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本級重大氣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報告黨政主要負責人實施工作方案
2021年桂林市本級重大氣象信息和重要汛情
旱情報告黨政主要負責人實施工作方案
為貫徹《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重大氣象信息和重大汛情旱情報告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規定(試行)》(桂辦發〔2014〕2號),規範桂林市本級重大氣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報送工作,確保桂林市領導及時準確掌握全市重大氣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有效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桂林市本級重大氣象信息報告
(一)報告內容
重大氣象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嚴重的致洪、致災暴雨;嚴重的致災強對流天氣;嚴重的連續乾旱;嚴重的雨雪冰(霜)凍等低温災害;其它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重要氣象信息。(桂林市重大氣象信息具體標準詳見附件1)
(二)報告方式
根據實際需要,重大氣象信息報送可選擇電話、專報、當面報告和傳真等有效方式。其中,對於中短期預報和氣候預測等時效較長的重大氣象信息,採用《重大氣象信息專報》報送,並可同時採用電話、短信、傳真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對於突發重大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報和預警信息,可採用電話、短信、傳真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
(三)報告程序
《重大氣象信息專報》由桂林市氣象局主要領導或其指定的局領導簽發。《重大氣象信息專報》報送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市委辦、市政府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當採用電話、短信、傳真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重大氣象信息時,桂林市氣象局主要領導或其指定的局領導負責向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報告;同時桂林市氣象局分管領導或桂林市氣象台台長負責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二、桂林市本級重要水情信息報告
(一)報告內容
重要水情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重要實時雨情、江河水情;重要洪水預警預報、旱情分析預測等信息;重大險情處置、重大災情應對需要的水情;其他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重要水情信息。(桂林市重要水情信息具體標準詳見附件2)
(二)報告形式
重要水情報告以《桂林市重要水情專報》報告為主;當遇到緊急情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話、短信、當面報告等時效性較強的方式報告。
(三)報告程序
《桂林市重要水情專報》由桂林水文中心主要領導或其指定的其他領導簽發,《桂林市重要水情專報》報送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市委辦、政府辦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當採用電話、短信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重要水情信息時,桂林水文中心主要領導或其指定的局領導負責向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報告;同時桂林水文中心分管領導或水情科科長負責向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桂林市重要水利工程信息報告
(一)報告內容
重要水利工程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氣象部門預報的降水將導致大型水庫(水電站)溢洪,且下泄流量大於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影響下游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大型水庫(水電站)溢洪達到或預測即將達到設計下泄流量;水庫、電站、涵閘、泵站、堤防以及其他防洪工程出現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險情並需要搶險的。(桂林市重要水利工程信息具體標準詳見附件3)
(二)報告形式
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話、短信、當面報告等時效性較強的方式報告,接着立即書面報告。
(三)報告程序
當採用電話、短信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重要水利工程信息時,市水利局主要領導或其指定的局領導負責向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報告;同時市水利局分管領導或業務科科長負責向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四、桂林市本級重要汛情旱情信息報告
(一)報告內容
重要汛情旱情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領導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及進展、重大險情、重大洪澇災情、重大旱情、啟動應急響應、其它需要報告情況。(桂林市重要汛情旱情信息具體標準詳見附件4)
(二)報告形式
根據汛情旱情的緊急程度,重要汛情旱情報告可選擇簡報、專報、當面報告、短信、電話等有效方式。其中,對於領導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及進展、重大幹旱災情、啟動應急響應等信息,可採用《防汛抗旱簡報》報送,可同時短信方式報告;對於重大險情、重大洪澇災情等信息,採用電話、當面報告、專報、簡報等方式報告,同時輔以短信報告。
(三)報告程序
《防汛抗旱簡報》、專報經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同意後報出。《防汛抗旱簡報》報送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市委辦、政府辦;同時送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專報報送桂林市市委書記、桂林市市長、桂林市市委副書記、桂林市分管副市長。
