發票需填寫住宿人單位名稱、住宿人數、住宿天數),高於標準部分自理。確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標準,需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據實報銷。

參加會議出差的員工,如果會議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超標準,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並憑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有效憑證據實報銷。

(三)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個人員可選擇單間住宿或標準間包住,其住宿費按照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四)兩人及兩人以上出差,職務低的員工可隨同職務高的住同一檔次的酒店或賓館。

(一)員工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職務級別,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遠離縣城城區以外進入項目地的野外補助35元;一般地區50元;省會城市60元;直轄市、特殊地區(指深圳、廈門、珠海、汕頭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連續乘坐車船超過8小時(含8小時)的,途中伙食補助費50元。

(四)發放伙食補助後出差期間就餐費不予報銷,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招待費報公司副總指揮批准方可招待。

(五)經工會組織安排到外地療養、休假的人員(途中實行包乾),持療養證明,按療養天數每天全額發放20元補貼。

第七條 公雜費主要用於員工的訂票費、退票費、寄存費、市內交通費等。

(一)公雜費除市內交通費外,其他費用憑票據實報銷。

標準為:公司領導60元;公司中層人員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員30元。

(三)出差地車站(或機場)至賓館往返一次的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在包乾費用以內。

(四)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一)員工外出參加會議,比照出差標準報銷。凡交納會議費的,會議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規定報銷。

會議費需憑領導批准的會議通知和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會議通知中所列標準。

(二)員工外出學習、培訓,培訓費中包括食宿費的,學習培訓期間(不包括途中)不發伙食補助費,乘車途中按正常出差發放。培訓費中明確不包括食宿費的,可發放伙食補助。學習、培訓期間公雜費不予報銷。培訓資料費和培訓費憑培訓通知及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培訓通知中所列標準。

(三)員工出差、培訓期間,因遊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的請客、送禮、遊覽等。

(四)所有的學習班、研討班、培訓班等,必須經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參加。

(一)員工調動工作,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可報單程交通費、託運費、住宿費,費用不得超過出差人員標準。

(二)新錄用來公司的高校畢業生、安置的退伍轉業軍人等只報銷來單位的單程路費。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原單位(部門)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工作期間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費等由接受單位承擔。

(四)被借用人員,公司只負擔借出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一)探親人員應按直線乘車路線購買車票,繞道的.路費自理,由於交通不便,必須中途轉車、轉船的,可按出差規定標準報銷一天的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及標準的住宿費自理。

(二)職工因家屬來單位,本人不再回家探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准,可將其家屬來單位的往返路費視同職工本人探親報銷。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應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為準,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一)差旅費單據和差旅費以外單據必須分別粘貼,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得粘貼其他與差旅費無關票據。同時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粘貼差旅期間的費用原始單據。

(二)員工出差,可按財務聯籤辦法等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借款。借款應限制在辦理出差事項所需開支的額度內。

(三)員工出差歸來,應於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費用報銷。前款不清,無特殊理由可拒絕其辦理再次借款。出差歸來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一律不予報銷。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公出應遵守公司關於職工外出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6篇

為了簡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特對差旅費開支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住宿費、車船費、生活補助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電話費。

(一)住宿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和生活補助費三費合一,統稱為出差補助費,實行按出差補助天數憑據報銷,其中:出差補助天數按出差往返天數減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員兩人以上一併同行出差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60元、城市市內交通補助費20元、生活補助費20元);

2、一般工作人員一人單獨出差的標準: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費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員異性兩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單獨出差補助標準核算。

3、若臨時出差辦事一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生活補助20元和城市市內交通補助20元;若臨時出差參加會議當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生活補助20元。

