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檢察事業同成長征文(一本書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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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檢察事業同成長征文(一本書的八年)


1997年,我通過公務員考試,被錄用到檢察院工作。報到的第一天,檢察長拉着我的手,遞過一本嶄新的參考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叮囑我要多讀書。
其實我骨子裏不太愛讀書。國小時不懂怎麼讀書,中學時覺得童年時光太單調得補玩回來,大學時課本都讀不過來能考個及格夠着畢業已經萬幸哪顧得上讀書,工作後沒了老師
的鞭策少了父母的嘮叨自己覺得成人了覺得知識夠用了也沒怎麼讀書。沒想到考進檢察院的第一天,檢察長倒教誨我要多讀書了。檢察長贈書,一時讓我有種知遇感、温暖感,當下裏我絕對是頭如搗蒜般猛點,好像還立諾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心裏面放電影似的出現我如何“焚膏油以繼晷,恆兀兀以窮年”啃書的場景。
從檢的第一年,由於是新手,工作清閒得以有時間通讀這本書,卻由此嚐到甜頭,僥倖通過了初任檢察官考試,取得檢察官資格,從此發覺這本書還管用,於是經常翻翻,有時帶在公文包裏,或者帶回家中放在牀頭,即使根本沒看,也有一種充實感、滿足感。
後來工作逐漸忙碌,幾乎不間斷地寫些信息、新聞、綜合材料、調研文章等,雖然不是檢察業務工作,但檢察文祕崗位要求運用的法律知識範圍遠比單項業務來得寬廣,在法言法語與思維邏輯上更需理性與嚴密,遇到不明白、沒把握的罪名,都要經常使用這本參考書,保證文章寫得有根有據有理有節的,免得寫出來的文章讓人看了笑得肚疼。
我這人用書卻不會護書,並不因為是檢察長贈送的書我就捧着供着。由於這本書比較厚,有時要找個法條查個解釋很不方便,沒多久,我就把這本書分章節給粘上索引標籤,讓標籤從書的右切口伸展出來,方便隨時查找。我有躺在牀上看書的習慣,可是這本書太沉,捧着讀一會兒手就發酸,放在牀板上讀起來又得彎着腰,或者側卧着用手支着頭來看,很是受累,就有了把書“肢解”掉的想法。我一般不買很沉的書來讀,實在非讀不可的,就毫不留情地把大書拆成若干本小書。有幾回都拿起刀片來想下手了,轉念一想,這是領導贈送的禮物,比不得那些花錢買來可以任性改造的大路貨,不好胡來,只能作罷。古人讀書,有“花鳥一牀書”之説,再不濟的也有“半牀明月半牀書”,我也喜好附庸風雅,有着弄些書本放在枕邊的積習,但是終究由於卧讀的不便,這本書後來還是從枕邊書籍中出局了,放回辦公室更為適宜。
有讀書經驗的人都知道,一本好書是常看常新的。但是,我這本書的“常新”卻是另類風景。從年月施行新刑法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陸續針對刑法添加了一些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這些解釋,篇幅不長的,我都要複印下來,裁剪成與書頁匹配的紙片,粘在扉頁或者相關章節的天頭、地腳上,每隔些時日,出了新的解釋,就往這本書裏粘上新紙片,日積月累,原先的紙片摺痕陳舊,紙面微黃,新的紙片還殘留膠水的清香。遇到篇幅稍長的,只能在書上注些文字,説明該處已經有新解釋應引起注意。
長年使用一本參考書還經常給人一種懷舊感。作家董橋説過:“字典之類的參考書是妻子,常在身邊為宜。”我不是作家,當然沒有作家那樣以書為妻的情懷。不過,一本長年使用的參考書,往往會使我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些事。這本書的總則部分是最經常查看的,有些內容確實是需要長記性牢記的,為了幫助記憶,我把原文的關鍵字按照個人的記憶需要抽取出來,注在條文邊上,這些註記五花八門,沒有邏輯與章法,卻着實讓我記住了條文內容。過些時日再看這些不倫不類的歪批亂注,不禁莞爾:“當初咋就那麼笨呢?”
我自己沒有什麼天資,我也從沒做到過目不忘,一本參考書用了八年,其中一些內容愣是沒有記清、記牢,由於有書常在手邊,翻來就是,用習慣了、順手了,還記它作甚。這幾年用上電腦,百度搜索也挺拿手的,仍然放不下這本書,箇中究竟,我也沒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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