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賠償的協議書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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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工程賠償的協議書2例

乙方:_________

為了維護某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户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建築施工補償協議》,因為乙方在某小區施工對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户出行安全、生活環境、噪音污染等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或加重,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適當的經濟補償作為對居户傷害的回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建築施工時間

雙方約定,施工的期限為20XX年3月至2016年10月,總計2.5年,商討的賠償金額依此期限計算,如果施工方未能按時完工,則補償金額作相應增加。

第二條 在不影響施工進度的前提下。

夜間建築施工應儘量降低噪音的污染,儘量減小對小區居户休息的影響。

第三條:在協議施工期間。

儘量減少因施工對小區居户的出行安全、生活環境、噪音污染的影響,以免對小區居民造成更加嚴重的潛在傷害。

第四條:乙方在簽訂協議後,必須按時足額的將經濟補償賠付到位。

逾期應按協議的方案增加補償,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五條: 賠償金額:

經小區居户全體會議研究決定,賠償金額為每户每年4000元,共計10000元,小區25、26、27、28棟樓居户共計144户,因施工逾期,根據逾期時間,按上述商討的金額與時間的比例進行追加補償。

第六條:賠付時間。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每户的補償足額賠付到位,逾期按銀行三年期商業性質利率計算追加賠付金額。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條 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 代表人(簽字):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工程事故賠償協議

甲方:XXX

乙方:XXX

事故原因:

XX年XX月甲方在乙方施工場地內受傷,乙方當即把甲方送往醫院觀察治療,XX年XX月乙方經治療觀察無大礙出院,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現依據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對具體的賠償事項和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如下,雙方須謹遵恪守: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第一次出院後,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任何費用;

二:乙方支付甲方誤工費、護理費等所有後期費用XXX(大寫人民幣:XXX元整);

三: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乙方支付甲方費用後,今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乙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XXX

乙方簽字:XXX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工程索賠範本

一、索賠成立

1、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二、工程索賠的依據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合同文件及工程慣例, 《合同法》第284條規定:“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建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工程慣例主要參考清單計價規範以及相關施工規範。

三、索賠事項概述

由我單位承建的,於2013年12月27日舉行開工典禮,於2013年12月28日我單位積極組織進場,投入大量機械設備和人員以確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於建設方聯繫的外借土方未到場,現場處理停工、半停工狀態,至2014年4月26日開始複測A區缺土方量,最終確定由我單位在紅線以外進行開挖借土,用於場地土方回填。開挖時間為2014年4月28日,延期時間為54天。

根據甲方提供的地質勘測數據顯示,鑽探1號孔至4號孔、6號孔至12號孔開挖至設計標高全部為土方。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現1號孔至4號孔、6號孔至12號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與原設計地質情況不符,從而增大了施工難度和增加了施工時間。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7.5.1項中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場情況,對工期進行索賠54天。

通用條款中2.4.3項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質勘察資料等相關基礎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通用條款中3.4項因基礎資料存

在錯誤、遺漏導致承包人解釋或推斷失實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四、索賠項目

索賠事件性質分以下幾種:

1、工期延長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

3、工程中斷索賠,

4、工期終止索賠,

5、工程加速索賠,

6、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7、其他原因索賠。

結合實際情況本項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長和工程變更, 其中工期延長索賠分以下幾部分組成:

  1、人工費:

由於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

  2、施工機械費:

因索賠事件發生,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工效降低以及機械停工、窩工的費用,現場使用機械均為租賃設備按照實際租金計算。

  3、管理費:

因索賠事件發生,額外增加的現場管理和公司管理費,按照合同約定的單位時間內現場管理率乘以延長工期計算。

  4、利息:

主要為履約保證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利率計算。

  5、措施費:

包含環境保護、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和大機進出場及安拆費。按照合同約定的單位時間內現場管理率乘以延長工期計算。工程變更的索賠包含成本、管理費和利潤的索賠。

五、索賠計算

一、工程延期索賠

1、人工費:

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員窩工按照定額單價乘以0.75,

52.23元×0.75×918=35960元

工資上漲費不予考慮。

2、施工機械費:

挖機350型2台市場租賃價48000元/月,推土機16t2台市0場租賃價24000元/月,壓路機20t2台24000元/月。

48000元×54÷30×2=172800元

24000元×54÷30×4=172800元

3、管理費

合同工期120天,現延期54天,投標管理費為1240949.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費用:1240949.7÷120×54=558427元

4、利息

履約保證金115萬元,按照現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利率5.6%計算。

1150000元×54÷30×5.6%=115920元

5、措施費

合同工期120天,現延期54天,投標措施費為381448.67元

工程延期管理增加費用:381448.67÷120×54=171652元

工程延期索賠合計:1227559元

二、工程變更的索賠

原設計A區挖方211490m3,根據發包人提供的地質勘察資料土石比例為

5.6%,由於工程招標時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有誤或失實,現場開挖實際圖示比例為17.5%,增加石方開挖數量為28551m3,單價採用發包人組價對堅石和次堅石的組價,堅石次堅石比例按照2:8選定,暫定價格為61.8元/m3,原單價為10.12元/m3,工程變更索賠金額為:(61.8-10.12)×211490×(17.5%-5.6%)=1275479元

索賠金額合計:1227559+1275479=2503038元

六、索賠説明

此項目索賠未提出以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以及其他索賠,主要包括因為工程延期造成雨季來臨對施工的影響,中期計價支付延期產生的費用,施工期間由於圖紙延期造成的誤工,工程量增加產生的利潤和管理費的索賠,工程排污費、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和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

二OXX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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