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指標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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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海,男,漢族,生於19xx年1月30日,住沙坪鎮白蓮村2社10號 (以下簡稱甲方)

朱站勇,男,漢族,生於19xx年1月26日,住沙坪鎮白蓮村2社3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被土地徵用後有安置房指標三人(如:2011年7月15日和2012年6月8日的兩份協議),乙方住房緊張,甲、乙雙方經多次協商,並達成如下轉讓條款:

一、甲方將自己的三人安置指標約90M2以236000.00元(大寫:貳拾叁萬陸仟元整)轉讓給乙方。

安置房指標轉讓協議

  在選房時如達不到90 M2和超出90 M2的補、進款與甲方無關(即:如選房時少於90 M2由國土局補錢,但由乙方進,多餘90 M2時由乙方補償給國土局)。


二、付款方式:雙方簽字日乙方首付116000.00元(大寫:壹拾壹萬陸仟元整),20xx年5月30日前付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餘下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在接房時完清,甲方收款後必須出收據。

三、今後過户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

四、違約責任:如違約方按轉讓費的雙倍給付對方。

五、此協議壹式伍份,簽字按指紋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沙坪律師事務所執叁份為憑,並認真履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別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王清海,因經常外出打工,故處理王清海壹户(即王清海、王明宇、滕德輝户)安置房一事全權委託朱站勇代為處理。

特此委託

委託人:

受委託人: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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