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申請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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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申請書6篇

交通道路申請書篇1

申請人:林xx,男,46歲,浙江xx人

家庭地址:xx縣xx鎮平西路xx號

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x,聯繫手機:xxxxxxxxxxx

被申請人:陳,男21歲,浙江xx人、

家庭住址:xx縣xx鎮xx村154號

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xx

複核請求:請求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公交認字[xx]第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xx年1月17日1時許,申請人駕駛浙xxxxxx號大型卧鋪車,從福建省石獅開往xxx方向,途徑104國道線xx縣xx鎮xxxxx路段,在車輛臨近被申請人大約2米距離時遇被申請人突然自左向右橫穿公路,造成採取無法避及無法預見事故的緊急措施後,仍以致被申請人受傷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請人認為:xx年1月17日1時許,該起發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在於被申請人突然加速橫穿公路的行為,被申請人它的違法之處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節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上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很顯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請人在有意識地在橫穿公路時,是在車輛臨近行人距離約2米時突然加速橫穿公路而導致申請人採取措施來不及,車頭碰撞到被申請人而發生的事故。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地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是發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請人在本起事故中沒有過錯,並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二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應當避讓”。的規定,因為這條規定是在車輛車輛可控制的安全區行駛的情況下適用,而並不適用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的行為。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這是任何人是無法預見的,也是無法避讓和無法克服的,並不是申請人思想麻痺而導致的,所以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給申請人套上這一條法律是錯誤的。

(3).申請人沒有超速行駛,是在規定的正常的行駛速度,當時發生事故準確時間是xx年1月17日1:05:07,這是當時車輛上gps衞星定位系統測出的,當時行駛速度是65.95公里/小時。(附:提供原始當時在xxxx集團信息中心測試的衞星定位數據庫資料作為證據)。申請人並沒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而事實上車輛正常行駛即速度在65.95公里/小時,車輛可控制非安全區內應大於2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典型交通事故形態車輛行駛速度技術鑑定》的標準推算:車輛以8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56米,車輛以6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停車距離(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約為42米,而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2米突然橫穿公路,根據計算行駛速度65.95公里/小時,(包括反應距離和制動距離)應是45米,顯然是無法躲避和採取任何措施能避免的。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申請人認為本起事故的過錯完全在於被申請人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是具有嚴重的過錯,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完全沒有過錯,不應當認定為主要責任。這是完全顛倒黑白的事故認定,申請人請求上級公安機關本着事實求是,依法公正的執法理念,依法撤消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公交認字[xx]第00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責任認定。

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林xx

附證據:衞星定位數據表2張。

交通道路申請書篇2

申請人:閆某賓,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鄉史莊6號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於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於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並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某軍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並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係,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的規定,閆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於20xx年7月25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平頂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

李律師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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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申請書篇3

申請人賈某某,男,某歲,住址:湖南省某某縣景港某鎮某某街某號,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徐某某,男,某歲,住址:重慶市某縣某某鎮某某村某組,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複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於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錯誤。

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廠區有東門路口和南門路口,兩個路口相距約五百米。

南門路口是個十字路口,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一個“門”型人行天橋,路中間還安裝有隔離攔柵。

發生事故的富士康東門路口是個“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沒有過街設施,也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更沒有交通信號燈,在路口南端十多米處就沒裝隔離帶了。該路口唯一的交通標誌就是在路口南端隔離帶終結處樹立有兩根引導人們謹慎橫道的橫道指引樁。

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與南門路口是兩個不同的路口,不能混為一談。東門路口沒有人行過街設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樹有兩根允許行人橫道的橫道指引樁。申請人當時就是遵從橫道指引樁指示、對着指引樁由東住西橫道時被被申請人疾駛而來的小車撞傷的。

在東門丁字路口東西兩則日夜有的士、私家車、“藍牌”車和多條線路的公交車停靠,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人在申請人橫道處橫過道路到對面搭車。

該《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賈偉在有人行橫道和人行過街設施的道路上,不按規定橫過道路……”與客觀事實不符,是完全錯誤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時40分許,在龍華東環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部在被申請人徐某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被申請人徐某某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不僅沒有“保持安全車速”、“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而是繼續高速行駛,依法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申請人是按照規定路線過馬路,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不應承擔事故責任。

綜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現特申請貴局複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擴展資料: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範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

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常見的有入團申請書,入黨申請書等。

注意事項

(1)申請的事項要寫清楚、具體,涉及到的數據要準確無誤。

(2)理由要充分、合理,實事求是,不能虛誇和杜撰,否則難以得到上級領導的批准。

(3)語言要準確、簡潔,態度要誠懇、樸實。

格式要求

(1)標題

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如“入黨申請書”、“調換工作申請書”等,一般採用第二種;

申請書

(2)稱謂

頂格寫明接受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

尊敬的校領導: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説明理由。理由要寫得

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4)結尾

寫明慣用語“特此申請”、“懇請領導幫助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

準”等,也可用“此致”“敬禮”禮貌用語。

此致

敬禮!

