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僱傭合同4篇 全方位保姆僱傭合同: 確保家庭關愛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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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僱傭合同是僱主與僱傭保姆之間的一份重要合約,規定了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合同內容包括工作職責、薪酬、工作時間、休假等方面的細節。簽訂保姆僱傭合同能夠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減少糾紛的發生。在尋找保姆並簽訂合同之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合同要點至關重要。

保姆僱傭合同4篇 全方位保姆僱傭合同: 確保家庭關愛及安全

第1篇

甲方(僱主):身份證號:乙方(僱員):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承擔賠償責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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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甲方為了使老人晚年過的快樂幸福,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家政服務包括:照顧老人的起居生活(包括日常護理、洗衣、洗澡、安全監護等)、做飯、打掃衞生、確保甲方男女主人不在家時的安全。

2、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工資支付應在乙方服務滿月後十日內發放上月勞務報酬)

3、甲方願意接受乙方提供家政服務,並履行下列(二)的承諾;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聘請,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並履行下列(三)的承諾。

4、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可以辭退乙方。乙方因人為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享有訴訟權利。

1、甲方以支付勞務報酬的形式,聘任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

2、甲方在家時可主動減輕乙方的勞務,如做飯、打掃衞生、洗衣服等。

4、甲方應及時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乙方勞務報酬的計算按公曆月為計算單位。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服務所需必要的基本條件並承擔乙方的食宿。

6、甲方不承擔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間的任何人身意外傷害和健康醫療費用。

7、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正當的要求應當予以考慮,並協商解決。

8、甲方(包括老人)認為乙方沒有按約定的事項例行職責,要求乙方改正無效時,有權辭退乙方。

9、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或者不需要提供家政服務時,可辭退乙方,終止服務、解除協議。

1、乙方以接受甲方勞務報酬為前提,自願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

2、乙方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儘量做到使老人滿意、環境衞生乾淨整潔、飯菜可口(除主人特別安排外由乙方合理安排調劑)。

3、乙方在盡職盡責照顧老人時,非人為因素造成老人發生意外,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明確主人與服務的關係,對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評意見和改進意見,應自覺接受和改進。

5、乙方對甲方的老人言語過激和不講道理的行為應給予諒解。

6、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屬臨時用工,在服務期間不得按國家工作人員的標準提出休假,但甲方應為乙方每月提供一到兩天探親假期,探親往返車費乙方自行承擔,假期可以累計使用。不得找藉口向甲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和健康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補償的要求。

7、乙方以搞好為甲方服務為前提,不得干涉或在外宣揚主人家庭涉及家政服務之外的任何事情。乙方未經甲方主人允許,不得將閒雜人員和陌生人帶入家中。

8、乙方在服務期間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平等的基本權利。對於要求甲方合理改進和必須完善的事項,享有充分的建議權,甲方應及時給予答覆。

9、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應及時向甲方請假。特殊情況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批准。乙方有權利提出辭職,但在提出辭職時應至少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簡要説明辭職理由;乙方辭職、協議終止。

1、協議之外需要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協商,發生異議時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即生效。甲方代表簽字:

第3篇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造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看護小孩:早、中、晚三餐;根據甲方要求喂牛奶、果泥、輔食;天氣好帶小孩下樓一到兩次;處理小孩個人衞生;配合給小孩洗澡等。

2.做家務:負責早、中、晚三餐;打掃室內衞生、如掃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等。

2.乙方每個月可休息2天;如遇和假期回家探親,準休4天,但與月休不享受重複使用;若和不回家,當月休息2天。

2.休息時間用於加班的,加班費100元/天;工作滿一年,僱主支付保姆年終紅包20元(人民幣);中途離職,無獎金。

3.甲方於每滿三個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現金或匯款到乙方指定賬户內)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簽訂協議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説明健康狀況以及與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並出示健康證或縣級(含)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等説明證件或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提供乙方在服務期間的飲食。尊重乙方、不歧視、不虐待,保證乙方服務期間的人生、財產安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用和養老保險、公積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務期間內突發的疾病或其它傷害產生的費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4.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傳染性疾病),有權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5.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約定,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如甲方發現乙方造成小孩損傷或虐待小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務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4.安心做好家庭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時與甲方的溝通,不能擅自離崗,講究個人衞生,杜絕不禮貌的語言和行為。

6.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應提前4個星期與甲方商議,如擅自離崗,甲方不支付當月勞務費。

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不能協商情況下,由寧波市仲裁員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4篇

甲方為使老人能夠得到最完善的照顧,特此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吃住都在甲方家裏,全天24小時的照顧家庭的老人,為老人提供完善的家政服務,每月月休四天上六休一。

1、照顧老人的起居生活(整理內務、洗衣服、洗澡、打掃家庭衞生、保證老人的安全)如果老人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甲方。

2、合理安排老人的飲食,飲食要以清淡、軟爛為好。

3、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工資支付應在乙方服務滿月後十日內發放上月勞務報酬)

4、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可以提出辭職、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可以辭退乙方。乙方因人為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享有訴訟權利。

1、甲方有權利,讓乙方按照上述的服務內容提供保姆服務。

2、甲方在家時可主動減輕乙方的勞務,如做飯、打掃衞生、洗衣服等。

3、甲方(包括老人)認為乙方沒有按約定的事項例行職責、或者沒有按照上述內容進行服務,要求乙方改正無效時,有權辭退乙方。

4、甲方不承擔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間的任何人身意外傷害和健康醫療費用。

2、乙方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儘量做到使老人滿意、環境衞生乾淨整潔、飯菜可口。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明確主人與服務的關係,對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評意見和改進意見,應自覺接受和改進。

4、乙方對甲方的老人言語過激和不講道理的行為應給予諒解。

5、乙方在服務期間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人權平等的基本權利。對於要求甲方合理改進和必須完善的事項,享有充分的建議權,甲方應及時給予答覆。

6、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應及時向甲方請假。特殊情況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批准。乙方有權利提出辭職,但在提出辭職時應至少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簡要説明辭職理由;乙方辭職、協議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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