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調解協議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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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一起來看看離婚公正調解協議書的程序,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離婚的調解協議書的程序


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序、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一、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二、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三、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一、什麼是離婚協議書公證

離婚協議是指夫妻雙方解除婚姻時,以協議的形式對家庭財產進行分割、處分及明確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有子女的夫妻對子女的撫養費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約定。離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離婚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這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公證。

二、離婚協議如何公證及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的材料

申辦離婚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户口本;

二、離婚證書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判決離婚的還應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該判決書已生效的裁定證明);

三、户籍地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離婚後未再婚證明原件。

四、委託親屬代為辦理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和代理人身份證。

五、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有效的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六、申請人遺失離婚證的,應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解除婚姻關係證明書》。離婚公證只能根據根據離婚證書、民事調解書、判決書、裁定書證明當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離婚,並不能證明當事人現在是否再婚。當事人還可以申請公證處對其未再婚的聲明進行公證。

七、如果為解放前離婚的,須提供本人工作單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解除婚姻關係證明。證明應當詳列離婚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離婚時間、離婚地點。

三、離婚協議需要公證和生效時間

一、選擇性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正,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

二、必要性

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有關內容,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裏會踏實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紹的程序進行離婚協議書公證;如果您覺得離婚證已拿到手,離婚協議書也已經在民政局備案,沒有必要花那份公證費,那不用去公證處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公證離婚協議書的程序是比較簡單的,關鍵在於您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上文中提到的相關文件材料您在準備提交時,只需要提供複印件即可,所以,小編建議您在辦理時要妥善保管原件,原件將作為複印文件的真實性證明材料,在後續的糾紛處理中對您是十分有用的。同時,聘請律師幫您全程代理公證也是十分便捷、高效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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