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鼓縣中國小2021年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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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鼓縣中國小2021年垃圾分類和減量

銅鼓縣中國小2021年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銅鼓縣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提升城市文明指數,鞏固衞生城市,打造健康學校,根據《宜春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宜春市中國小2021年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教體藝字〔2021〕3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國小、幼兒園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通過建章立制、宣傳教育、示範引領,以教育促動學生,以學生帶動家庭,以學校牽動社會,推進我縣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參與的垃圾分類制度,不斷提升我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標

積極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與德育教育有機融合新模式,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中,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培養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良好習慣。持續開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類齊動手”打卡等形式多樣實踐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促進整個銅鼓”。推動各中國小校按照垃圾分類和減量的有關規定,落實好分類垃圾桶的設置點,做到“數量合理、種類齊全、圖文清晰、擺放正確、專桶專用、清潔衞生無破損”,方便師生分類投放,確保各類垃圾投放到位。到2021年底,實現中國小生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100%,人均垃圾產量實現“零增長”,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三、工作任務

以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完善教育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教育與德育教育有機融合新模式,不斷提升全縣中國小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水平。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校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方案及宣傳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時間節點、相關責任及獎懲機制,並報縣教體局教育行政股備案,聯繫人:吳歡,聯繫電話:0795-8710529。

(二)完善教育機制。明確專業師資隊伍,實施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教學,積極組織開展校本培訓,尤其要做到班主任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培訓全覆蓋,提升教師專業水平和意識。將垃圾分類和減量知識納入校本課程,利用每週的第一節課,落實每一位學生在家實施垃圾分類和減量的情況並做好統計和激勵。並將垃圾分類和減量納入學科滲透教育,培養教師和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開展宣傳教育。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 “垃圾分類和減量”知識宣傳。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宣傳展板、宣傳標語、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微信公眾號、學校網站、家長微信羣等宣傳媒介,普及垃圾分類和減量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垃圾分類和減量知曉率,全面培養師生的垃圾分類和減量意識。

(四)組建學生隊伍。動員學生加入志願者隊伍,在校內外開展宣傳教育、監督管理和環保實踐活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發動師生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建立校園環保小衞士制度,對校園內的垃圾分類和減量進行日常管理監督,並建立通報、獎懲機制。

(五)開展主題活動。組織開展以“垃圾分類我先行”為主題活動,強化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走出校園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和實踐活動,形成“家、校和社會”互動,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四、組織機構

銅鼓縣中國小垃圾分類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歐陽森任組長,副局長李勇、鍾曉菊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教育行政股,負責日常工作。各中國小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學校垃圾分類和減量宣傳、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學習領會《銅鼓縣2021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視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細化任務職責,落實資金保障。把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作為打造幸福銅鼓的實際行動,進一步提升我縣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加快建設美麗銅鼓。

2.濃厚宣傳氛圍。利用電子屏幕、短信微信、宣傳欄等平台,採取專題講座、現場講解、知識競賽、分發圖冊等方法,廣泛宣傳垃圾分類和減量的相關政策、知識,做到人人知曉、個個自覺。教職員工和中國小生要以身作則,影響並幫帶身邊的人及社會羣眾投入到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中去。

3.堅持多方聯動。各校樹立大環保意識,明確責任領導和聯絡人,加強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統一領導。主動與社區、街道聯動,結合師生志願服務活動等方式,走出學校,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將垃圾分類教育工作與全市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有效對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4.加強自查督查。各校要加強對本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的自查自糾,積極主動地發現和改進問題,每月5日前向縣教體局教育行政股報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素材,領導小組將組織督查組採取現場查看、聽取彙報、查閲記錄、隨機問詢等方式,對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進行督促檢查,適時通報有關情況,抓好整改落實。

 

附件:《銅鼓縣教育系統2021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考評標準》


銅鼓縣教育系統2021年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考評標準            (試行)

 

序號

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考核方式

得分

1

制度建設
(22分)

各學校(含幼兒園)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領導小組,有明確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管理體系(4分)。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年度實施方案,並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4分)有安排、落實垃圾分類專項經費(4分)。

現場實地抽查,聽取彙報、查閲台帳

 

