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產品整治措施部分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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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農產品整治措施部分摘抄

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圍繞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製假售假等突出問題,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堅持重拳出擊、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執法查處力度。本站和大家分享的四川農產品整治措施摘抄資料,歡迎參閲。

四川農產品整治措施部分摘抄

一、總體目標

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圍繞農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違禁使用、製假售假等突出問題,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產品和薄弱環節,堅持重拳出擊、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涉黑涉惡涉傘行為,着力消除風險隱患、行業“潛規則”和黑惡勢力保護傘,規範農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行為,推動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堅絕守住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底線。

二、整治任務

(一)農藥及農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蔬菜、水果、茶葉、中草藥材主產區為重點,聚焦芹菜、豇豆、辣椒、韭菜、菜心、柑橘、草莓等重點產品,加強農藥使用指導,防控農藥殘留超標。

主要措施:一是嚴把農藥行政審批關。嚴格農藥生產、經營許可審批,把好行業准入關口。二是加強農藥市場監管。認真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實施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堅決打擊違規添加隱形農藥成分、製售假劣農藥的違法行為。三是強化農藥使用指導。積極指導農藥使用者科學合理使用農藥,大力推廣統防統治和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種植業與農藥肥料處牽頭負責,廳植物保護站、省農藥檢定所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户)為重點,對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環節,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嚴格出欄檢測。活畜出欄時要抽取一定數量的尿液進行快速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出欄。快速檢測不合格的,推遲出欄並對尿樣進行確證檢測,確證含有“瘦肉精”的,按相關程序處理。二是開展拉網排查。組織對豬牛羊養殖場、屠宰廠(場)和活畜交易市場開展“瘦肉精”拉網監測排查。三是強化監督抽檢。以中小規模養殖場(户)和屠宰場(點)為重點,組織開展“瘦肉精”監督抽檢。四是加強檢打聯動。落實好檢打聯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時跟蹤、追溯和查處。(飼料獸藥處牽頭負責,畜牧獸醫局、省動物衞生監督所、省飼料工作總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三)獸用抗菌藥及獸藥殘留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養殖大縣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獸藥標籤説明書誇大適應症或用法用量增加靶動物、不按規定標註獸用處方藥標識、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者、超劑量超範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加強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監管。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為重點,嚴格核查獸用抗菌藥原料和質量檢驗情況,嚴格核對批准生產產品與原料藥品種對應情況,嚴肅查處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二是規範獸用抗菌藥使用。以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大縣為重點,嚴格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嚴格核查用藥記錄,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獸用抗菌藥安全、規範使用知識和用藥原則,提高養殖者對抗菌藥殘留超標和耐藥性危害的認識以及安全用藥能力和水平,嚴肅查處使用原料藥、假獸藥等違法行為。三是繼續實施蛋禽用藥專項檢查。以蛋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大縣為重點,加強養殖場監督檢查,強化禽蛋中獸藥殘留檢測,督促落實蛋禽用藥要求,產蛋期規範使用獸藥,對監督檢查發現未遵守休藥期規定、產蛋期違規用藥,或禽蛋獸藥殘留檢測超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飼料獸藥處牽頭負責,省獸藥監察所、省飼料工作總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四)生豬屠宰監管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城鄉結合部、縣鄉交通道路周邊、已取締的私屠濫宰點(户)等私屠濫宰易發區和多發區為重點,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注藥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深化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開展生豬屠宰資格審核清理活動,堅決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屠宰場點。二是嚴厲打擊屠宰領域違法行為。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合作,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提升工作合力。三是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活動,發揮典型引領,促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省動物衞生監督所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五)水產品獸藥殘留及非法投入品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以鱖魚、烏鱧、斑點叉尾鮰、鱸魚、鯉魚等養殖水產品為重點品種,孔雀石綠、氯黴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獸藥及其它化合物和清塘劑、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等非法投入品為重點藥物,針對產地養殖、魚塘出池及裝車環節開展重點整治,打擊使用違禁獸藥及非法添加物行為,管控違反休藥期規定上市行為。

主要措施:一是落實生產者主體責任。督促落實水產養殖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建立完善養殖生產、用藥記錄和銷售產品標籤制度,依法用藥,不使用正規國標獸藥外的非法投入品。督促養殖企業(場、户)強化內部質量控制,採取標準化、自檢等質量控制措施,確保養殖水產品的質量安全。二是強化教育引導。強化水產養殖企業(場、户)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質量安全責任意識。開展水產養殖規範用藥科普下鄉活動,加強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技術指導,引導養殖場(户)科學、合理、安全用藥。三是加強日常監管。組織各地開展水產養殖用藥情況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清塘劑、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等非法投入品行為。強化產地鱖魚、烏鱧、斑點叉尾鮰、鱸魚、鯉魚等重點品種的監督抽查,加大孔雀石綠、氯黴素、硝基呋喃類抽檢數量,加強檢打聯動和行刑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漁業漁政管理處牽頭負責,省水產局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六)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整治重點:嚴格奶站和運輸車監管,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環節違法添加,規範收購市場秩序,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主要措施:一是嚴格審核奶站和運輸車資質條件,加強許可管理,規範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市場秩序,推進奶站和運輸車標準化建設與管理。二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執法,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加大生鮮乳監督抽查力度,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三是開展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採用市(州)間互查、市(州)內自查、重點督查等多種方式,對養殖場、奶站、運輸車進行抽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非法添加及擾亂生鮮乳收購秩序行為。四是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信息核查,進一步規範生鮮乳收購運輸的信息化、精準化管理。五是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監管,從建設優質奶源基地、保證優質飼草料供應、強化奶站和運輸車監管、開展奶源質量安全監測、培訓推廣關鍵技術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全面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建設和安全監管。(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省畜牧總站及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七)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2020四川省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函[2020]331號)要求執行。(農產品質量監管與品牌培育處牽頭負責,廳屬相關單位參加,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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