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的協議書2例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7W


寒假工的協議書2例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配合國家職業教育發展思路,實現單一知識教育向就業教育的轉型,經雙方協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組織學生寒假進廠學習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將學生安排進 實習,並享有正常員工薪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2、實習生薪資福利:按5天8小時工作制,底薪1450元,平時加班1.5倍,週末2倍,國家法定節假日3倍,包吃住、水電免費,綜合工資3500左右。

3、實習生工資將由廠方按時發放,由廠方財務部門打入由廠方統一給予實習生辦理的銀行卡里,甲方不得剋扣學生工資(包括全勤獎、年終獎金、工作津貼等)。

4、甲方承諾給實習生所安排的企業過年7天假期全部加班,學生30天的工資不得低於3000元,若有實習生工資低於3000元將由甲方補出全部差額。

5、甲方提供企業,不能讓學生從事有害人身健康的工作。

6、甲方負責學生路上及工廠工作期間的安全事故,為實習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實習生詳細資料、身份證複印件、有無重大病史等如乙方提供的實習生有關資料與事實不符或違反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利隨時通知乙方退回學生,由此帶來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2、學生從面試到簽訂合同、報到的整個過程中,乙方需協助甲方管理並配合甲方直至學生進入企業工作;

3、在學生實習期滿,乙方應定期瞭解學生意見、工作表現及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協助甲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保證讓學生安心實習,並將意見及時反饋給甲方;

4、實習期限 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招聘1—50名寒假工每人提成為元,招聘50—100人以上每人提成為元,招聘100人以上每人提成 元,如招聘更多的寒假工,可與甲方協商提成增高問題。

代理費結算時間:學生入職一個星期後付一半,學生離職後,按實有人數一個星期內結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執行過程中一方如需變更條款,必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時間:年 月 日 時間:年月日

寒假工協議書篇二:寒假工勞動合同書(模板)

甲方名稱:中山市中港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集中新建區8棟首層

乙方《勞動者》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省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定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

  一、 合同期限(含試用期)

(一)本合同針對固定期限合同:從乙方辦理入職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在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作終止或期滿,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甲方根據用工單位需求,聘用並派遣乙方在用工單位 從事作業員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勞動報酬

(一)定額計時,以工廠內考勤打卡計時(以廠方所出工時為準),

年前寒假工:工作到合同期(2月13-15日) 元每小時,如果中途辭職或者個人表現被廠方辭退按 元每小時計算工資。工作必須到合同期才可提出辭職申請。如未按工廠要求辦理離職手續不予結算工資。

年後寒假工:工作到合同期(1月15日-2月28日)中間放假大概5天,工資 元每小時,必須工作到合同期才可提出辭職申請。如未按工廠要求辦理離職手續不予結算工資。

(二)依照用工單位生產狀況安排乙方休息,春節期間配合甲方開工及休假,當月不作最低工作時間限制,按實際出勤計薪。

(三)臨時工應按用工單位車間規定時間到崗上班,當天考勤以刷卡及車間登記實際出勤時數為準,如發現偷懶或怠工者,扣除相應的出勤時數。曠工一天扣當月平均工時3天。連續或月累計曠工3天視為自離無薪處理。

(四)臨時工應按時上班。有遲到早退扣除相應出勤時數,有特殊情況要請假,需要向所屬主管請假。

(五)乙方辦妥離職手續後必須即刻將《臨時工離職單》送給甲方,否則延退送交或不交而影響薪資結算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辦理離職時必須繳回廠牌。如未撤回廠牌,則扣工本費50元/張。

(七)乙方辦理離職時應辦理退宿,如有損壞宿舍財物及物品應照價賠償。未及時在工作截止日前退宿者則收取住宿費30 元/天。

(八)用工單位免費提供食宿條件.用工單位為乙方免費食宿宿,但水電費超過標準自負。

(九)甲方於工廠打出工時後提交給甲方財務審批後將會以現金或銀行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如中途需要辭職請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

(十)未按照用工單位辦妥離職手續,視為自離均無薪。

(十一)乙方同意在職期間在廠外、宿舍等非工廠車間工作場所發生或自身違反治安管理條列及法律法規造成人身傷害事故以及當事人自身之疾病所產生得的醫療費用及責任自負。醫療期內甲方不予支付工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為乙方代買商業保險30元/月.從乙方工資扣除。

(十二)若發生甲方或甲方合作企業責任原因導致的意外傷亡事件(含自殺、自殘等),乙方同意甲方按相關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或家屬絕不向甲方提出法律法規規定之外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甲方及合作企業名譽受損或給甲方及合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困擾。

(十三)請妥善保管好本協議,結薪時憑本協議及本人身份證,本協議不可以有任何塗改,否則無效。 □ □ □ □ □ □ □ □ □ □ □ □ □ □ □ □ □

  三、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同意購買參加商業保險,商業保險由甲方委託乙方代買。

(二)乙方因工負傷的,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因乙方隱瞞自身疾病及自身行為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單獨承擔。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照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與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勞務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行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報酬的;

3、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變更協議無效的;

5、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五、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人已領取本合同書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乙方(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寒假工協議書篇三:寒假工學生協議

甲 方:石家莊新聯輝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莊萬達公寓C區1-1-1101室

電 話:0311--88569668

乙 方:

學 校: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假期勤工儉學社會實踐活動(以下簡稱為活動),活動期限自入職工作之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即正月初十);為確保此次活動的順利進行,且維護雙方共同利益特簽訂此協議。

一、乙方工作性質為臨時工;工作實行12小時兩班倒制度,12小時包括工作、就餐和休息時間(實際工作時間10小時);企業免費提供住宿及工作餐;工資發放按企業規定執行,一般為每月15號發放上月工資,具體工資如下:

1、工作35天以下的100元/天;工作35-45天的110元/天;工作45天以上的130元/天。

2、白夜班及週六日工資待遇相同,如遇春節上班按企業規定3倍工資計算。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無毒、無害、無輻射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甲方不予安置工作。

四、乙方必須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及工作計劃安排,如因中途離職給企業生產帶來不良影響的屬乙方個人行為,乙方自行解決。

五、在活動期間乙方無故辭職,自行轉廠和自行返回的,此合同自行解除。

六、企業負責為乙方上工傷、意外兩險,企業以外的人身安全由本人負責。

七、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不能拿到應得工資,甲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