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責任書7篇 “防火安全責任書:守護生命,守護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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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責任書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於明確企業或組織的安全防火責任,並規範管理措施。其內容涵蓋了對員工、設備、物資等方方面面的安全考慮,旨在保障工作環境的安全與穩定。通過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能夠有效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意識,降低火災發生的風險,為員工創造更安全的工作環境。

安全防火責任書7篇 “防火安全責任書:守護生命,守護未來。”

第1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消防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xx村現與轄區內各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及防火責任書。

1、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各企業“一把手”為安全第一責任人,明確安全主管領導及專職安全員

2、組織、制定、實施本單位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建立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3、加大安全資金投入,採取有效措施,攝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健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構建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及時、有效整改各類事故隱患,確保本企業的生產消防安全。

4、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主要領導安排部署安全檢查、教育培訓、應急演練等各項工作,分析、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制定、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處置能力。加強應急值守,嚴格領導帶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信息通暢。

6、嚴格執行事故、隱患上報制度,及時、準確上報各類安全事故和工作信息,不得延報、漏報、隱瞞不報。

7、各企業要組織專門力量,定期開展清理可燃物活動,徹底清理本區域內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積物,並組織人員進行定期巡查,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安全防火責任書7篇 “防火安全責任書:守護生命,守護未來。” 第2張

第2篇

為貫徹xx超市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根據消防條例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確實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防火責任書。

一、 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 各營運部門設立義務消防員,部門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 各營運部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能正常工作。

四、 對危險品、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

五、 營業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工作是否有遺留、是否有可燃物,發現後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崗。

六、 安全用電,超市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 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准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 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 認真參加消防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能做到撲救初級火災。

十、 各營運部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小組處理的聯繫方式等資料,張貼在部門明顯的位置。

十一、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部門或安全部報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的員工,由安全部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交營運部門,一份交安全部備查。

第3篇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落實森林防火責任,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務院、省市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簽訂本責任書。

1、成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由鎮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街道辦主任)擔任指揮。鎮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街道辦主任)是本轄區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

2、落實森林防火目標責任制,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要與各村(居)簽訂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並落實好林區內各經營單位(個人)管護責任。

3、森林防火經費納入政府財務預算,保障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的需要。

4、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5、配備瞭望巡護隊員人,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巡護報告制度。

6、成立支共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中隊,搞好防火安全知識培訓和演練,防火期內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

7、按要求完成處固定瞭望哨建設並投入使用,瞭望覆蓋率達到90%以上。

8、每處瞭望哨配備對講機、望遠鏡等裝備和必需的取暖、牀鋪等生活設施。

9、每支消防中隊要有固定辦公場所,配備防火專用運兵車1輛以上,對講機4部以上,每名消防隊員人手1部進口風力滅火機、1把二、三號撲火工具、1部滅火水槍。

10、每名瞭望巡護隊員、消防隊員都要配備全套防火服、手機、野外作業燈、水壺等裝備。

11、元旦之前,按照文件要求對所有片林完成防火隔離帶的打燒工作。

12、嚴格執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內,無空崗現象。

13、對消防中隊和瞭望哨隊伍要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管理。

14、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火種進山和野外違章用火,對違章用火者堅決執行省政府"四個一律"的規定。

15、嚴格火災報告制度。發生森林火災,按規定及時報告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16、嚴格森林防火監督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及時責令限期整改。

17、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利用各種媒介和宣傳形式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面上效果良好。

18、制定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明確部門分工,發生火災後及時啟動預案,有關領導深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森林防火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作為評優樹先的重要內容。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未能完成工作目標,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將依據《xx區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決"實施辦法》追究責任。

第4篇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税。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閒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僱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於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煙,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在賓館範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並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於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

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設備、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於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境衞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衞

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在院子裏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絡信息、意識形態等方面的管控,嚴禁發佈或轉發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後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一份,並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第5篇

為了切實加強我村森林防火責任,增強防火意識,有效預防、控制和及時撲救火災,保護生態建設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xx村森林防火責任書,望全村幹部、全體村民、中國小生嚴格履行職責,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組(學校)、農户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不準帶火進入林區;不準在林區野外吸煙;不準夜間行路打火把照明;不準上墳燒紙燃放鞭炮;不準野外燒荒、燒地邊草;不準燒糞土;不準上山打獵驅獸;不準在林區野外生火取暖;不準學生小孩野外玩火;不準隨意燒荒煉山。

二、各組(學校)要廣泛深入開展森林防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組(學校)的防火意識,制定切實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預案。及時消除隱患,實行24小時電話暢通,發現火情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做到下情上報,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鎮防火辦電話:82961701、;村防火辦電話)

三、各組(學校)、農户要服從鎮政府、村委會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揮,發現災情及時報告,積極組織村民(教師)進行撲火,在撲救火災的.過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婦女、老人進入火區,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嚴禁夜間撲火。

四、加強預防措施。嚴禁痴、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進入林區。防火期內,各組幹部、學校都要落實防火責任,並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做好值班記錄。

五、對發生的森林火災,嚴格依法追究責任,做到有煙必查,有火必罰.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學生失火,校長負責;小孩失火,家長負責;痴、呆、傻、聾、啞、精神病患者失火,監護人負責;墳頭失火,墳主負責;地畔失火,户主負責;廟會失火,籌辦者負責。

第6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xxx年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精神,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甘井區域消防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各村委會、鎮屬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

各村委會、各單位在今後每週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分析研究和解決本村、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每週不少於1次,對本村、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滅火器材實用情況、火災隱患等問題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入檔;

各村委會、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將日常防火和火災隱患的整改等工作歸類入檔。

各村委會、各單位應定期組織羣眾職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冬季用火注意事項,滅火器材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同時建立滅火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羣眾職工進行滅火演練,加強羣眾職工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各村委會、各單位的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村、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2、各村委會、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制定與下屬單位簽定《冬季防火安全責任書》,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3、各村、各單位督促本村、本單位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並層層落實。

4、各村委會、各單位必須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有消防公約,有義務消防隊,有責任制度,有宣傳標語。

各村委會、各單位應在12月中旬前將本村、本單位冬季防火安全責任落實情況,書面報告鎮政府,由鎮政府組織對各村、各單位每月進行檢查考核。

第7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廣州市物業消防安全規定》,為使z住宅大廈防火工作落到實處,明確責任,雙方特簽定以下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省、濾布市制定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

二、甲方:負責住宅小區內公共區域消防器材的配置,提供消防廣播、煙感、消防栓、噴淋等設施、設備。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行,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建立義務消防對。全面負責本大廈公共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乙方:負責其自有物業的防火安全工作,教育子女、親屬及來訪人員或租户樹立消防意識,支持管理處開展的消防宣傳教育、演習、檢查等工作;工業濾布遵守(但不限於)下列規定;

b、不亂拉亂接電線及電器設備,不超負荷用電,嚴禁存放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f、本小區《管理公約》之其他防火規定。對本單元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直接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簽定日開始(租户從簽定日開始至退租時止),當乙方業主發生變更時自動終止本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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