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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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

“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工作方案

突出問題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省紀委十屆六次全會和市紀委四屆六次全會的部署,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和黨工委”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按照”羣眾點題、部門答題、紀委監督、社會評價”總體思路,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守為民服務宗旨,更加突出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以羣眾“急難愁盼”問題為小切口,及時迴應當前羣眾信訪反映較為集中的民生熱點問題,在全面推進民生領域損害羣眾利益問題集中整治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完善治理機制,聚焦羣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項目開展“點題整治”。

二、整治重點

(一)省紀委監委確定的整治項目(東僑存在的項目)

1.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不規範問題,減輕中國小生課外負擔。

(牽頭單位:教育局、市場監管局)

2.整治城區中國小課後服務覆蓋不足問題,着力解決家長接送後顧之憂。(牽頭單位:教育局)

3.整治困難羣眾“漏保”“漏救”問題,加強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羣體基本生活保障。(牽頭單位:社會事務局

4.整治在建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權益。(牽頭單位:建設局、人局)

5.整治城區範圍內的建築施工、社會生活、交通、工業生產等夜間噪聲擾民問題,開展“靜夜守護”行動。(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

6.整治髒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台問題,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7.整治食品生產環節“兩超一非”問題,確保食品安全。

(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8.整治兒童化粧品非法添加問題,守護兒童用粧安全。(牽頭單位:市場監管局)

9.整治查糾違法停車執法不規範問題,促進交警、輔警執法更規範、文明、合理。(牽頭單位:交警二大隊

10.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規範收費管理等行為。(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

11.整治物業公司侵佔業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開等問題,切實維護業主利益。(牽頭單位:建設局)

12.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問題,規範保障房管理。(牽頭單位:建設局)

13.整治社區集體“三資”管理不規範,合同不規範、個別資產資源被無償佔用等問題,維護羣眾利益。(牽頭單位:社服中心

(二)市紀委監委確定的整治項目

整治個體醫療機構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牽頭單位:社會事務局

(三)東僑紀工委監察組確定的整治項目

在全面抓好省、市紀委確定的整治項目的基礎上,我區着重抓好公租房違規轉租出借等問題整治,規範保障房管理。(牽頭單位:建設局)

三、整治流程及初步時間安排

(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5月15日前)

各牽頭單位要根據上述選題內容,及時制定整治方案,推動整治工作開展。整治方案要明確整治項目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聯絡人;有2個牽頭單位的整治項目,以第一個牽頭單位為主要責任單位,負責牽頭制定整治方案;要把握整治要求,合理確定預期成果,科學設定定量或定性指標,讓整治結果可檢驗、可評判、可感知;要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舉措,分解整治任務,確保責任到人到崗;要堅持分階段、分重點、分步驟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明確階段目標、整治任務和時間安排,逐項落實到位;要堅持開門抓整治,通過門户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媒介向社會公佈整治方案和受理羣眾監督舉報方式。各整治項目牽頭單位請於5月18日前填報“整治工作聯絡表”(見附件1),連同整治方案(正式發文)報送東僑委監察組(黨風政風監督室代收)。

(二)強化監督,過程管控(5月15日至8月15日)將監督貫通整治全過程,對照目標任務、工作舉措、進度安排等,全程跟進監督。東僑紀工委監察組將不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彙總工作進度加強對集中整治發現問題的查處辦理,對重點問題線索,視情開展交辦督辦和直查快辦,對推動整治不力、工作不實的地方和部門,落實約談問責。

(三)嚴格驗收,鞏固成果(9月15日前)

嚴格把握驗收標準,實行“清單化”驗收辦法,確保整治成效經得起檢驗。推動牽頭部門彙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其中,制度清單和成果清單統一由開發區委監察組集中向社會公佈,接受羣眾檢驗。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建立紀委監察組統籌協調、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牽頭單位具體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強日常溝通。細化內部分工,黨風政風室具體負責綜合協調,相關室依職責參與配合,協調推進專項整治。

(二)注重發揮“1+X”監督機制作用嚴格落實黨工委“1+X”監督機制,充分運用部門會商、線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機制,統籌推進重點整治工作。紀委監察組將切實發揮一線監督作用,緊密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督促同級單位落實責任、有效履職,跟進處理問題線索、動態掌握整治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三)規範線索管理。實施問題線索月報制度,牽頭單位有要移送的問題線索,填報《“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線索登記表》(見附件2),於每月20日前報送東僑委監察組;各牽頭單位在開展整治過程中發現涉及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移送相應紀檢監察機關。東僑委監察組建立問題線索台賬,強化交辦督辦,逐一對賬銷號。

(四)嚴明紀律要求。強化對整治工作的全程監管,對工作推進不力、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徹底,整治過程避重就輕、敷衍應付,問題整改消極對待、推諉扯皮,甚至搞虛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聯繫人:楊謝木,聯繫電話:2995827,傳真:2762885

 

附件:1.“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工作聯絡表

2.“點題整治”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線索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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