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音樂教師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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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音樂教師工作職責

一、明確音樂課程標準的要求,認真學習現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論和現代教育技術,努力貫徹藝術教育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落實各項工作計劃。
二、加強自身思想道德修養,熱愛本職工作,遵循教學規律,結合本學科特點, 開展音樂教學研究,積極改進教學方法,勇於創新,深入教學實際,總結經驗。正確處理好課中師生的雙邊關係,使學生樂學、會學。做好平時、期末考核工作。
三、認真執行教學常規,落實教學目標,精心設計好每一堂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善於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加強教學過程的管理,及時恰當地處理好課堂上出現的問題。
四、堅持“因材施教,分類推進”的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提高尖子學生,狠抓中、下學生,使各類學生在原有基礎上都有穩步的提高。組織開展好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積極創建校園文化藝術氛圍。認真組建學校藝術團,並積極向學校獻計獻策。
五、管好、用好軟件資料,管理用好音樂教學器材。精心維護、保養音樂室各項設備、設施。嚴格注意用電安全,做好音樂室的清潔工作。
六、積極參加各級各類的教學研究活動,要有目標、有計劃地進行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認真總結教學經驗,積極撰寫音樂科研論文,努力做學科帶頭人。
七、顧全大局,服從分配,自覺接受和認真負責地完成學校規定的年度、學期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認真完成學校臨時性的有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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