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孩子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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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圍繞“國小生安全責任書”展開,旨在引導國小生切實關注自身的安全責任,重視人身、學習、網絡等方面的安全問題,並積極落實相關安全措施。通過這份責任書的簽署,國小生將更加自覺地維護自身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孩子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第1篇

根據上級通知,學校決定從20xx年5月2日開始學生午休。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午休的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1、為了保證孩子們有足夠的睡眠時間,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校決定從5月2日開始安排午睡。午睡時間12:30——14:20,由於學校不具備午休條件,因此,要求學生全部在家午睡。

2、家長要加強學生上學、返家途中的.管理,特別是不準學生私自到河、塘、庫等水域洗澡,嚴禁在河邊或池塘釣魚、玩耍;在上學放學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我校夏季作息時間為上午8:00上課,11:30放學;12:30—14:20午休;下午14:30上課,17:10放學;請家長督促學生按時上學和返家,如未按時返家,請及時與班主任和學校負責人聯繫。

3、學生在家午休,家長要認真監督,及時提醒學生按時起牀,按時到校。學校規定2:20以前禁止學生到校,嚴禁學生中午期間不午休而到處亂竄、在路上逗留、玩耍,甚至到野外水域洗澡、玩耍;家長(或監護人)要切實做好學生在家午休期間的管理工作。

4、午休期間,學校將淨校,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學校逗留;下午14:20學校開大門,學生方可進入校園。

5、本責任書從雙方簽字之日起至秋季學生午休結束期間有效。

午休期間,家長是孩子的第一安全監護人,家長要承擔學生的一切安全責任。望各位家長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確保子女按時午睡,按時上學,嚴防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如有異常情況請及時與學校、班主任聯繫。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孩子安全,共建和諧校園: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危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8、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1、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4、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5、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6、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7、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1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0、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保存)。

第3篇

為切實做好我校“親近自然、感受和諧、關注社會、愛我西寧”為主題的`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杜絕隱患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使此次活動安全、順利地進行,學校與各班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正、副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2、活動期間,正副班主任老師組織學生按活動計劃活動並服從帶隊負責人的安排。活動中隨時清點人數,講解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並在活動中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活動結束後必須負責學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動期間要教育學生注意維護學校榮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學校榮譽的行為。

二、本責任書有效期止活動結束之日。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責任人各執一份。

第4篇

4、 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

5、 文明乘車,乘車主動讓座,不得在車廂內大聲喧譁。

1、 不得到海邊、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1、 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

3、 不要玩火,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1、 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飯前便後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2、 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乾淨後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

1、 夏季多雨,任何同學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

2、 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4、 放學排好路隊,不在外面逗留,及時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2、 訓練期間,師生要繃緊安全弦,防止運動損傷和意外傷害的'發生。

3、 高温天氣,教師要合理安排運動量、運動地點,防止中暑。

4、 運動員不到校訓練必須請假,如沒請假,教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問清原因。

5、 體育運動時,穿好運動服,口袋不要裝刀子、鐵釘、髮卡等危險物品

6、 運動員要注意飲食衞生,不吃零食,不吃不衞生食品。

7、 比賽期間,教師要強調乘車安全和比賽過程中的安全。

8、 訓練或比賽結束後要及時回家,不得私自外出遊玩。

2、 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3、 觀看比賽、演出或電影時,排隊入場,對號入座,做文明觀眾。比賽或演出結束時,等大多數人走後再隨隊而出,不可在退場高峯時向外擁擠。

4、 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第5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第6篇

各位家長: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我校上午8時10分上課、11時30分放學,下午春秋季(5月1日9月30日)14時20上課、16時40分放學,夏季15時20上課、17時40分放學)。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 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6、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着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繫,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佈有水塘、河流,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d、我國法律規定年齡未滿12週歲少年,禁止騎自行車上路。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衞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衞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令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此責任書至六年級結業前有效。)

第7篇

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期盼,更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請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關愛生命,責任重於泰山,為了我們的孩子的安全,懇請您配合學校(幼兒園)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馬路上步行要走行人道,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不與車輛搶行;橫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注意來往車輛,牢記紅燈停,綠燈行;乘車時,按秩序上下車,不擁搶,不將手、頭等身體伸出窗外;不準孩子在馬路上打鬧,攀爬車輛;不騎“英雄車”;不滿12週歲不騎自行車上學;不準跨越高速公路、鐵路安全防護欄。

