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班主任安全責任書4篇 班主任安全責任:守護學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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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主題為《學校班主任安全責任書》,旨在探討班主任在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職責。作為學校教育管理中的關鍵人物,班主任在保障學生安全方面承擔着重要責任。本文將介紹班主任的安全職責,並強調其在學生日常生活、教學活動等方面的安全意識和實踐,從而確保學校安全環境的建設。

學校班主任安全責任書4篇 班主任安全責任:守護學子平安

第1篇

學校負責着近二百學生的安全,也就是近二百家庭的安全核心,學校的治安綜合治理責任重大,為確保學校無安全事故,根據縣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學校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安全管理原則,對學校各級層層簽訂責任書,在學校內形成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局面,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學校與班主任(你)簽訂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為確保你所管理班級的安全,特與學校主管負責人簽訂本責任書。

二、你負責在所管理的班級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和有關防火防盜、安全用電、食品衞生、交通安全等知識。

三、你負責組織對本班所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管理,並對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事故負責。

四、你應經常檢查本班的電器線路,發現隱患立即整改,若自己不能整改的立即通知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五、你要對本班學生所發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盜、交通安全等事故負責。

六、凡本班有在校飲食的,要對此引起的中毒等事故負責。

七、你要認真組織、管理好本班參加的一切集體活動,並對此負責。

八、你要利用時間培養本班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我防範意識,並對本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九、你要堅持報告制度,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對此引起和發生的安全事故負責。

十、以上各條必須嚴格遵守,若有失職或違反造成損失的,由學校和有關部門視其情節和危害的輕重,對你進行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學校班主任安全責任書4篇 班主任安全責任:守護學子平安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學生安全,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學校與各班主任簽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1、學校負責召開校會,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等各方面的檢查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因素髮生。

3、班主任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意見對學生進行防火、防盜、用電、交通、溺水、飲食衞生、防爆自我防範和自我保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在校內外不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故。

4、班主任利用班會,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幹部的作用,互相監督,使學生增強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5、班主任應把學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與各學習小組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層層深入,落實到人,使廣大學生在無憂無慮的快樂環境中讀書學習。

6、各班主任要經常向學校彙報安全方面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保證本班不發生任何事故。

以上六條,各班嚴格遵守,如有違反各條款將追究各自的責任。

第3篇

學校與學生家長對孩子的安全都負有十分重要的責任,為了明確責任範圍,特別要求各位學生家長同學校班主任簽訂學生安全事故責任書。

1、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長有責任對孩子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家長要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良好的行為習慣、良好的生活習慣。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國小學生一日常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

2、若學生家長或學生不遵守《國小學生一日常規安全管理制度》或不服從學校和老師的有關要求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3、學生若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體育鍛煉或其他活動的,家長要親自向學校或老師説明情況。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4、學生因有事或生病,其家長必須親自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師請假,若不能親自請假的,必須請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若因未請假或學生遲到、早退、躲學、逃學而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5、學前班、一、二、三年級學生原則上要求學生家長接送,若不能接送的,連同四、五、六年級的學生由家長自行負責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保障。若在上學或放學路上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其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學生家長若對上述要求無異議,請與班主任老師簽定此安全責任書,若無故不與班主任老師簽定本責任書的,一切損失和後果自負。本責任書有效期限於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

第4篇

為進一步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校園安定穩定、牢固樹立 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堅持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落實校、班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職責,增強責任感,有效地防止各類案件與事故的發生,深入開展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深化創建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管理。現制定20xx年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班主任對所屬班級負總責,具體抓創安工作的.落實,實行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有效防止火災、刑事、交通、食物中毒、游泳和其他突發性事件的發生,確保校園安定、穩定。

1、繼續開展深化創建安全校園活動,鞏固創安成果。

(1)、重傷人數、死亡人數應為0(包括火電、交通、游泳、校園設施、食物中毒、體育活動等責任事故)。

3、對學生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知法,懂法,守法,及時消除學生違法犯罪事件的隱患。

4、上課時間應在崗,不得隨意離開,對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要認真負責。

5、班主任定期組織班級學生學習安全常識和進行安全教育,開展有關安全的主題班會,一月不少於2次。

7、教育學生嚴禁攜帶棍棒、刀具、爆炸等危險物品入校。

8、對於偶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以保證學生的權益不受侵害;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造成嚴重後果的,並全校通報。

各班主任嚴格執行此責任,維護學生的權益不受侵害,確保學生安全,防止類傷害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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