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學生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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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責任書是學校規範學生行為的重要文書之一。通過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學生們將明確意識到自己在校園內的行為舉止對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學生安全責任書也為學校管理者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幫助學校更好地維護校園安全和秩序。

學生安全責任書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學生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第1篇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於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1、不擅自外出郊遊、野餐,絕不在上下學路上和節假日私自到河流、水庫、池塘邊玩水、游泳。

2、不在無證攤點買東西,不吃過期、變質食品,講究個人衞生,預防傳染病。

3、懂得安全自救常識,熟悉“110”、“119”、“120”等急救電話。

1、不追逐打鬧,不坐在走廊欄杆上、窗户上,不高空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衞生擦窗户時一定要確保安全。

2、不攀爬翻越圍牆、建築物,不到學校建築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3、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觸摸,不自行修理,及時報告學校或老師。

4、實驗課、體育課聽從老師的指揮,遵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嚴防安全事故發生,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6、嚴格遵守請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不逃學,放假期間不滯留學校,及時回家,按時返校。

2、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

學生安全責任書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學生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八條 珍視飲食衞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衞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3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枱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後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第4篇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層層負責制,要求全體學生、家長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關各條:

一、全體學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張店區實驗中學有關學生管理、學生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規範自己的言行。

二、準時到校,按時回家。有事要請假,並有家長簽名。放學後,不得在校內外隨意逗留、打枱球、打遊戲、上網吧、去歌舞廳、看錄像等。

三、學生在課間休息、課外活動期間禁止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起鬨、追打,不得進行翻圍牆、窗户、欄杆等攀高下低行為。嚴禁在教學區內踢球,上下樓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擁擠。

四、電腦課、勞動課、體育課、訓練以及實驗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進行,不得搞危險操作。未經許可,學生不準私自在單槓、高低槓等器械上活動。

五、學生禁止亂動亂摸教室的用電設備和插座,發現電風扇、日光燈等用電設備出現故障,立即停用,並向學校報告,禁止在學生教室私拉亂接,違章用電。在離校前關好教室電器,關好門窗。

六、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逆行及亂橫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校園內騎車。

七、遵守餐廳就餐規則,嚴禁未經同意強借強用別人的飯卡,不搶位、不大聲喧譁,不在餐廳追逐打鬧。

八、不得糾集校外人員到學校擾亂正常教學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眾鬥毆。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參與賭博、盜竊、勒索等違法行為。

十、學生禁止玩火等危險物品及遊戲,不得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

十二、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出外參觀、旅遊,節假日外出須有父母陪同。節假日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十三、家長應如實和班主任溝通,以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防止在各項活動中出現問題。

十四、家長應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學生到校回家,經常到校瞭解學生表現,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家長要及時檢查在外住宿的情況。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相關責任。

十五、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在參加學校或者班級組織的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學生而不管不顧。班主任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出勤狀況,建立嚴格的班級點名制度,對無故曠課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瞭解去向,並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如遇不安全事故發生,應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上報學校。

十六、此責任書經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名後生效,存於安全辦公室。以上各條要嚴格遵守,凡有違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責任自負。

為確保孩子在家和學校的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特此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2、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須由家長陪同。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左右兩側的車輛安全。

3、教育孩子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更不要騎電動車上街。

5、教育孩子嚴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邊、水庫等水域遊玩。嚴禁進行不安全的遊戲。

6、教育孩子安全用電;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嚴禁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嚴禁玩火。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8、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紀律,明確由於不遵守課堂紀律,不遵守校紀校規而造成的人身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課間不文明活動追逐打鬧等產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傷害責任學生及家長負責。

9、按規定時間上、下學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教育學生不在校外大鬧、逗留,按時回家。教育學生主要傷、放學的交通安全。

10、嚴防一切傷亡事故,確保安全,及時的向學校彙報。望家長帶領孩子認真學習此責任書,並要求孩子講責任書具體內容説給家長聽。家長簽字後讓孩子帶回學校。

第5篇

高中學生教育階段,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培養他們的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班主任以及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好監護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為了明確管理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在家,上學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有效預防和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積極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每名學生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自覺接受學校開展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服從學校及老師的管理。

二、學生在上體育課、活動課、實驗課、社會實踐課時,應當聽從老師指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飲食衞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四、寄宿生要嚴格遵守《學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員住宿。

五、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要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六、嚴禁學生將管制器具,物品帶入學校。學生家長、班主任、教師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學生家長、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學生,不準在校期間打架鬥毆,滋釁肇事。

八、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生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不經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九、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衝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路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會、下班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學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教育學生往返家校途中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

十一、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户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槓、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及各種酒精(電)爐等。不準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電器、電料。

十二、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閒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學生不準將社會閒雜人員帶入校內。

十三、學生到校後,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擁擠,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譁,不亂塗亂畫,不開無聊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話語。

十四、嚴禁學生翻越圍牆、鐵柵門、騎坐樓房走廊欄杆(或圍牆)和在欄杆(圍牆)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嚴格檢查學生考勤,對無故曠課學生要及時與學校及家長聯繫查明原因及去向;學生有病、有事必須自己或由家長到班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安全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髮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輟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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