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建築施工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方案

來源:巧巧簡歷站 1.04W

預防建築施工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方案

     

為加強在建房屋建築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切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高處墜落事故,按照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決定在全市開展在建房屋建築工程現場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增強作業人員安全意識,着力解決全市在建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各類高處作業中存在的專項方案不完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突出問題,有效預防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的發生。

重點整治內容

高處作業應嚴格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201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有關規定和標準要求以及我市相關文件要求,突出以下內容的整治:

(一)抓實抓全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認真做好入場安全教育。作業人員入場前,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嚴把入場教育關, 做到不漏一支隊伍、不漏一名工人。通過管理人員授課、播放安全教育視頻、安全體驗等方式,認真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讓作業人員充分了解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知識。要突出做好臨時招用人員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未經安全教育或考核合格,不得上崗。

2.嚴抓班前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要作為一項不可或缺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有效性,教育要“講清楚”、“聽明白”、“做到位”。上班前,班組長要告知當天作業部位、作業內容的風險點和安全防範措施,認真檢查作業人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並對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確認。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班前安全教育活動的監督,每天將班前教育情況拍視頻上傳至微信工作羣。

3.紮實做好經常性安全教育。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培訓,完善教育培訓制度,落實安全教育責任,紮實做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一是有效張貼安全知識宣傳掛圖。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兩側、宿舍區、食堂等人員密集區域要張貼安全知識宣傳掛圖,有條件的工地要在適當位置設置電子顯示屏,循環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二是有效落實職工夜校制度。各項目部要堅持好職工夜校創辦活動,制定授課方案並組織實施,充分利用業餘時間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講授、安全知識競賽或網絡視頻培訓等教育活動。三是有效開展企業安全巡講活動。各施工總承包單位要組建由安全管理工作經驗豐富、業務能力強的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教育宣講隊,精心製作安全教育課件,對本單位所屬項目現場作業人員開展巡迴宣講,提升安全教育質量。

4.積極開展建築施工體驗式教育將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積極推廣體驗式安全教育培訓。要充分發揮建築施工安全和裝配式建築施工體驗式教育基地的作用,鼓勵企業組織人員到基地開展安全體驗、培訓考核、體檢體測等全方位體驗活動,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有條件的工地,施工單位可在施工現場建立本項目安全教育體驗區,組織作業人員參與體驗式教育作業人員體驗施工現場危險事故的發生過程和後果,並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以及緊急情況的安全對策,達到提升業務技能、提高安全意識的目的

(二)抓嚴抓牢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發和使用管理。

1.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配發。施工總承包單位是現場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統一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2.全員參與管理。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均應擔負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全員參與對工人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督促,以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糾正工人不正確佩戴或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的行為。

3.滿足特種作業需求。各單位要給塔機等特種設備的攀爬人員配備滿足防墜需求的防護用品。塔機爬梯頂部要設置速差防墜器,鈎鎖固定於塔機底部,塔機司機、檢查維護等人員攀登塔機時應將安全帶固定於速差防墜器鈎鎖上,滿足安全需求。

(三)抓緊抓細重點部位和重要環節的管控。

近年來,我市高處墜落事故主要發生於電梯井、簡易作業平台、臨邊施工作業、鋼結構施工等主要部位和環節,各單位各項目部要按照“有邊必有欄、有洞必有蓋、有欄無蓋必有網、施工電梯必有門”的要求,在全面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基礎上,突出做好對上述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管理,嚴抓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

1.強化電梯井安全管理。一是編制專項方案,各項目部要編制電梯井防護專項施工方案,對防護形式、防護重點、設施維護、防護責任人等內容進行明確,並按方案組織實施。二是明確責任,電梯井防護設施的搭設、拆除和日常檢查、監護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並在電梯井口部位張貼監護人姓名、電話等信息。三是開展巡查,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每天對電梯井防護情況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要留存備查。四是嚴防拆除,井內防護設施拆除作業時,應嚴格控制由高至低逐層進行,不得違規作業。

2.強化簡易作業平台安全管理。一是嚴格使用前驗收,簡易作業平台應具備基礎牢、架體穩、板滿鋪、安全帶掛設方便等條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使用。二是專門防護教育,對平台作業工人進行專門安全教育,突出強調安全帽繫緊帽帶,安全帶全程掛設等防護細節,確保防護用品在意外發生時起到關鍵作用。