(5)署名、日期

個人申請要寫清申請者姓名,單位申請寫明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日期。

學生:xxx

xxxx年xx月xx日

主要種類

法庭申請書

申請書(petition)是指當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要求法庭下達指令或對特定事項作出裁決的正式的書面請求。例如,如果你要申請鑑定,那麼你就必須向法庭提交鑑定申請書。

入團申請書

入團申請書的寫作格式一般來講都是固定的,它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部分: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

(一)標題

入團申請書一般由申請內容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如“入團申請書”。題目要在申請書第一行的正中書寫,而且字體要稍大。

入團申請書,題目也可單獨寫在第一頁上,字體醒目。

(二)稱呼

通常稱呼要在標題下空一兩行頂格寫出接受申請書的團支部的名稱,並在稱呼後面加冒號。如“敬愛的夏華中學團支部:”。

(三)正文

這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通常要先介紹一下個人的現實情況、個人簡歷、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情況。然後,要寫明申請入團的動機、理由、對團的認識、自己的決心等。對個人情況的介紹可以較簡單,而把重點放在入團的動機、對團的認識以及自己的決心上。

正文要從接受申請書的團組織名稱下一行空兩格處寫起。

申請書的正文部分一般篇幅較長,所以要注意分段。

具體寫法

1.介紹個人的現實情況

對個人現實情況的介紹,是為了讓團組織對自己的身份、情況有一個初步和大致的瞭解,不用展開來寫,簡明扼要即可。

2.個人簡歷和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的情況

這一部分的內容也要簡單,無須多用筆墨,但也必須清楚明白。對個人簡歷的寫法,一般要求從上學時寫起,到目前為止,只需依據時間的順序,一項項地排列出來即可。

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的情況,在申請書正文中可以簡單地介紹一下,也可以不寫,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可附在申請書後。

3.入團動機和理由

入團的動機、理由要重點寫。申請的理由比較多,則可以從幾個方面、幾個階段來寫

4.對團的認識

對團的認識往往是同個人的成長經歷有關的,這在申述自己的入團動機時已有所涉及。這裏指的是專門較集中的對團認識的文字。

5.自己的心情、決心

這一部分是抒寫自己入團的強烈願望,表達自己的決心的部分。

(四)結尾

申請書可以有結尾,也可以沒有。結尾一般寫上“此致——敬禮”之類表示敬意的話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請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入黨申請書

寫法

入黨申請書的基本內容和寫法如下:

(1)標題。

一般寫"入黨申請書"或"入黨申請"。

(2)稱謂。

申請人對黨組織的稱呼,如"敬愛的黨組織"或"敬愛的;黨支部"等,頂格寫在第一行,後面加冒號。

(3)正文。

這是入黨申請書的關鍵部分,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對黨的認識和要求入黨的動機,也就是為什麼要入黨。對黨的認識,主要是對黨的性質、綱領、奮鬥目標、宗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入黨動機,就是參加中國共產黨的目的,即為什麼要加入黨組織。寫這部分要聯繫自己的思想實際,可以寫通過學習黨的基礎知識、聽了黨課、參加了有意義的活動以後的思想演變過程,以及思想認識上有什麼提高等。

二是個人履歷(學歷和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情況。如果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中,有人有政治歷史問題、或者犯過什麼錯誤、或受到過刑事處分的,都要寫清楚並表明自己的態度,以便讓組織上了解。

三是自己的優缺點和今後的努力方向。即個人在政治、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紀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現,特別是對自己存在的缺點和不足要敢於指出,並向黨組織表明改正的決心和努力方向,如何以實際行動爭取入黨。

(4)結尾。入黨申請書的結尾,一般可寫"請黨組織在實踐會考驗我",或"請黨組織看我的實際行動"等作為正文的結束。正文寫完之後,加上"此致、敬禮"等用語,亦可不寫。

