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8.98K


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由甲方開發新建座落在市區(鎮)路(街)住宅工程第單元、第層#住房套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為加強商品住宅質量管理,確保商品住宅售後服務質量水平,維護商品住宅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建房[1998]102號《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制度的規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後在以下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義務,承擔保修責任。

一、該工程在竣工驗收時,經驗收組評價其工程質量等級為,且已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按設計文件和有關規定該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內出現危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義務、承擔保修責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況下該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內容與保修期為:

1、屋面牆面、地下室和廚房、廁所及衞生間地面、管道等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

2、牆面、頂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層或水泥砂漿面層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等及門窗翹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衞生潔具不符合標準規定要求等引起的損壞,其保修期均為2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燈具、電器開關和管道堵塞的質量保修期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為1年;

5、該商品住宅售出後,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維修處理;

6、該商品住宅於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乙方對該住宅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進行了認可。乙方驗收後自行添置、改動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計算。

三、在保修期內,因該住宅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甲方向造成該商品住宅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使用不當,如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的不當裝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屬甲方保修範圍。

甲方(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