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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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温徵地安置(2021)第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擬定本次《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徵收目的、範圍及土地現狀
因橫峯街道2021-05-06、2021-05-07地塊(橫峯全域改造XQ010405地塊)建設需要,需徵收温嶺市橫峯街道後洋村集體所有土地0.3535公頃(詳見土地勘測定界)。其中,耕地0.353公頃、住宅用地0.0005公頃。其他情況詳見土地現狀調查成果。
二、徵收土地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及保障內容
1.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温嶺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温政發〔2020〕24號)文件規定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具體為:
地類 | Ⅰ級 區片 | Ⅱ 級區片 | 合計 | |||
面積 (公頃) | 補償標準 (萬元/公頃) | 面積 (公頃) | 補償標準 (萬元/公頃) | 面積 (公頃) | 補償金額(萬元) | |
一類地(耕地、除林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 | 0.3535 | 132 | 0.3535 | 46.662 | ||
二類地(林地、未利用地)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按温嶺市徵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執行。
3.社保安置。按《温嶺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温嶺市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辦法>的通知》(温政發〔2018〕51號)文件規定執行。擬參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數共16人,被徵地單位應按有關規定確認具體參保人數和名單,並辦理相關手續。
4.鼓勵被徵地農民參加就業培訓。
三、農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內容
本次徵地不涉及房屋拆遷安置。
四、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五、 土地徵收經批准後, 由温嶺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內容組織實施。
温嶺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