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制度4篇 保安制度優化,業主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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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制度是針對一定範圍和領域內的保安人員制定的規範行為準則,是保障社會穩定和安全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規範和約束保安人員的職責、權力和義務,提高保安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本文將介紹保安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和實施效果。

保安管理制度4篇 保安制度優化,業主安心

第1篇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12:00鎖賽季寫字樓大門、辦公室大門及通向生產部的小門,於生產部上班前一小時打開生產部的大門;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裏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3、個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東淳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台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着;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員工着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九、本制度由管理部門制定、修改、解釋,由總經理批准頒佈執行。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衞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保安管理制度4篇 保安制度優化,業主安心 第2張

第2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公司保安人員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員的工作規範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 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思想業務素質過硬,自覺維護物業轄區內業主或用户以及設施的安全,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負責物業轄區門口及自己職責範圍內的秩序,發現有人進行危險活動要及時進行制止。

第四條 嚴格遵守外來人員進出物業轄區登記制度。保安人員要詳細記錄來人因何事要見何人,登記其所攜帶物品、電話。

第五條 保安人員每週應進行開會小結,總結本週工作,對下一週工作內容進行合理安排,並做好籤到記錄以及會議記錄。

第六條 保安人員擔負着維護物業治安的義務,因此,工作安排上應有嚴格規定。保安人員請假1日以內,必須由所處崗位的負責人審批;請假1日以上,3日以內者,應報由保安主管批准;超過3日,須報經分管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保安人員請假超過1日以上者,應事先與其他保全人員協商頂班,並上報批准。

八條 保安人員請假須續假時,應當及時告知並得到批准後方可續假,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照情節輕重作出處罰,並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 保安人員值班室、宿舍只准張貼公司統一制訂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常用規範、值(排)表等文件,張貼(懸掛)必須整齊劃一。

第十條 桌面保持乾淨整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桌屜裏物品擺放有序。

第十一條宿舍的地面、門、窗應保持乾淨、無塵、無明顯污跡,牀鋪上的被子、枕頭必須擺放統一。

第十二條 注意儀表,制服要勤洗勤換,保持整潔,待人接物有禮貌。 第十三條 統一着裝,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飾物,留長髮、長指甲和蓄鬚;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穿拖鞋。

第十四條 言談舉止文明、大方、得體、態度和善、精神飽滿。 第十五條 執勤過程中姿態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傾後仰、勾肩搭背、互相隨意攀談或使用手機、電話交談;不袖手、叉腰或將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條 保持值班室、住宿處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衞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十八條 不準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利用娛樂之便賭博或變相賭博。

第二十一條 做到微笑服務,對待業主(住户)友善、熱誠,嚴格遵

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對業主(住户)反映的情況不推諉、不回絕。

第二十三條 接班保安人員要做好更換制服工作,按規定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在登記簿上記錄接班時間。上崗領班要召開班前會議,佈置當日工作。

第二十四條 交接的保安人員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器具等裝備器材、記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員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條 交接時,先查明下崗人員的手持對講機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及時上報,然後進行崗位遺留問題的交接處理及記事本移交。

二十六條 接班保安人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人員離開崗位後所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人員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所有事項交待清楚後,交班保安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在登記簿上記錄下班時間並簽名。

第二十八條 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員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下班,這期間發生的問題,兩人共同負責;即使沒有發生問題,也要分別扣發兩人的工資並通報批評。

第3篇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5、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6、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如水、電等,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8、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區內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區內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帶入,同時做好登記。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員工着並請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第4篇

1、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商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盜、防火、信報收發等工作。

2、保安人員必須着裝上崗,衣着整潔,語言文明,精神飽滿。禁止非安保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閒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車輛登記制度,外來聯繫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由保安人員開具訪問申請單,並電話徵得受訪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來訪人員出門時,應查驗收回由受訪人員簽字確認的申請單。

4、主動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誌的政府公務車輛(如;消防、警車、工商、税務、供電)等公務車輛要主動給於登記,提供進入商場的便利條件。

5、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6、做好信件、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報、掛號信、快遞要及時登記、電話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7、對出入商場的車輛、人員有權進行檢查和詢問。對載貨車輛出入商場應進行檢查,

核對貨單,並提交經綜合管理部或主辦部門核准簽發的《出門條》後方可放行。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8、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書面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

9、應熟悉和掌握商場職能管理部門領導的姓名和聯繫電話,便於應急函接相關工作。

10、按時開啟商場的防盜報警設施和消防報警設施。時刻觀察監控系統的異常現象,做好防盜防火等安保工作。發現報警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商場安全主管。

11、每班必須有一名巡查人員。巡查人員必須按時對廠區進行巡查。白天每兩小時巡查一次,晚上每一小時巡查一次,並在規定巡查地點做好巡查記錄,並接受商場的監管。

12、保安人員如有以下情況將給予獎勵:及時發現、消除並及時報告火災等隱患,每次獎勵50元~500元;及時制止或阻止

商場內部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次獎勵100元;抓獲盜賊,每次獎勵200元~500元。廠區全年未出現任何被盜、火災等惡性事件,商場給予年終獎勵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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