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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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方案

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根據《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XX發〔2019〕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和縣十四屆九次全會精神,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對標國家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羣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着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努力打造政策最優、成本最低、服務最好、辦事最快的“四最”發展環境,為打造xx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營造務實高效的政務環境

1.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以全省領跑者為標準,進一步精簡下放審批事項,能放則放。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我縣自行設立的審批事項一律取消。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對下級機關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一律下放或委託下級機關審批。

已明確取消或下放的審批事項,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單位不得以拆分、合併或重組等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繼續推進行政許可目錄化管理,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佈。對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審批前置條件。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建立“多審合一”機制。〔責任單位:縣審改辦牽頭、縣直有關單位配合〕

2.縱深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提升企業註冊、變更、備案、註銷等環節便利度,將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必須辦理的環節壓縮為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申領發票3個環節,社保登記合併到企業登記環節中、確保全縣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其中企業登記控制在1個工作日內,印章刻制和初次申領發票並行辦理控制在1個工作日內。全面推行“多證合一”,加快推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紮實推進“照後減證”,消減後置審批事項,着力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全面履行“雙告知”職責,建立健全“容缺受理、告知承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辦理”等服務機制。大力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積極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建成涵蓋企業註冊開辦各類事項的“一窗式”網上辦事服務系統,實現“一窗受理、後台流轉,一次申報、全程辦結”。

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取消名稱預先核准,企業名稱登記和設立登記合併辦理,進一步減少環節,提升效率。推行工商税務登記一體化辦理,探索推行個體工商户簡易註冊登記改革和經營場所信息申報承諾制改革,公眾號逍遙文稿整理,開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企業簡易註銷在公告期滿未被提出異議的,受理後辦理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税務局、縣公安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3.全面推行投資項目“六多合一”改革。全面推開“六多合一”(多證合一、多規合一、多介合一、多評合一、多審合一、多測合一)改革;推進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台,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四統一”;推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力爭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從省規定的120個工作日壓縮到70個工作日以內。積極探索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承諾制改革試點,促進實現企業投資一般“零審批”,推動管理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服務轉變。

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政府代辦制度,建立常態化的代辦隊伍,在縣政務服務中心、項目集中的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等重點區域實現全覆蓋,為項目審批提供全過程、個性化、精準化的“店小二”式代辦服務。〔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委、縣行政服務中心〕

4.壓縮重點事項辦理時限。全面推行不動產登記、交易監管、税收徵繳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受理、並行辦理”,進一步壓縮辦理環節,縮短辦理時限,不動產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3個工作日和1個工作日以內。減少企業用能報裝約束,大幅壓縮企業供水、燃氣、供電報裝步驟和材料,企業供水報裝辦理時限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企業燃氣報裝辦理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內,大中型企業從供電報裝到接電全流程壓縮至50個工作日內,小微企業從供電報裝到接電全流程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

優化企業税務服務,推進辦税繳費便利化改革,推行“一網、一次、一門、一窗”辦税繳費,推進辦税服務廳智能管控系統平台建設。〔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税務局、縣水務局、縣城管局、縣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縣直有關單位配合〕

5.推行涉企政策兑現代辦服務。在縣行政服務中心開設企業“政策兑現”代辦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政策兑現一門式辦理服務。按照“一口受理、內部流轉、集成服務、限時辦結”要求,狠抓政策集成,強化政策執行,精準精細為企業落實政策、兑現承諾。“政策兑現”代辦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和辦理企業政策兑現申請,真正讓企業享受“一門式”辦理集成服務。縣政府負責推送政策兑現申請事項在各業務主管部門之間審批流轉並全流程跟蹤督辦,確保涉企政策落實限時到位,切實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不斷優化全縣營商發展環境。〔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商務局、縣科工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行政服務中心〕

