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合同6篇 經驗豐富的經營合同文輯:實用指南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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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承包經營合同”的概念、特點及其在商業合作中的重要性。承包經營合同是一種雙方約定,一方承包經營某一項目或業務,另一方提供相關資源和支持,共同實現合同規定的經營目標。該合同的簽訂不僅有助於提高經濟效益,還能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商業合作的順利進行。

承包經營合同6篇 經驗豐富的經營合同文輯:實用指南不容錯過

第1篇

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村支兩委研究決定,將村集體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2、每年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納當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經營水產品養殖。

2、因、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的享有水產品補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同等價格乙方享有優先權。

6、合同期滿,池幹樹木等負植物,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作補償。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承包經營合同6篇 經驗豐富的經營合同文輯:實用指南不容錯過 第2張

第2篇

有限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有限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二00三年八月七日起至二00四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 之前付清。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3篇

甲方現有洗煤項目待調試生產,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選煤生產管理技術團隊,願意承包該項目,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選煤系統設備,乙方負責生產,經營管理機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如因設備質量問題影響正常生產由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二、乙方扶着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產工人,甲方提供上料剷車3台,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場所,冬季供暖。

三、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所需的電力及水源供應,如因原料、電力,水源供應不足造成乙方無法按噸/月正常生產,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資萬元/月,不餓能夠達到上述產量造成的變壓器無功損耗滯納金罰款由甲方全額支付。

四、承包形式為大包乾,噸原煤生產費用為二十元六角,包括(人工工資,生產電費,藥劑費用,介質粉,潤滑油脂及柴油,易損材料費,設備維修費,人身事故費、系統維護費、勞保用品。其中:介質粉、電費、油品、材料帶增值税票;人工工資不帶税票,每月向甲方報工資表,超出(月·人)的上個人所得税)

六、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1.調試費用:調試工人到廠,甲方支付乙方五萬元調試費用。確保調試正常進行。

2.調試期限:暫定10日。3月1日進廠。甲方提供200噸磁鐵粉,適量潤滑油和浮選藥劑,試驗期內甲方付費,試驗完成後核定剩餘量,餘量由乙方付費。

3.調試完成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萬元生產所需費用,以確保正常生產,

二十日內完成原煤入洗五萬噸,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產費

5.按每月產量計算生產所需的材料費,正常電費,甲方需全額月初支付乙方。

3.中煤含精煤小於8%(所含精煤灰分大於13%),含矸小於5%;

五、若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所定條款有異議,可經雙方協商後再訂立補充條款。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羣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座落在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公斤(或元)。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羣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

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第5篇

為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促進公司發展,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分公司承包經營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負責人,由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西藏自治區設立分公司。

2、甲方負責提供設立分公司的相關證照和資料,由乙方具體負責辦理分公司設立的工商登記手續。

3、分公司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不得隨意干涉。但分公司的管理行為、經營行為、財務行為必須合法律規定,否則甲方有權干涉。

1、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即: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和管理,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納管理費15萬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公司將市政水利水電增項後,年管理費將增加為25萬元。如未能增項年管理費不變。風險保證金繳納: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雙方約定的風險保證金30萬元。

2、本合同有效期限為3年,即20xx年從5月26日至20xx年5月25日止。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期內乙方享有片區投標優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總公司全套有效證照、相關投標文件,如未及時提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總公司章程,自覺維護好公司利益。

三、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雙方互不承提債權債務。乙方若需在當地註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相關手續由甲方協助辦理。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税法的規定,及時申報和按期繳納各項税金及規費,税金髮票(包括代扣税發票)原件必須交回總公司並附説明。

1、乙在分公司所在地銀行開設銀行專用帳號,所有工程款直接劃拔給乙方帳户,乙方需確保專款專用。

2、乙方應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做好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賬目

1、乙方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嚴格執行行業標準,按施工圖及業主要求按期、按質、按量完成工程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實行工程轉包或分包。

2、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對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等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終身負責。

3、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期間)嚴禁拖欠工程材料款、設備款及人工工資,如果因拖欠款等相關問題總造成的一切責任(經濟和法律責任)及相關的直接損失及無形損失由乙方債權承擔,直至起訴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如:單項工程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資料等的收集管理,乙方竣工結算後必須按期交與甲方。乙方認真如實的做好每個項目的財務資料。

1、甲方有權按照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和履約行為進行監督、考核、管理;甲方依法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按乙方的業務要求,在甲方的法定經營範圍內為乙方及時提供有效的證照,認真為乙方做好質量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和其他服務工作。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政策和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政干預行為,有權拒絕解除合同規定的管理費之外的任何經濟攤派,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行執行行為規範。(乙方經營所得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為乙方刻制分公司公章和財務專用章,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外發生的一切經營行為均加蓋分公司公章。待雙方承包關係解除後,乙方應立即歸還上訴印章。

4、乙方在承包期內只能在自己承包的行政區劃範圍內進行業務開展,如需要超出範圍開展業務的需由甲方同意,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

1、由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無條件向乙方賠償,由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無條件向甲方賠償。

2、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涉及分公司需要對外進行仲裁或訴訟等事項的,如分公司以原告名義出現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所發生的費用、經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分公司以被告名義出現的,乙方應立即報告總公司,並由總公司指定律師參與仲裁或訴訟,乙方也可指定人員共同參與,所發生的費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提。

3、甲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兩年承包費。

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則甲方沒收乙方風險保證金。

1、甲方應乙方要求派駐1至2名工作人員參與分公司的管理和監督,所產生的工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有權瞭解、查閲並複製分公司所有的財務資料、管理資料、業務經營狀況和相關資料。同時,甲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有權要求

乙方改正營業過程中出現的不當、違約以及違法行為。

3、承包營業關係終止時,乙方應將承包經營期內所有的分公司資料原件交回甲方。

4、甲方對乙方的違法行為有權制止,並有權撤銷乙方的負責人身份。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以分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的一切經營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享有。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對外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3、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甲方公司所核准的經營範圍對外開展業務,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對外實際承擔經濟或行政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需嚴格按約履行各項約定義務,如有違約行為出現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損失賠償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正。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將爭議交成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四、若工程中標,甲、乙雙方必須別行簽訂“施工項目承包、質量、安全責任合同書”,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分公司開展項目工程保證金轉總公司帳目,由總公司代交代管。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6篇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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