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本電腦管理使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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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審計信息化進程,提高審計人員計算機運用水平,強化局筆記本電腦管理,經黨組研究,凡需要使用筆記本電腦的股室,需與局簽定筆記本電腦管理使用協議書

筆記本電腦管理使用協議書

一、原則上每個股室使用筆記本電腦一台,局建立電腦編號、入冊、定期檢查、回收等記錄檔案,使用者辦理領用手續,產權歸局所有。所領用電腦型號:   編號: 。

二、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將筆記本用於與審計無關的活動,不得長期放在家中或外借,不得私自將信息、數據和相關資料透露給無關人員,不得用筆記本電腦接私活或從事違法活動。

三、筆記本電腦領回後由股室保管並負責其安全,若使用人將筆記本電腦遺失或損壞,按當年評估價進行賠償。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局聯繫供應商,廠家負責維修。嚴禁私自拆裝和不按要求使用,若人為因素損壞筆記本電腦及其附件,其維修費用由領用股室承擔。

四、筆記本電腦屬於貴重設備,審計人員在使用筆記本電腦的過程中,要依照筆記本電腦使用注意事項和管理辦法使用,注意清潔衞生,悉心愛護,嚴格保管。

五、在局承辦重大審計事項需借用筆記本電腦時,股室應服從局安排,積極配合。如使用人因故離開本單位或請假不在審計一線工作,筆記本電腦應交回局裏。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局、分管領導、領用人各執一份。

局領導簽字: 分管領導簽字: 領用人簽字: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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