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房屋租賃業管理經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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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門在房屋租賃業管理方面的經驗措施

地税局房屋租賃業管理經驗材料

     近年來,隨着房屋租賃業的迅速發展,房屋出租税税源規模的日益擴大,加之,我縣教育產業發展趨勢良好,各種形式的房屋出租日益增加,給地方税税收帶來了新的税源。但是由於私房租賃情況複雜、分佈零散、涉及面廣、隱蔽性強,以往我局對房屋出租税收徵管工作重視不夠,使房屋出租税收幾乎成了我縣税收徵管的盲點。2004年7月,我局新班子到位後,提出了“兩重點、兩帶動”的房屋出租税收徵管工作新思路,即:以縣城所在地秀谷鎮為重點,帶動鄉鎮房屋出租税收徵管;
以營業性出租房屋為重點,帶動居民私房出租税收徵管。2004年,金溪縣地方税務局通過對房屋出租税收進行集中專項清理,共清理房屋出租户240餘户,徵收税款32萬元,滯納金0.8萬元,罰款3萬元,同比增收28萬元,房屋出租税收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現將我局加強房屋出租税收徵管的主要做法介紹如下:

一、輿論宣傳是導向,程序合法是根本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自主申報納税的良好氛圍。輿論宣傳工作是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前提,做好此項工作,往往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此,我們在利用電視台、宣傳單、宣傳車、張貼通告等形式做好常規税法宣傳的同時,針對擁有房產的多為公職人員和經濟實力較為雄厚的特定社會人羣,採取了:一是税務幹部到各企事業單位進行上門宣傳,將税法送到每個幹職工;
二是利用電話預約和上門服務的形式對特定的社會人羣進行專題宣傳;
三是委託各居委會和社區幹部上門上家宣傳等方式。通過宣傳,使出租者和承租者知曉納税程序、涉税事宜、法律責任等相關税收知識,促使其主動納税申報,為清繳房屋出租税收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嚴格依法辦事,確保執法程序合法。執法的關鍵在於程序合法、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在加大宣傳的同時,我們結合《江西省地方税務局房屋出租房產税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和其他相關税收法律,對2002年至2004年的欠税户進行了重新摸底,並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和期限的規定,對各欠税户下達了税務文書,分別下發了核定通知書、限期繳納税款通知書、處理決定書、處罰告知書和處罰決定書,做到税務文書內容合法,下達文書程序合法,執行主體資格合法,一環扣一環,做到任何一個環節不出差錯,保證執法程序的規範化。

二、健全制度是基礎,陽光操作是關鍵

1、健全內部制度,強化執法責任追究。嚴格執行《撫州市地税系統徵收、管理、稽查工作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大力推進税收執法責任制,強化對税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設立房屋出租税收業務崗,規範分局內部管理員的徵收職責,按照欠税摸底數制定了私房出租税收收入計劃,將計劃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管理員,明確工作責任。同時,監察室將房屋出租税收徵管工作列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的重點,及時通報督查情況。通過明確工作職責,加大紀律監督,極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員的責任心。

2、細化徵管措施,加強房屋出租税收的基礎建設。先以縣政府名義下發了《房屋出租(經營)税收管理工作通知税徵收管理辦法》(金府字[2004]44號),切實將房屋出租税收納入規範管理之中。後我局細化房屋出租業税收徵管措施,首先,建立一套完整出租房屋税源底冊。凡在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或辦理變更登記,用自有房屋經營的,必須持有房屋產權證書複印件或購房發票複印件進行申報登記;
租賃房屋的,必須持房屋租賃協議書複印件進行申報登記。其次,建立房屋出租(經營)税務登記台帳,統一編號制牌,註明房屋座落地點、房屋面積、租金收入、納税情況,實行分片(類)管理,對轉租、轉營、變更等情況加強日常跟蹤管理,使房屋出租情況底數清晰,源泉控管有力;
再次,建立定期清理檢查制度,按區域進行房屋出租税收清理,責任到人,落實到户,逐門逐户進行清理登記並催繳税款,使房屋出租税收管理更加合理化、規範化,並逐步建立起房屋出租業税收徵管的長效機制。

3、推行“陽光操作”,全面實行納税告知服務。積極推行“陽光操作”,在專項清理過程中,全面實行“三公開”服務,即公開徵收管理及處罰規定,公開計税依據,公開納税情況。一是公開徵收管理及處罰規定,自查階段:只繳欠税和滯納金;檢查階段:嚴格按照《徵管法》規定,除追繳欠税和滯納金外,還對欠繳税款進行處罰;
二是公開計税依據,按不同地段制定租金收入最低標準;
三是公開納税情況,定期將納税人名稱、租金收入、承租人姓名、納税情況、税票號碼等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部門協作是保障,規範鞏固是目的

1、加強部門間的聯繫協作,爭取多方支持與協助。各級黨政、人大政協及其領導的關心支持是做好地税工作的根本保證,為此,我局領導在清理房屋税收前,親自向縣委、縣政府領導進行了專題工作彙報,走訪人大、政協領導,取得了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徵收單位定期與工商、房管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溝通情況,實現了全縣房屋租賃信息共亨,與房管、居委會、社區等相關部門建立定期聯繫制度,密切關注出租變動情況,發揮社會力量,健全協税護税網絡。同時,在執法過程中得到了公安、法院和監察等部門的大力支持,與公安、法院建立了聯繫反饋制度,將不繳、欠繳房屋出租税收的黨政、事業單位及黨政領導幹部名單報監察部門,由監察部門列為重點監察對象。取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和協助是我們做好房屋出租税收徵管工作的最強有力保障。

2、規範代徵行為,完善後期税收管理。在2004年私房出租税收清理基礎上,規範該行業税收管理。根據《江西省地方税務局房屋出租房產税徵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的房產税實行“以店管税”為主的徵管方式,即個人出租房屋的房產税由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代徵,委託承租户(使用人)代徵,簽訂委託書。並要求各分局高度重視委託代徵房屋出租税款工作,與承租户簽訂委託代徵協議後,經常加強聯繫、密切配合,對涉税問題及時給予輔導和解釋,特別注意做好税收管理員的職業道德和税收業務的培訓工作。建立税收管理員巡查制度,定期檢查、監督承租户代徵行為,及時結算代徵税款,防止税款積壓現象發生。

3、實行以票控税,防止税源流失。對房屋出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規定開具《租賃業發票》方可收取租金;
對承租單位和個人必須取得《租賃業發票》方可支付租金;
對自有房屋用於自己經營的應當主動申報納税並取得納税憑證。責令承租户保管好租賃業發票的發票聯以備檢查。同意代徵的按規定徵繳,不同意代徵的則通知其提供發票聯進行發票使用情況檢查,承租户不能提供或拒不提供的按規定進行處罰,通過上述措施,發揮了“以票控税”的監管作用,嚴防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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