3.強化臨邊洞口處作業安全管理。一是明確安全帶掛設位置,在臨邊洞口處砌築抹灰、外窗安裝、防腐保温等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應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帶的掛設位置,並查驗個人防護用品佩戴情況;二是設置警示標誌,在臨邊洞口處作業時,要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提醒人員請勿靠近。

4.強化鋼結構施工安全管理。一是鋼結構施工前,施工、監理、分包等單位相關人員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二是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詳細告知作業人員登高、懸空作業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並仔細查驗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佩戴安全帶、安全帽、防滑鞋等個人防護用品。三是高處作業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監護,對現場安全情況進行不間斷地巡查,及時制止“三違”行為。四是六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登高與懸空高處作業。

三、整治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按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提高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10月1日-10日)。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各施工單位要按照《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2016)和本方案有關要求,結合建築施工現場高處墜落事故的特點,研究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並做好部署和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10月11日-2021年1月31日)。各施工單位項目部要按照相關規範、技術標準和專項整治方案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方案和管理措施,並對照專項整治內容,組織建設、監理、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等單位對工程現場每個單體、每個樓層、每個重要部位、每個關鍵環節進行全面、深入、細緻、徹底的自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填寫《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自查表》(見附件1),一份在辦公區公示、一份留存、一份報送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施工單位分管負責人要成立檢查組,對本單位所屬建築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對自查及整改情況要在單位內部通報,接受本單位從業人員監督。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督促所屬建築工程相關單位紮實開展自查自糾行動,對整改不力、行動遲緩的要採取罰款、扣分或停工等有效措施,依規追究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9月30日)。

在企業和項目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對本區域內建築工程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拉網式大檢查;11月1日-20日,青島市安監站對各區市建築工程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在檢查過程中,要邊查邊改,以檢查促整改,做到檢查、整改、複查閉環管理,督導相關單位制定完善各項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管理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施工安全。檢查情況要在本區市內範圍內進行通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對本區域內建築項目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系統總結整治經驗、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效。10月10日前,請各區市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將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通過金宏網報青島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聯繫人:王超, 電話:85062911)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進場單位安全監督告知制度。各分包單位正式進場一週內,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將勞務分包、專業承包單位審核情況報送本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安監人員應到現場查驗各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並對各專業分包單位進行安全交底,告知相關單位安全生產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二)建立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獎勵機制。施工單位應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籌集專項獎勵資金,在現場作業人員主要活動區域設立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公佈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現場安全隱患的,視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給予舉報人一定的資金獎勵。要參考學習中建八局“行為安全之星”、“平安班組”等經驗做法,制定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評選“行為安全之星”、“平安班組”活動,對遵章守紀的作業人員給予一定的資金或物質獎勵,逐步引導作業人員變“被動安全”為“主動安全”,規範作業人員安全行為,減少或杜絕“三違”安全問題的發生。

(三)嚴格執行《安全日誌》制度。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印發青島市建築工程監理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日誌的通知》,認真落實職責,開展安全檢查,每天對操作層、地下室、各種臨邊洞口、各種作業平台等重點部位的高處作業情況,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等開展日常檢查,認真填寫《安全管理日誌》、《每日安全安全旁站》、《每日安全檢查》。每日安全檢查和每日安全旁站情況,監理單位應於每天18點前通過微信報工程所在地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監督人員。

(四)大力推廣高處作業新技術。

1.大力推動智慧化工地建設。堅持科技興安的思想,積極推進智慧工地建設,鼓勵施工單位建立企業和項目部兩級信息化安全監控中心,將重大隱患源監控、施工人員定位、場區無線智能廣播、BIM+VR體驗、臨近危險源智能報警、卸料平台監測報警燈等信息化管理手段應用到施工現場,提升施工現場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護水平和信息化監管水平。

2.加大整體提升式腳手架的推廣應用力度。鼓勵施工單位加大使用整體升降腳手架的範圍,提升現場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水平。主體施工時,電梯內施工時,提倡使用整體提升式操作平台。

