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崗位設置與主要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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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共設置10個編制內工作崗位和1個人事代理人員崗位,具體是:

人事處崗位設置與主要工作職責

(一)處領導

處長:井利濤

(1)主持人事處全面工作;
(2)落實黨政工作要點、黨政班子會議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向黨政班子會議報告重要議題和相關工作;
(3)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組織、協調、完成本部門的各項工作職責和目標;
(4)分管人事科;
(5)負責編制管理、人員“三定”與崗位聘任工作;
(6)負責人才引進、人員招聘工作;
(7)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8)負責組織制定學校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9)完成學校黨政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處長一:王歡

(1)分管勞資科、退管會;
(2)負責部門內部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人事檔案工作;
(4)協助處長負責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派遣人員招聘工作;
(5)負責部門羣體考核、師德教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6)負責人員經費、工資總額、社保基數的預算及管理;
(7)負責臨時外聘用工人員的審核、人才交流中心的相關工作;
(8)完成學校黨政領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處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處長二:張玉美

(1)分管師資科;
(2)負責教職工培訓工作;
(3)協助處長負責教師引進招聘工作;
(4)協助處長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工作;
(5)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
(6)負責高層次人才項目的選拔推薦、各類評優工作;
(7)負責人事系統信息化建設、信息統計;
(8)完成學校黨政領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處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師資科崗位(2個)

1、科長:俞柳瑩

(1)負責擬定與師資工作相關的規章制度、計劃;
(2)組織教職工的學歷培訓、新進教工培訓、師德培訓、業務素質培訓、出國人員培訓等工作;
(3)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的具體工作;
(4)負責各類評優、選拔推薦的具體工作;
(5)負責教師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各類人員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具體工作;
(7)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師資科工作人員:崔義然

(1)協助科長組織全校有關人員的學歷培訓、新進教工培訓、師德培訓、業務素質培訓、出國人員培訓等工作;
(2)協助科長作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的具體工作;
(3)協助科長作好各類評優、選拔推薦的具體工作;
(4)協助科長作好各類人員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具體工作;
(5)負責師資基本信息、人才數據庫的收集、統計、建設工作;
(6)完成處領導、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人才交流中心崗位(2+1個)

1、科長:馬曉騁

(1)負責制定、修訂與本科職能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處領導負責人才引進、各類人員招聘工作;
(3)協助處領導負責編制管理、“三定”工作;
(4)負責組織擬調入人員的面試試講、考察工作,調入、調出人員有關手續辦理等工作;
(5)負責教職工崗位聘任、崗位交流、待聘與未聘人員管理工作;
(6)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7)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人事科工作人員:董謙

(1)協助科領導負責教職工(包括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審核、管理工作;
(2)負責處內各項內勤工作和各類來文收發、登記、督辦、歸檔等工作;
(3)協助科領導辦理各類調入、調出人員的有關手續;
(4)負責人事系統數據庫建設、維護、信息採集、統計與報送工作;
(5)負責部門網站管理、網絡維護、更新等工作;
(6)完成處領導、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人事科人事代理人員:李響

(1)負責教職工(包括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2)完成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勞資科崗位(2個)

1、科長:周彥青

(1)負責制定、修訂與本科職能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教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的正常晉升;
(3)負責校內各項津補貼等的分配、計算和發放等日常工作;
(4)負責教職工的社會保障(包括醫療保險、公積金)的計算、繳付及同區社保局的校對等工作;
(5)負責工勤人員和外聘人員的管理;
(6)協助處領導負責全院工資、福利、社保和處內預算的編制工作;
(7)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勞資科工作人員:王立敬

(1)協助科長或主管作好校內各項津補貼等的分配、計算和發放工作;
(2)負責在職家屬託費、醫藥費報銷、探親假的報銷與審核等工作;
(3)負責教職工的考勤管理和處內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4)協助科長或主管負責工資總額、福利、保險和從業人員等相關信息統計工作;
(5)負責辦理臨時外聘人員的用工手續及待遇發放工作;
(6)完成處領導、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退管會崗位(1個)

退管會負責人:王正年

(1)負責辦理退休手續、離退休人員經費預算,作好離退休人員共享費等的計算和發放工作;
(2)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退休職工開展各項學習活動;
(3)負責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體育、旅遊等活動;
(4)負責開展“夏送清涼、冬送温暖” 及其它關心、慰問離退休職工的活動;
(5)負責核發撫卹金、醫療幫困基金以及其它涉及離退休教職工的相關工作;
(6)協助處領導負責教職工的崗位交流、待聘與未聘人員管理、待退休及長病假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7)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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