當採用電話、短信或當面報告等方式報告重要汛情旱情時,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或其指定的市應急管理局領導負責向桂林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桂林市黨政分管領導、祕書長、分管副祕書長報告;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桂林市政府辦公室祕書科有關領導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桂林市氣象局、市水文中心、市水利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合理制定信息報送的內部流程,同時做好報告情況及反饋情況的記錄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時,要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應對工作。同時,將本系統所掌握的防汛抗旱重要事項、防汛抗旱工作進展情況等及時報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三)接到桂林市領導批示後,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實,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附件:1.桂林市重大氣象信息具體標準
2.桂林市重要水文信息具體標準
3.桂林市重要水利工程信息具體標準
4.桂林市重要汛情旱情信息具體標準
附件1
桂林市重大氣象信息具體標準
天氣類別 | 具體標準 |
暴雨 | ①監測或預報全市有≥50%的自動站有暴雨,或≥20%的自動站有大暴雨,或有持續2天以上≥40%的自動站有暴雨,並可能造成嚴重災害; ②桂林轄區的江河流域超警戒水位,預報該流域上游仍將出現較大範圍強降雨過程; ③發生暴雨洪澇災害時,預報洪澇區或上游區域仍有強降雨; ④監測或預報局地出現特大暴雨,並可能造成嚴重災害。 |
強對流 | 監測或預報有大範圍的,並可能持續影響下游的嚴重致災的局地冰雹、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 |
乾旱 | ①監測到全市≥70%的自動站達到氣象乾旱重旱以上等級,或≥50%的自動站達到特旱, 並預報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將造成重大影響。 ②監測到局部出現嚴重旱情,並造成重大影響。 |
低温冷害 | ①監測或預報全市有6縣站以上出現低温雨雪天氣,預計未來持續三天以上。 ②監測或預報有9縣站以上出現霜凍或冰凍,未來持續3天以上。 |
其它 | 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重要氣象信息。 |
附件2
桂林市重要水文信息具體標準
水情類別 | 具體標準 |
江河洪水 | ①桂江干流桂林、陽朔、平樂河段發生超過5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②其餘江河縣城段發生超過1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者二個以上發生超過5年一遇洪水。 ③5個以上雨量站日降雨量超過300毫米或1h降雨量超過120毫米或主要一級支流較大範圍出現特大暴雨洪水。 |
乾旱 | ① 桂江因長期乾旱,來水量影響飲水安全、通航安全,涉及組織流域調水安排的。 ②以江河為唯一飲用水源的縣級及以上城市,其水源地來水量嚴重乾枯,造成飲水困難人口超過水源地供水總人口30%以上的。 ③兩個縣以上發生嚴重乾旱或五個縣發生中度乾旱的,即有兩個縣以上發生連續2個月的月降雨量偏少80%以上,或5個縣同時發生連續2個月的月降雨量偏少60~80%。 |
水質異常變化 | ①可能影響縣級及以上城市用水安全,或者可能導致跨設區市界、省界、國界影響的。 ②可能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的。 |
其它 | 其他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重要水文信息。 |
附件3
桂林市重要水利工程信息具體標準
事項 | 具體標準 |
重要水利工程 | ①氣象部門預報的降水將導致大型水庫(水電站)溢洪,且下泄流量大於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影響下游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②大型水庫(水電站)溢洪達到或預測即將達到設計下泄流量; ③水庫、電站、涵閘、泵站、堤防以及其他防洪工程出現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險情並需要搶險的。 |
其它 | ①受地震等自然災害影響,導致水庫垮壩等嚴重次生災害及處置情況; ②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汛情。 |
附件4
桂林市重要汛情旱情信息具體標準
事項 | 具體標準 |
領導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 | ①國家防總、自治區領導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批示指示; ②國家防總、自治區緊急工作會議部署; ③國家防總、自治區領導到一線檢查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
災情 | ①4個以上的縣(市、區)發生洪澇災害,且有2個以上縣(區)災情為較重以上或1個以上縣(區)災情為嚴重以上; ②因洪澇及次生災害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 ③被洪水圍困人數超過10人且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 ④出現鄉(鎮)級以上城鎮受淹面積超過50%的或城市交通、通訊、電力受損30%以上的; ⑤有4個以上縣(市、區)出現旱災情,且旱區農作物(含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下同)受旱面積佔當地農作物播種面積達25%以上、成災面積佔受旱面積達30%以上; ⑥乾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口占受旱人口總數達20%以上,且需送水人口5000人以上; ⑦因乾旱造成縣級以上城鎮供用水源緊張並造成供水危機的。 |
啟動應急響應 | 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Ⅲ級(含Ⅲ級)以上洪澇災害、乾旱災害應急響應。 |
其它 | ①防禦暴雨導致的洪澇災害取得顯著成效,避免了重大人員傷亡或避免可能出現危及工程安全的重大事故; ②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汛情旱情。 |
抄報: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市委辦、市政府辦
桂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