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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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制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可以有效的預防事故的發生。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五篇,供大家參考。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五篇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一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衞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繫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麪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衞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繫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繫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衞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繫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繫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衞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二
  
  為及時、妥善處理交通事故,做好應急處理及搶險救援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國務院302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交通系統安全管理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全力做好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處置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平安、向上、和諧”的新型交通。
  
  二、組織領導
  
  為及時、高效地協調處理交通安全事故,做到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成立隆昌縣交通系統處置應急事故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手機:xxx)
  
  副組長:xxx(手機:xxx)
  
  成員:xxx、xxx、xxx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運輸安全股,負責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聯繫人:xxx(手機:xxx)
  
  三、事故分類
  
  安全事故標準共分為4類:
  
  1、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個性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報告程序
  
  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預案,主要領導和安全人員務必迅速到場,勘察事故現場,立即組織搶救,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對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等狀況上報交通局。交通局接到報案後,主管局長和安全股長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措施,調集力量有序地組織救援,指導事故處理,並將狀況上報市交通局、縣政府和縣安監局。
  
  五、處理程序
  
  各單位要加強日常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處理潛力,做到防範在先,有備無患。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保護現場、組織搶險和施救,同時,還應通知公安、消防、醫院和工程搶險等部門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護和搶救,不得擅自移動或取走現場物件;因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移動某些物件時,應做好標誌、記錄、拍照或攝錄相。事故現場需經公安部門同意後方可清理。
  
  六、處理機構
  
  成立事故指導組、事故調查組、現場施救組和後勤保障組。組長:馮良,副組長:鄒焰。成員在領導組辦公室調劑,被調劑的人員務必按照各自的職責無條件的服從安排、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嚴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團結協作,相互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搶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七、職責分工
  
  領導組長、副組長職責:親臨現場,負責指揮,聽取彙報,做出決策,對傷者全力施救,主持審核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後,簽發上報。
  
  領導組成員職責:協助開展事故安全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工作: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應急處理信息,聯繫、督促職責單位及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事故現場、處理和善後有關狀況。
  
  八、救援設施
  
  (一)指揮車
  
  xxx
  
  (二)應急救援車、船
  
  客車2台
  
  吊車2台
  
  救護車:1台,電話:xxx
  
  消防車:電話:xxx
  
  專業車輛由局運輸安全股代禮劍負責聯繫。
  
  快艇2艘:xxx
  
  聯繫人:xxx,電話:xxx
  
  所需救援的吊車、拖車、客車、救護車、消防車、船舶等救援設備,由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向有關單位調集到現場。
  
  九、調查和處理
  
  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要認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研究,分清職責,嚴肅處理相關人員,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教育廣大幹部職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同時,按照國家及省市區關於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行政職責追究的有關規定,用心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現場事故調查工作。
  
  在查明原因後,要制定整改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整改措施。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三
  
  為確保校園師生髮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預案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狀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職責、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用心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政府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校園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校園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校園應急指揮就應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校園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帶給救援所需的校園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資料;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職責意識和法制意識。
  
  3、教導處、少先隊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外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狀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務必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狀況報告校長,校長務必掌握的狀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狀況後,首先通知值日行政,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交警或公安派出所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部門領導務必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狀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就應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校園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成員:
  
  1、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狀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身旁教師或學生聯繫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立刻通知校園行政趕赴現場,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並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現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搶救小組組長立刻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
  
  由副組長通知本地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場地教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狀況,派班主任隨車參與救治。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狀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總務處主任組織班主任和在場行政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務必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長:
  
  成員: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資料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決定;事故搶救處理的狀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資料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職責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狀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教導處主任、班主任、輔導員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務必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三)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
  
  成員:
  
  1、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2、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校園在無力調解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辦公室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資料。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4、總務主任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校園、校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事故調查
  
  組長:
  
  成員: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構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四
  
  一、工作原則
  
  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將交通事故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以人為本,促進我鎮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以建立和諧社會為出發點,切實加強領導,制定保障措施,加快提高我鎮預防交通事故的反應和處理潛力。
  
  二、指揮體系
  
  (一)成立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同志任總指揮,同志任副總指揮。其任務主要是對全鎮交通道路安全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必要時協調交警、交通、派出所、綜治、衞生等部門。
  
  (二)指揮部下設4個小組,有關小組和人員應按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做出應急處理反應。
  
  各小組的組成和任務分工如下:
  
  1、應急搶險組
  
  組長,組員由綜治辦、派出所、武裝部成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對現場傷亡人員的救助,控制和穩定事故現場。
  
  2、人員救護組
  
  組長,組員由五站中心衞生院有關醫生組成。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傷員的現場搶救,護送醫院治療。
  
  3、現場保衞組
  
  組長,組員由派出所、交警隊全體民警組成。其主要任務是負責事故現場警戒,維護事故現場,等待有關部門人員到場。
  
  4、善後處理組
  
  組長,組員由交協警、司法所全體成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
  
  三、應急處理操作程序
  
  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傷亡事故報告規定的程序上報,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及成員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各小組成員要按應急處理的4個小組的分工,迅速組織本小組的搶險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小組分工進行搶險救援工作,並由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
    
        對於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五

 

為預防和減少校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潛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個性是制動系統)等狀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個性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校園羣眾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取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取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並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並與司機簽訂安全職責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個性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狀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校園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狀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狀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衞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
  
  成員:校園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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