6.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大“只進一扇門”“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堅持羣眾需求導向,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贛服通”的推廣應用和升級,“讓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2020年底,凡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一律做到“一次不跑”,凡法律法規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也要做到“只跑一次”,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75%,“贛服通”平台縣本級可辦事項100件。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改革,強化辦事場所軟硬件設施建設,優化人員配製和窗口設置,增強窗口服務能力,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持續推進“一鏈辦理”改革,結合“一窗式”改革,梳理優化辦事全流程,編制“一鏈辦理”事項目錄清單和辦事指南,打破信息壁壘實現數據共享互用,做到一次性提交一套材料,變過去企業羣眾到不同部門“辦幾件事”為全鏈條辦理“一件事”。

擴大自助服務範圍。依託全縣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贛服通”等,加快推進24小時便民服務自助終端和服務專區建設。充分發揮郵政、銀行等機構點多面廣、自助終端成熟等優勢,與相關公共服務機構深入開展合作,打造多級聯動的“自助服務圈”“就近辦事圈”。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羣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進一步釐清辦事要素、精簡辦事材料、優化事項流程,大力壓縮辦理時限。〔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編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科工局〕

7.健全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全面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加快推進各鄉鎮、各部門業務辦事系統接入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所有服務情況一律由企業和羣眾直接評價,確保服務接入全覆蓋、服務評價全覆蓋,“好差評”結果納入全縣營商環境評價、高質量發展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斷拓寬和完善服務評價渠道,優化評價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通過企業和羣眾的評價推動服務質量的提升。〔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

8.營造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完善縣領導掛點幫扶企業制度,推動形成企業與縣領導常態化互動機制。建立黨政主要領導定期到企業走訪制度,健全政企定期溝通座談機制。建立涉企政策徵求意見建議制度,新政策出台前要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出台後要給企業留足消化和申報準備時間,形成有效的政企溝通和反饋機制。成立企業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企業幫扶、政策諮詢、投訴受理、政策兑現等一條龍“管家式”精準服務,並建立健全“一窗”受理、“限時辦結”、“分類管理”等工作機制。將企業服務工作納入督察的重點內容,加強對企業服務工作的督察檢查。〔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編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科工信局〕

(二)營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9.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嚴格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影響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凡是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存量政策一律予以清理,增量政策一律不予出台。嚴厲查處壟斷性企事業單位違背市場競爭原則指定設計單位、指定設備採購單位、指定安裝單位的“三指定”行為。促進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取消各地政府及部門設置各種門檻限制公平招投標規定,採購人要嚴格履行採購主體責任,及時公開政府採購信息,依法組織政府採購,為企業創造公平參與政府採購的環境。

進一步清理和規範中介服務,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不得設定強制中介服務,行政機關不得指定和變相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全面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建設全縣統一的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堅決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等領域損害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縣直有關單位配合〕

10.全面拓寬社會投資領域和範圍。全面落實社會資本准入前國民待遇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持非禁即入,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領域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在規範性文件、會議紀要、招標文件、政府採購文件中,對民企、外資等社會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大幅度降低或取消社會資本進入健康養老、醫療康復、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准入門檻。加大社會資本投資示範項目推介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PPP項目合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建設、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場化戰略重組。〔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衞健委、縣民政局、縣文廣新旅局〕

11.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進一步規範監管事項名稱、編碼、依據和流程,建立健全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推動實現“照單監管”。推動部門業務監管系統與縣“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聯通,形成以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為總樞紐、縣“互聯網+監管”系統為支撐的一體化在線監管平台。全面匯聚監管數據,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不斷提升風險預警預測和風險防控能力。依託一體化在線監管平台,以信用監管為基礎,進一步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聯合監管和非現場監管效能。〔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信息中心、縣市監局及有關單位〕

12.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深入開展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堅決貫徹執行省市出台的系列企業減負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綜合勞動力成本,繼續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進一步壓減企業用電成本,取消臨時接電收費,按政策減半收取高可靠性供電收費,全面取消電力客户帶電接火費。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用能成本,加快燃氣管網建設,落實降低天然氣銷售價格和天然氣管輸費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綜合成本,鼓勵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方式供應土地,提高用地配置效率。

進一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大力提升以多式聯運為主的交通物流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強化“政銀企”合作,推廣財園信貸通、税貸通、科貸通、小微快貸等信貸產品,依法依規為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完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堅決取締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收費項目。規範安全生產、環保等各種評估費用,降低企業設備的檢測費用。〔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行政服務中心、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供電公司、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金融辦、縣科工局、縣交通運輸局〕

