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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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著名的偵探小説家大家都聽説過嗎?在讀完《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小説後,大家一定都想寫寫讀後感吧!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供大家參考。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

最近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覺得這本書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個精彩的破案故事組成,這五部分分別是冒險史、回憶錄、歸來記、最後的致意和新探案,全書有434頁呢,我已經讀了一大半了。

這本探案小説主要講述一位著名偵探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華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歸來記中《諾伍德的建築師》這篇我記憶最深,主要寫奧德克假裝被火燒死,並將責任稼禍給麥克法蘭,麥克法蘭找到福爾摩斯説自己沒有殺死奧德克,請他查清真相,福爾摩斯衝破籠罩在案件上的層層迷霧,巧妙推理,最終還給了麥克法蘭一個清白。

這個故事裏對人物的面貌和神態描寫的很好,我覺得字字精妙,比如:一個臉色蒼白、頭髮散亂的年輕人發狂似的闖進屋來。可見這個人多麼着急,不然怎會闖進屋來。還有:那張臉上滿帶着狡詐邪惡、兇狠頑固,還有兩隻多疑的、淺灰色的眼睛。他那雙鋭利的灰色眼睛正緊盯着我,他是個長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臉上還帶着一種開心的表情。兩句話描寫的十分細緻,更好地體現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當然,這個故事的語言描寫更好,值得我們學習。比如:福爾摩斯説:如果你能把自己擺在這個年輕人的位置上來看看的話,你會挑選在立遺囑的夜晚去行兇嗎?你不覺得把立遺囑和行兇兩件事聯繫得如此緊密是很愚蠢且危險的嗎?還有,你會選擇讓別人看到你,比如通過這家傭人開門讓你進來這一時機嗎?還有最後一點,你會那麼煞費苦心地毀屍滅跡嗎?這段話用了一連串的反問句,體現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強,能説出這麼多理由。

讀了這本書,我學到了許多寫作的方法,還喜歡上了閲讀。大家如果對福爾摩斯有興趣,也找來這本書閲讀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

這個暑假,我看完了英國著名推理小説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這個有着鷹鈎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就永遠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靜,思維敏捷,還有他那敏鋭的觀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讓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歡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這個故事裏,我很佩服福爾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眾的職業眼光,故事一開始,一位軍曹告訴福爾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裏,身上沒有一點傷痕,只是在屍體的旁邊有幾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兇手,只好請福爾摩斯來幫忙,福爾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後又嗅了嗅死者的嘴脣,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兇手是一個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頭鞋子,抽印度雪茄煙,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還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輪馬車到空屋來的,這輛馬車是一匹馬拉的,馬有三隻蹄鐵是舊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福爾摩斯一口氣説出了自己的的全部發現,這讓在場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驚,後來福爾摩斯讓一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去調查,因為那些小孩子什麼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強些。最後,福爾摩斯通過他那雙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兇手,他再次上演了一個奇蹟。在小説的任何一個案件中,幾乎每一件案子的發生都是不可思議,在案件的發展中,又有許多變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隨着福爾摩斯的分析,這個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卻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條線索都來地自然,流暢,我根本無法找出絲毫破綻。於是我驚歎於福爾摩斯驚人的推理能力。

雖然福爾摩斯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值得我們少年學習。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00字

天空中漸漸瀰漫起了一層霧氣我埋頭很迷茫地看了窗外一眼,遠處的樓房已經看不見了,外面只是白茫茫的一片,似夢幻般的迷麗的色彩,突然我發現了一個人影,正向這邊慢慢移近,漸漸清晰了起來,他坐在安樂椅上,叼着煙斗,正聚精會神地看着一段資料,他的目光是那樣炯炯有神,似乎如一支亮劍穿透黑暗,直刺入敵人的心臟,噢,我看見了他,他是福爾摩斯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那時的貝克街,不,那時的整個倫敦市籠罩在莫里亞提教授的黑暗陰影下,一切的犯罪搶劫的背後主使都是那位處處受人尊敬的教授,只有他,福爾摩斯,正義力量的化身,才有能力有勇氣去對抗這個邪惡的惡魔,所以,福爾摩斯是最最公正的審判正義與邪惡的大法官,他用他一個人的力量維護了整個社會的和平安寧。根據華生醫生的記載,福爾摩斯一生接案無數,件件案子看似都那樣撲朔迷離沒有邊際,但是福爾摩斯以其細微的觀察,深入的思考,把似乎毫無關聯的線索,一件件串聯在一起,在他的腦海裏,在案件還沒有開始偵查前就已經佈下一張網絡圖,他所要做的就是找到關鍵和證據來把整個網絡填滿,很少有情況下他的網絡是錯誤的,這就是福爾摩斯的神奇所在。這點在許多細節方面也能夠體現出來,如,他在第一次和華生醫生見面時,只是簡單地握了一下手,便從手中的老繭,疤痕,握手的力度推斷出他曾在某個戰場打過仗,得過某種疾病,現在身體狀況怎樣,甚至抽什麼牌子的煙。也許你會感到驚奇,但當你聽完福爾摩斯的解釋後你就會轉驚奇為佩服了。

整本書寫作手法柔和細膩卻又驚心動魄,每一個動作的細節刻畫都那樣細緻入微,如“他同一條獵狗一樣,伏在地上,搜尋着一絲一毫獵物留下的氣味,他時而輕輕歎氣,時而低聲歡呼,最後站起來,別人也許很難察覺他的情緒變化,而他卻早已成竹在胸。”完美的細節描寫便是本書最大的成功之處之一。小説分為長篇和短篇兩部分,長短篇穿插進行,如同電視劇和電影交叉進行讓人體會兩種不同的敍事環境。但是不管是那一種,內容都無可挑剔,讓人讀來回味無窮。

時間已經過去了幾百年,《福爾摩斯》的魅力仍是眾多偵探小説不可替代的,它為世界偵探小説開創了一個先河,福爾摩斯也成為了偵探的代名詞。

那是一位來自霧都的名偵探,他用他的行動維護了社會的和諧安寧,他是來自天堂的光明,他是正義的法官,他是英國的.驕傲,他永遠是世界的驕傲,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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