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熱愛生命讀後感優秀模板示例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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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這本書告訴我們不管是人還是其他動物,生存的環境不可能是一帆風順的,要敢於鬥爭,相關的讀後感你知道怎麼寫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熱愛生命讀後感優秀模板示例四篇相關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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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後感1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説之一,書中講述了一位美國淘金者在西部遇險、掙扎求生的故事。在當時的大背景下,美國掀起了一陣西部淘金熱,不過,在尚顯蠻荒的美國西部大陸,對於很多追夢人來説仍然是危險重重的,無數的人被永遠地留在了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傷,被朋友無情拋棄,又遇上了一條同樣受傷而奄奄一息的狼。就這樣,一人一狼,這這片渺無人跡的土地上,一邊前進,一邊互相戒備。最終,主角殺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來,等來了救援。

荒野小説是傑克·倫敦最具鮮明的特色之一。無論是《荒野的呼喚》還是《白獠牙》,以及這部《熱愛生命》,關於美國西部和阿拉斯加處女地的描寫總是讓人印象深刻,這與作者早年當船員出海,歷經艱險的經歷是分不開的。在惡劣的環境下,傑克·倫敦只要有空閒,就不會忘記讀書。幾年的航海經歷不僅鍛鍊了他的體魄,更讓他讀完了許許多多大師的作品。後來,他在一次寫作競賽中獲得了一等獎,這對於僅有國小文憑的他來説是極大的鼓舞。他最終走上了文學的道路,創作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説,傑克·倫敦好學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學習。

對於生命意義的思考則是全書的精華。生命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熱愛生命?在緊張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成為了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芸芸眾生的真實寫照。無數次簡單的重複中,每個人都在被消磨,漸漸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義。但是什麼又讓生命如此強大呢?

熱愛生命讀後感2

今天我讀了《熱愛生命》這本書,心中久久難以平靜。

這是一個關於巴克狗的故事,大概內容是:在一個桑塔克萊拉的山谷裏住着一隻叫巴克的狗,某一次人們在北極發現了黃金,需要強壯的狗來為他們做苦力。而巴克就被一直買到了去北極找黃金人的手中,旅途開始了,它經歷了重重困難,經歷了失去朋友的痛苦,經歷了被人捱打喪失生命的風險,但是巴克無怨無悔,直到一個荒野,才與狼羣一起生活。

這本書真令我感動啊!在我看到前面時認為巴克是絕對活不了多久的,但那是我的大錯特錯了,他活了下來,它是用堅持活了下來,用熱愛生命的信念活了下來,它是一隻普通而又特別的狗,讀完最後一頁,巴克在我心中忽然變的如此之高大。這本書的名字起的好,正如巴克的生命,它有過温馨,有過風怒,有過欺凌,有過關愛,這都不能在巴克的生命中抹去,它怎能結束自己的生命呢?就是這個使巴克在紅衣人手中堅持,在惡狼搏鬥中倖存,在桑頓落入水中時救他。

這本書不就是告訴我們要向巴克一樣熱愛生命嗎?

熱愛生命讀後感3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由法國人文主義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堅持舊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臘斯多噶派哲學影響很大,認為人是熱愛生活的,愛生活就要順乎天性,人的天性在於追求幸福和快樂,但需要選擇和節制。

書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閲讀,並禁得住反覆閲讀的並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時拿來翻閲與琢磨的。

珍惜生命,熱愛生命,認真而又充實地生活,善於享受生活中各種快樂的人就感到死而無憾,感不到死的苦惱了。如果一輩子懶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積極樂觀地對待生活,留有好多遺憾,臨死時必然感到苦惱。

記得奧斯特洛夫斯基曾説過: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説只有一次。這僅有的一次生命怎樣渡過呢?每當回憶往事的時候,能夠不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在臨死的時候,他能夠説:“我整個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獻給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進行鬥爭”人,應當趕快生活。

可是,現在還會有誰能真正的體會到生命的價值?

雖然我們不能掌控命運,但我們能改變命運,即使卑微的我們註定此生鴻去無跡,但在這軀體還暫寄人間的當兒,在選擇事業與生活的時候,能夠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態;等死亡降臨時,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葉般淨美”也將“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熱愛生命讀後感4

《熱愛生命》美國現實主義作家傑克﹒倫敦的的作品,這是我讀的這位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了,依然跟讀第一步作品時的感覺類似,震撼又真實。

我們是幸福的一代,沒有忍受過飢餓的一代,我們只知道餓了的時候肚子會咕咕叫想吃東西,會心慌不能專注做事情,頂多會有些像我似的餓久了會胃疼的,飢餓帶來的痛苦我們是沒有親身體會的。在《熱愛生命》裏就講述了這麼一個飢餓的人為了活下去一步步艱難前行尋找生機的慘烈故事。長期的飢餓是什麼感覺?主人公在餓的初期只覺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顯感覺到;餓的衰弱了,會飢不擇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麼一丟丟;餓的虛脱了,會扔掉一切阻礙活下去的物質,包括現在誘惑力最大的金錢;餓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產生幻覺,意識逐漸不再清晰,只是對死亡的恐懼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後餓的生命和意識都已經分離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驅動着繼續前進,還要跟一隻飢餓快要病死的狼展開你死我活的拼鬥;最後,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時間才變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擔心食物不夠的恐懼中。

從有身體知覺到沒有知覺,從意識清楚到完全沒有意識,從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從一開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結局算是安慰人的,過程豈能是一個“慘”字能形容的?!不禁發問,一個人想要像我們現在再普通不過的方式活下去為什麼就這麼難呢?生命是可貴的,一個在這種際遇中的人最後變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設法讓自己活了下來,他僅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當代的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麼理由去要求那麼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許這就是小説想表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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