3.積極推廣應用新設備。曲臂車、升降車等高處作業機械設備具有移動靈活,升降平穩,載重量大,操作方便等特點,能夠實現物料舉升、起重吊裝和載人高空作業。在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推廣使用曲臂車、升降車進行懸空作業。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部門要本着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任的態度,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市安監站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分管站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區片負責人為組員的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範圍內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其它區市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各區市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指導本區域內各企業開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培訓,營造良好氛圍。各企業要以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以真實事故案例為典型,利用安全教育、職工業校、張貼標語等手段,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教育,開展安全隱患有獎舉報,發動廣大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到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工作中,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責任落實,強化工作指導。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施工安全監管責任,通過召開示範工地觀摩會、舉辦專家專題講座、安全監管交底等多種方式,指導施工、監理、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單位認真學習掌握行業規範、標準、規程,準確掌握高處作業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規範搭設方法,切實將各項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安全防護措施落到實處。

(四)加大執法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各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加大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高處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對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程立即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整改不到位或拒絕整改情況的,要依據《青島市建築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問題處理細則》(見附件2)和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嚴厲處罰;在專項整治期間,一個建築工程累計受到兩次及以上嚴肅處理的,取消該工程安全生產評優評獎的申報資格,以嚴格執法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力爭通過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實現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防護設施、作業行為標準化,建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防範和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

附件:  1.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自查表

2.青島市建築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問題處理細則

      

 

               

 

 


 

附件1

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自查表

工程名稱:                                      形象進度:                       檢查日期:          

 

序號

檢查內容

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

整改措施及複查情況

1

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安全員到崗履職情況

 

 

2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編制情況

 

 

3

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等開展情況

 

 

4

各類作業平台、卸料平台等設施搭設、驗收情況

 

 

 

“四口及五臨邊”防護情況

 

 

 

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安全繩的質量、配備、佩戴或設置情況,懸空作業是否設置牢固、可靠的安全平網

 

 

 

高處作業時,監護人員到位、履職情況

 

 

 

懸空作業、攀登作業防護情況

 

 

 

塔機、施工升降機管理情況

 

 

 

各類腳手架、吊籃管理情況

 

 

 

注:檢查情況、現場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照片應附於本表格後並作相應的文字説明。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附件2

青島市建築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安全問題處理細則

 

序號

類別

違反標準認定條件

處理規定(青島市建築市場主體信用考核扣分)

建設單位(分)

施工單位(分)

監理單位

(分)

勞務單位

(分)

1

安全帽

(1)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的;

(2)安全帽2頂以上不符合要求。

5

3

3

5

2

安全網

(1)在建工程外腳手架架體外側未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

(2)安全平網未設置或設置不規範的;

(3)安全網質量不符合要求。

5

5

3

 

5

 

3

安全帶

(1)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系掛安全帶;

(2)安全帶質量不符合要求。

5

3

3

 

5

 

4

臨邊防護

(1)臨邊防護設施的構造、強度不符合規範要求;

(2)作業面邊沿無臨邊防護。

5

3

3

5

5

洞口防護

(1)有2處以上孔、洞未採取防護措施或防護不符合要求的;

(2)電梯井內未按每隔兩層且不大於10m設置安全平網或每層搭設硬防護的。

5

3

3

 

5

 

6

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通道口防護

(1)樓層通道兩側未進行封閉;

(2)防護門未關閉或設置不符合要求。

 

5

3

3

 

5

 

7

攀登作業

(1)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部墊高使用;

(2)摺梯未使用可靠拉撐裝置;

(3)梯子的材質或製作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

5

3

3

 

5

 

8

懸空作業

(1)懸空作業處未設置防護欄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人員未系安全帶。

5

3

3

5

9

塔機

(1)塔機爬梯未設置速差防墜器;

(2)塔機底部未設置防護圍欄;

(3)塔機未設置防攀爬裝置。

5

3

3

5

 

其他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方案或需論證的未組織專家論證。

5

5

3

5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檢查的。

5

5

3

5

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5

5

3

5

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各類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或未進行有效整改的。

5

5

5

 

5

未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

5

3

3

5

卸料平台等設施搭設不符合要求的。

5

3

3

5

未定期組織高處作業設施驗收。

5

3

3

5

未組織高處作業培訓教育、未開展班前安全教育活動。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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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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