(5)署名和日期。入黨申請書寫完後,要署上申請人的姓名,申請時間年、月、日,以示鄭重。

(6)最好將正文中關於“個人履歷”、“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部分單獨寫成《本人自傳》。

自傳的內容主要是:姓名、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個人履歷,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係的姓名、政治面貌、職業及工作單位。本人的政治歷史情況(如受到的獎勵、處分等),對重要情節要提出證明人。請參考《入黨自傳材料的寫法和要求》。

交通道路申請書篇4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本人,男,xx歲,家庭住址:xxx,身份證號:xx,准假車型xx,系xx號牌車駕駛員,聯繫電話xxxx。

我駕駛上述車輛於xx月xx日xx時x分許,自北向南行駛至xxx路口處時,與xx駕駛的xx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xx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xx交通警察大隊xx月xx日作出第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我承擔該起事故的同等責任,我對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我認為我在該起事故無責任或者最多承擔次要責任,現依法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如下:

複核請求:請貴支隊依法調查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形成原因、當事各方的行為過錯,科學分析當事各方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所起的作用,作出科學、公正的責任認定。

理由和主要證據:

1、該起交通事故二輪車駕駛員死亡,沒有對雙方駕駛員進行血液酒精含量進行鑑定,導致事實不清。

2、出具鑑定報告,x月x日向我送達鑑定報告,xx月xx日下達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程序違法。

3、該起事故的發生,完全是由於xx駕駛二輪電動車(極其可能為機動車)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突然駛入公路,導致我採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而造成的。我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正常行駛,沒有任何過錯,事故責任認定書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萬能”條款對我進行定責,並且定同等責任,顯失公平。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及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因果關係理論,生活經驗法則,xx駕駛二輪電動車未進行觀望直接駛入路口並且左轉彎,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直接原因,應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而我正常行駛,採取緊急制動無法避免,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或最多承擔次要責任。

根據“險情、避讓”交通事故責任理論,險情作用的大小在於險情避讓的可能性大小;避險行為的作用大小取決於對險情避讓成功的可能性,對於能夠避讓的險情由於自身錯誤或者操作不當而造成避險失敗的,其作用就大,對於難以避讓的險情其作用就小。就本次事故而言,我正常行駛,對xx駕駛二輪電動車沒有觀望直接駛入公路的行為無法預測,無法避險,應該無責任。

綜上所述:我認為我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或者最多次要責任。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了xx傷亡固然令人惋惜、值得同情,但是依法公正科學定責,更是法治社會所追求,更符合習近平法治思想,更能讓每一個交通參與者感受到公平正義,更能彰顯社會法治與文明進步!

此致。

交通道路申請書篇5

申請人:孫麗,20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丹鳳縣商鎮老君村七一組,電話:xxxxxx。

請求事項:

1、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傷殘等級進行鑑定;

2、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兩次出院後的護理期限進行鑑定;

3、請求人民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申請人後續治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千毅陝西東唐運輸發展有限公司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公司乾縣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某些組織器官經醫治無法恢復正常功能,現需要對傷殘等級、兩次出院後的護理期限及後續治療費等進行鑑定以便確定傷殘賠償金、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請貴院安排鑑定事宜。

交通道路申請書篇6

申請人:xxx,男,42歲,住xx縣xx鎮先農街x號樓xx號,身份證號:xxxx,川exxx號車駕駛員,電話:xxx

複核請求:

撤銷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敍公交認字【20xx】第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責令**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重新作出認定。

理由:

x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敍公交認字【20xx】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認定該次事故中申請人負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其理由為申請人所駕駛的機動車超過了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申請人認為,該認定結論不正確。理由如下:

一、認定申請人超速缺乏依據。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申請人所駕駛川exxx號超速行駛系依據《交通事故車速鑑定報告》作出的結論,但該作出鑑定報告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並不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和法律規定的鑑定機構及鑑定人,其作出的鑑定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且該鑑定報告並沒有科學依據,僅能作為交通警察部門認定案件事實的參考材料,但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卻只依據該鑑定報告的結論,在沒有其它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申請人所駕駛的川e**號車超速行駛,明顯缺乏客觀的、科學的證據。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認定結論不符合規定。

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的規定: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當全面分析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當事人的道路通行權利和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本案中,即使申請人駕駛川exxx號超速,但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方當事人xxx轉彎未讓行直行車輛就已經侵犯了申請人通行權利,且轉彎時的速度超過了30km/h,其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故xxx至少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在無充分證據證實申請人超速的情況下,xxxx更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重新認定結論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予以撤銷,重新作出認定。

此致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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