4、參加會議不計算會議期間出差補助費,但參加會議往返期間,按往返天數減一天核算補助天數,並按標準計發出差補助。

5、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只報銷住宿費,標準為:縣市級(含縣級市)以下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地級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的司機,若與領導分開住宿的,司機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7、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若有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若無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員帶專車出差,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間,乘坐長途火車,在火車上過夜,則相應核減在火車上過夜的.住宿費。若連續出差在同一城市(兩個月及以上的),必須採用在當地租房的方式解決住宿問題,公司據實予以報銷。特殊情況,沒有采用租房方式解決住宿問題的,必須事先向分管副總經理申請,並經同意,報銷時,由經辦人附分管副總經理籤批的書面報告,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車船費:實行按直線和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先由出差人員按實際直線路線分段填報(注:若出差人繞道的車船費,不予報銷),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可購買火車硬卧票,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購買火車軟卧票。

(三)乘坐飛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必須事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線的火車票標準報銷。

(四)本公司人員到集團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辦事處辦事,只報銷車票,住宿、進餐由外地公司統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進餐的,另按制度報銷;

(五)連續出差時間20天以上,憑話費清單報銷出差期間電話費的80%。

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線路和相對應的票價,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若單位負責人出差,直接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部負責票據的合法合規合理性審核。

四、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有約定的,仍按內部承包合同執行。

公司所有人員出差,所需差旅費用一律不準在公司借款(注:參加會議費用准許憑會議通知的金額據實借款;小車司機出差准許借支過路費,並核定1000元/人以內的週轉金,超過部分不準再借)。要

求出差人員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辦理出差報銷手續,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銷手續的,每超一天按報銷金額的5%扣減工資(連續出差的以最後一次回公司時間計算)。報銷程序為: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差旅費報銷單,單位負責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再報財務部審核,企管辦登記後,財務予以報銷。

(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其差旅費直接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經企管辦登記後,財務部按集團公司總經理批示予以報銷。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輪船的費用,必須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在機票或船票上簽字認可後,再按以上報銷程序辦理。集團公司總經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條第三款執行。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況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其費用不予報銷;副總經理出差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長必須對 出差費用據實審核,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從20xx年2月10日起執行,同時,廢除20xx年1月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補充規定》。

八、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其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7篇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3為了確保公司業務的正常進行,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合理和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併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1、(1)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按實際住宿的天數憑據(發票)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裏或客户、關係單位等提供住宿時,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凡在車上、船上過夜,不再報銷住宿費)

(3)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如有經理和同性員工一同出差,按經理級別的一個房間標準報銷。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後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1)交通工具為火車、長途汽車或輪船;乘坐火車,白天為硬座;從晚上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可購硬卧鋪票報銷;

(2)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卧的,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回公司後憑票據填寫“報銷單”,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未經批准乘坐飛機、高鐵、火車軟席軟卧或超越交通工具標準而發生的'交通費,均折算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應費用報銷。

(3)所有市內(出差城市)交通費(包括公交車費、出租車費、三輪車費等交通費)根據實際實報實銷;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出差人員因業務需要產生的長途漫遊通訊費,憑單據實報實銷。

1、出差前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請單上”寫清借支金額,然後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到財務借款。

2、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在一星期內填寫“費用報銷單”,後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經總經理審核方可報銷。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相沖突者,以本制度為準。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原規定執行,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8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範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出差超過核准天數時,應請示批准人核准,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註明“臨時出差”。

(c)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或汽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註明,經批准後方可乘坐。未經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卧鋪。

工作人員出差,事先經領導批准就近探親辦事者,其繞道車、船、住宿等費用自理,同時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補貼。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出差補貼為員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補助。

餐費計算方法為:一天按三餐計算,早餐按標準補貼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標準補貼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補貼早餐;中午13:00以後回單位補貼午餐;下午19:00後回單位補貼晚餐(以車票、機票載明的時間為準)。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後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塗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出差審批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出差審批單》粘貼於報銷單後面,作為報銷的附件。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後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後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五、其他情況

1、外出學習統一安排食宿的,據實報銷,不再領取出差補貼(科研人員外出工藝交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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