(二)教育孩子堅決xx和不乘坐無牌無xx車、拼裝車、報廢車、載貨車以及不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機動車,不乘坐超員、超速、違章、駕xx不符等違規車輛,更不要乘坐農用三輪車、四輪車、畜力車等非法載人車輛。

(三)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孩子,讓孩子乘坐駕駛員駕齡在三年以上且無違章記錄、安全意識強、車況良好、手續齊全、依法運營的車輛,並與車輛所有人簽訂乘車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孩子不吃“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的產品)或過期腐壞變質食品;不吃流動攤販無衞生保障的食品;不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暴飲暴食,不挑食偏食。

(二)教育孩子單獨居家和外出時的安全常識;教育孩子遇到危險時的一些防護逃生常識。

三、加強防火、防雷電、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一)教育孩子要注意用火安全,正確掌握電器、煤氣等設備的xx作和使用方法,出現意外要及時求救並撥打xx電話;不玩火,禁止孩子隨身攜帶火柴、打火機等點火工具;教育孩子遇到火災時的'逃生知識。

(二)教育孩子注意防雷電,防洪水、防山體滑坡、防泥石流等自然災害。

(三)教育孩子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泳池游泳,不準私自到河流、水庫、池塘等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xx的學生不能擅自下水施救。到專門的游泳場館游泳,要有家長陪同,防止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第8篇

為了確保學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事故第一時間聯繫告知家長,在職權範圍內應急處理。

2、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保護、督促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安全隱患。

1、學校、家長、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值班領導對校內安全處置負責,班主任和值班人員對分管區域的安全負責,家長對學生在校外的安全負責。

2、時間:午休:11:40-14:10,共160分鐘(包括午飯時間),下午上課14:30,午休時間學校將關閉大門,14:10學校開大門,任何學生14:10之前不準進校,在家午休同學,午休期間(11:40-14:20)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臨時有調整的'時間,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學生告知家長,家長教育學生按時午休,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並在班主任處存留兩個常用聯繫電話號碼,有換號者及時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時溝通聯繫,否則責任自負。家長在午休期間要監護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在家休息,並根據離學校路程的遠近確定好學生從家出發的時間,保證他們在2:00-2:20這段時間內到校。如果學生過早離家,家長要跟蹤監督並及時與班主任聯繫。如果孩子在午休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沒有提前進行教育,由班主任負責;家長沒有管好自己的孩子,讓他們提前離家,由家長負責。

3、日常教學時間,住校生午休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無請假手續私自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等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4、在家午休的,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孩子的安全。家長要教育孩子按時作息,午休期間,家長要履行監管責任,禁止孩子從事與午休無關的事(如:打牌、上網、看電視、下河洗澡),更不允許孩子離家或提前離家外出,家長提醒孩子按時起牀到校學習,教育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在校門口周圍逗留。

在校午休的,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按時休息,不得違紀,家長和班主任搞好紀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執勤教師搞好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若發現學生一次嚴重違紀或三次一般違紀,責令家長領回孩子在家午休。班主任負責教育好學生,使他們認識到不進行午休的危害,同時派紅領巾監督崗的同學對違紀學生進行檢查。

5、下午第一節課,上課教師及時清點人數,若發現缺勤學生,由任課教師或班長及時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告知家長,家長應查明情況後迅速告知班主任。

6、對於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7、家長和學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嚴禁在午休期間或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等;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上學、放學路上,教育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走路,杜絕事故發生。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10、夏季安全隱患較多,家長教育孩子嚴禁到水庫、河塘,水井等危險處玩耍戲水,出現溺水事故責任自負。不要亂買攤點的食品和飲料,防止食物中毒。

11、此責任書自實行午休時間起生效,以上午休期間由家長負責的,出現一切後果,由家長負責與學校無關。

12、此責任書未盡事宜,以《校規校紀》及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彙編》和相應法規為據。

附:經年級班班主任調查、家長同意,您的學生在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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