13.提高市場雙向開放水平。積極引進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支持企業集聚抱團參加境內外知名專業展會。全面落實外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並同等享受涉企項目政策和“只跑一次”改革便利。〔責任單位:縣商務局〕

14.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健全“打、控、防、管”市場綜合監管體系,推進監管力量和執法職能整合,建立跨部門、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機制,實現對企業“一次抽查、全面體檢”,建立健全適應現代市場體系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多項監督檢查的,開展綜合執法,下級行政執法機關不得重複檢查。〔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按職責分工,縣直有關單位配合〕

(三)營造健康有序的信用金融環境

15.優化企業融資服務。對標國內一流信貸服務環境,不斷壓縮企業貸款和續貸審批環節和時間。擴大信貸投放總量,繼續深化與駐縣金融機構全方位合作,鼓勵各駐縣銀行向上級行爭取政策傾斜和信貸規模支持;支持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擴大政策性貸款投放。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掛點園區幫扶企業、“百家銀行進千企”政銀企對接、金融專家服務團精準對接活動,持續深化金融定向幫扶工作。

完善融資性擔保體系,逐步建立國有出資融資性擔保體系。大力推廣使用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資服務平台,逐步實現“有求必應、合規授信、應貸盡貸、全程留痕”信貸管理目標要求,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快推進“小貸銀保通”,適時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緩釋基金。大力推廣財税貸、扶貧貸、電商貸等創新產品。

創新融資模式,推廣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模式。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金融機構增加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出口退税賬户質押融資,加大對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人行進賢支行〕

16.鼓勵企業直接融資。大力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充分利用資本市場配置資源、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支持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融資,並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發改委〕

17.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市場主體信用建設,推進全過程信用管理。廣泛應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建立健全信用獎懲觸發反饋機制和聯合獎懲機制,推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落地,健全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充分運用“法媒銀”平台,持續加大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的懲處力度,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長效機制。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招商引資領域信用承諾制度及網上公示制度,建立因規劃調整和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合理補償機制。〔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人行進賢支行、縣金融辦、縣税務局、縣法院,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創業環境

18.強化人才引育留用。大力引進海內外“高精尖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團隊。鼓勵各地各單位對大學生落户提供最大便利,新引進落户且工作在進賢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和技工院校預備技師,以及來進賢面試的非在贛高校應屆畢業生,給予一定優惠政策支持。在科技型企業中試點開展股權激勵、分紅激勵,構建科研人員、管理骨幹與企業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科工局、縣公安局〕

19.建立全方位人才保障體系。完善人才信息庫,建立完善人才任職、户籍、住房、社保、醫療、子女教育、家屬就業等配套政策,對新落户並在進賢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建立人才安家費、生活補貼、購房補貼、人才公寓等多位一體的住房保障形式。加快在開發區周邊建設優質學校、優質醫院以及其他生活配套設施。〔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教體局、縣衞健委、縣税務局〕

20.加大創新創業政策支持。鼓勵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等社會力量獨立或共同創辦多層次多形式的專業化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加快形成 “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比較完整的創新創業孵化體系。加強原始創新,加強重點產業領域的應用基礎研究和顛覆性技術創新,為產業技術進步累積原創資源,實現關鍵核心技術安全、自主、可控。鼓勵企業大力實施技術改造,針對中醫藥產業和電子信息產業開展專利快速審查、維權、確權一站式服務,制定產品創新獎勵辦法,對國際國內有影響力的新產品予以重獎,對企業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和重點新材料產品首批次應用進行獎勵。

推行新產品試點示範項目(工程)建設,加大對創新產品研製企業和用户的雙向支持。遴選創新能力強、成長潛力大、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科技項目和融資支持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深入實施品牌戰略,推動企業打造一批國內外知名品牌。〔責任單位:縣科工局、縣市場監管局〕

(五)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21. 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原則,推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大執法機構整合力度,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執法效率低下等問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行政裁量範圍、幅度。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行政執法機關不得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和相關網絡平台,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移送程序,健全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違法或不正當行政行為。依託 “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市場監管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文廣新旅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

