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用多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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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係到國計民生,責任重於泰山。 你知道怎麼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最新通用多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最新通用多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根據食品安全的有關法規、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實際制定制度。

一、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是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有義務及時、主動、有效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四、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店(單位)的應急處置措施:

1、採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

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症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3、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現場,控制和保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便有關部門採集、分析等。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情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10個,在園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衞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後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 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衞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救援工作的現場應急處置,包括採取控制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並負責中毒人員的救護、輸送就醫、指導自救和互救以及信息溝通等工作。

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着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啟動應急預案。

2、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檢查。

3、同時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中心校、衞生院等部門報告。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誇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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