建立例會制度,學校至少每學期召開1次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落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有制度和相關文件、會議記錄、簽到表、會議照片等(4分)。

查閲台賬

 

縣教育行政部門建立檢查考評制度,每學期對中心國小以上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依據考評結果獎優罰劣,並及時通報考評獎罰結果(6分)。

以材料審核為主

 

2

 

 

 

 

 

 

硬件設施 (15分)

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按照《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實施方案》因地制宜配置分類垃圾桶。(如:學校食堂公共區域分為廚餘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類;學校操場等活動區一般分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理化生實驗室專門配置實驗垃圾回收容器,並對照《中國小實驗室規程》科學合理處置實驗垃圾。)(5分)。各班各室設置垃圾袋(紙盒),按分類要求進行投放處理(5分)。每發現一處問題,扣2分,至扣完為止。

實地查看

 

分類垃圾桶配置能夠滿足投放需求,分類標示符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9095-2019)生活垃圾分類標誌》要求,垃圾分類亭、垃圾桶周邊環境乾淨整潔,擺放規範,垃圾清理及時(5分)。分類標示存在設置不規範、印刷模糊、顏色不正確的,扣5分;地面未硬化處理,分類垃圾桶擺放雜亂、桶身外觀不淨、殘缺、破損、不密閉的,每發現一處扣1分,至扣完為止。

實地查看

 

3

宣傳教育
(33分)

學校內的分類垃圾投放點、宣傳窗、樓道等位置有明顯宣傳標語、海報等宣傳內容,配有電子顯示屏的應安排一定時間播放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標語、垃圾分類指南,營造濃厚垃圾分類宣傳氛圍。(5分)

實地查看

 

各學校確定不少於1名垃圾分類和減量宣傳員,負責培訓宣傳工作(2分)。學校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信息宣傳在班級家長羣、學校網站、公眾號、縣市區教體網等媒體,每月發佈不少於1條(寒假、暑假除外)。各學校每月5日前向縣教體局報送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素材不少於1條(6分)。信息報送不及時,每少一條扣1分,扣完為止。

查閲台賬

 

垃圾分類師生知曉率:100%知曉得滿分,低於95%不得分。每少1%,扣0.5分,扣完為止(5分)。(知曉率=知曉人數/抽查人數×100%)。

現場實地抽查,按平均值計算所得成績

 

分類投放準確率:達到85%以上,為優秀;達到70——84%,為良好;達到60%——69%,為合格;60%以下不合格。(優秀得滿分,不合格不得分,其它酌情按比例給分。(15分)

學生訪談現場查看

 

4

課程建設   (10分)

科學高效使用宜春地方垃圾分類教材。(4分)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納入課程安排計劃,有專兼職教師。每兩週開設1節垃圾分類教育專門課程,做好垃圾分類課程融合(6分)。

查閲台賬

 

5

教師培訓
(10分)

組織開展教師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培訓及《宜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專題學習,做到學校領導,班主任培訓全覆蓋(要有相關文件、會議記錄、簽到表、會議照片)(6分)。組織教師開展垃圾分類和減量教育教學交流評比活動。(4分)

查閲台賬

 

6

實踐活動 (10分)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主題活動,提升師生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6分)。發揮“小手拉大手”作用,強化家長垃圾分類和減量意識(4分)。

查閲台賬

 

7

加分項

(10分)

1.有創新性舉措的;

2.將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示範引領作用;         

3.開發校本課程,科學規範、體系完善、效果良好;

4.對於受到縣級以上部門表彰獎勵,或以文件形式推廣其經驗做法,或受到縣級以上主要負責人批示肯定的。

以文件資料佐證。

 

減分項
(10分)

市民投訴或被媒體監督曝光或出現網絡負面輿論,造成較大影響的,情況屬實,1次扣1分,扣完為止;造成重大輿論後果,嚴重影響垃圾分類工作的,情況屬實,1次扣5分,扣完為止;
2.受到市以上領導或市級以上單位批評的,視情扣1-5分;                                   3.發現上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次扣10分。

以文件資料佐證。

 

8

考核辦法總分值為100分,考核辦法“加減分”項,以考核總分值為基礎加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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