22.加大產權保護力度。全面落實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政策措施,建立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完善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良好環境。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健全國有企業產權保護制度,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平等權利。加大對產權糾紛申訴案件的甄別糾正,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加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懲治力度,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品牌商譽保護。〔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法院、縣市場監管局、縣工商聯〕

23.規範涉企案件辦理。完善涉企案件案前評估風險、案中聽取意見、案結跟蹤回訪制度。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凍結、查封、拘留、逮捕、留置等措施,穩妥發佈涉案企業信息,保障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辦案時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的負面影響。規範涉案財產處置,嚴禁超期限、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開展積壓案件專項清理行動,集中清理長期未結涉企訴訟案件。強化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的監督,嚴禁刑事執法司法插手經濟糾紛,嚴禁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

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不規範、不公正,直接導致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失職、瀆職責任。加大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工作力度,構建規範化、市場化的破產企業退出機制,建立破產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將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清晰的案件納入快速審理範圍。依法妥善快速處理公司決議效力、股東知情權、利潤分配、有限購買權、股東代表訴訟等股東起訴管理層及董事行為不當案件,破解股東訴訟難問題,加強中小股東權利保護力度。〔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

24.增強企業合同執行效力。嚴格落實合同糾紛案件立案登記制,探索自助立案、預約立案、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模式,便利企業解決合同糾紛。符合條件的,實現立案環節100%的涉企糾紛案件當事人“只跑一次”。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行率每年達到90%以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執行程序合格率每年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公安局〕

25.健全多元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建立健全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拓展商事糾紛非訴訟調解領域,探索創新商事糾紛非訴訟調解方式方法,支持企業通過仲裁、調解、公證等便捷途徑解決商事糾紛,多渠道引入人民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商事仲裁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商事糾紛化解,構建“開放式”委託調解新模式,推進開展在線調解試點。構建企業維權“綠色通道”,建立非公有制企業維權服務中心,逐步依法增加企業間、勞資間的糾紛調解、商事仲裁等非訴訟職能。完善商事仲裁、調解、公證與訴訟的銜接機制,不斷健全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

26.營造安全發展環境。全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羣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積極化解項目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矛盾糾紛,嚴厲打擊擾亂企業秩序、封門堵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強攬工程、阻擾施工、強行收取贊助費保護費地盤費等違法犯罪行為。深入推進“法治XX”建設,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快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和網絡三大平台建設,實現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全覆蓋。〔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縣檢察院、縣委組織部、縣公安局〕

(六)營造舒適宜居的生活生態環境

27.不斷優化基礎設施環境。優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快打通“斷頭路”。積極提前謀劃停車場項目,加快停車場項目建設進度,強化已有停車場管理和使用。按照“拆、改、提、留、建”的思路,繼續推進舊城區改造,加快推進集中安置小區建設和老舊社區環境整治工作。〔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城投公司按職責分工牽頭〕

28.持續優化生態環境。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紮實開展生態示範創建和自然保護區監管。打好藍天保衞戰、碧水保衞戰、淨土保衞戰、青山保衞戰,打好環保執法持久戰,加大定期執法、聯動執法和信訪投訴執法力度,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發改委、縣科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1.細化工作舉措。各有關部門要對標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從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用氣、用水、用電報裝、房產交易、獲得信貸等方面,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制定出台配套文件。同時,要圍繞本實施意見中“六大環境”出台配套舉措,明確目標路徑,實行台賬管理、銷號管理,切實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細落實。〔責任單位:縣委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2.強化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確保各項任務按時保質完成。要多渠道多載體開展專項政策解讀,加大典型經驗宣傳,充分展示我縣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決心。要及時聽取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和建議。〔責任單位:縣直有關單位、縣委宣傳部〕

3.加強督查考核。積極做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的跟蹤評估,將優化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工作納入高質量發展考評體系中。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要予以通報表揚;對推諉扯皮、不履行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和組織保障。

同時,要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妥善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法依紀、容錯並舉的原則,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基本條件,合理設置容錯情形和條件,為擔當作為的幹部撐腰鼓勁。〔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考核辦、縣委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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