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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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成為農民羣眾關注的熱點、焦點,也是農村基層幹部產生違紀違法的主要誘因。加強對農村集體所擁有的資產、資源、資金(簡稱“三資”)的管理,是認真貫徹《××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具體體現。

鄉鎮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彙報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鎮黨委、政府多次就集體資產監管問題在兩委會上進行研究。**年底,我鎮根據上級有關精神,針對鎮村集體資產現狀,成立了鎮集體資產監督領導小組,由鎮長擔任組長,統一協調,由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具體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協調。**年初,我鎮成立了以紀委為主體的鎮集體資產監管辦公室,配備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對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的工作。各村也相應成立了監管小組。同時配備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各項制度上牆,工作職責明確,鎮集體資產監管工作正式開始運作。為了提高幹部羣眾對加強和規範鎮、村集體資產管理的認識,我鎮多次在村幹部會議、鎮幹部會上強調該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廣泛宣傳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辦公室也多次對村級監管員進行業務培訓,努力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集體資產的水平。

(二)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我鎮用兩年(**至**年)的時間,按縣紀委的統一部署,在全鎮開展了“四項清理”工作,期間填報各類報表26種,總結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編資料5冊4卷。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監管辦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户、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並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範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資源登記簿。並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了盤點後,填寫《固定資產清查登記表》、《惠農資金清查登記表》、《貨幣資金清查登記表》,較為全面詳細核實帳內帳外資產及其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特別是林業資源,按林改面積為基數,按照當前實際情況進行詳細分類登記,並備份合同向監管中心備案,對一些面積,數量有疑義的資源、產權,進行實地丈量、核實、界定。

(三)實事求是,合理處置

摸清家底後,監管辦根據審核後的資產審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實有和虛有進行界定,由“中心”指導村做出財務調帳和銷帳,兩年共盤點處置195萬元的不實資產。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處理意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後上報審批;對實際價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由村兩委提出意見,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後予以公示,無異議之後,填寫集體資產處置審批表,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後上報審批。只有經過這些程序,才能進行資產處置,處置結果張榜公佈,並將處置結果報鎮監管辦備案,會計服務中心調帳、銷帳。

(四)明晰台帳,管好資產

通過對村級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合理處置,各類經濟合同的清查、補籤後,鎮集體資產監管辦根據審核後的資產呈批表,對每一項固定資產及時做出帳務調整,根據資產資源盤點核實處理後的實際情況建立經營性固定資產台帳、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台帳、經濟合同台帳,詳細登記每項資產、資源的數量、價值和當前的管理使用情況,建立管理台帳,各種台帳一式兩份,村級存檔一份,監管辦存檔一份,切實做到帳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礎上,我鎮對所有村級經濟合同進行了清理和規範,特別是對口頭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續,並建立經濟合同管理台帳。通過清理,進一步規範各類經濟合同350份,標的額50多萬元,真正做到村級資金來源清楚,依據清晰。

 (五)精心組織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0XX年認真執行《縣政府關於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通知》,抽調財經所骨幹組成審計小組,對各行政村的“三資”管理狀況進行了審計,清理審計資產總額達到1000多萬元,鎖定村級債務193萬元,審計中查出違規違紀資金550筆,25萬元。根據審計結果,對個別村幹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有效地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通過審計,農民因農村財務問題引發的上訪問題比審計前下降了55%。

二是規範運作

1.精心佈置,成立機構,取消帳户,統一報帳

成立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其人員從財經所抽調責任心強、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組成,核算中心實行集中核算,集中開户統管二十六個帳户。經鎮村兩級研究,中心與各村簽訂“村帳託管委託書”、“村帳託管協議”、“村級帳户託管協議”。取消了各村原有帳户,由核算中心開設統一的銀行帳户,取消各村出納崗位,設立報帳員,在單位負責

人的領導下,負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向中心報帳。

2.落實制度,責任到人,加強管理,收支平衡

根據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員的相關職責制訂了上牆《會計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圖》、《中心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心資金出納崗位責任制》、《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工作,工作到人,責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須及時足額解入中心帳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額支出由報帳員按報銷程序以備用金直接支付,再由報帳員到中心報帳,經中心會計審核後由中心出納付款。各村的大項支出,經單位申請,領導審批後採取轉帳的形式或由報帳員向中心預借一定的款項,並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心結帳。一是支出入賬嚴格把關。“中心”對於財務票據入賬要做到“五不入賬”:即沒有經手人簽字的不入賬,未經民主理財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蓋章並簽署意見的不入賬,未經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聯籤的不入賬,應當經過村兩委研究而沒有研究的不入賬,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開支不入賬。“中心”要對村兩委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進行核實把關,並將會議記錄等有關資料備份留存,連同支出票據一起入賬。二是收入及時足額入賬。農村集體取得的各項資金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中心”。監管辦深入村組核查有關經濟往來賬目,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三是資產變動情況及時入賬。“中心”要加強對村級集體投資項目招投標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的動態監管,審查公開競價、招投標程序是否按規定進行,結果是否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入賬時,應當留存會議記錄和相關合同等資料備案。四是定期公開“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至少每季度彙總一次行政村“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出具書面材料並加蓋“中心”印章後交由各村向羣眾公佈。村民有權到“中心“查詢本村組“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不得拒絕。五是動態監管,定期核查“三資”管理使用情況。“中心”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動態監督,定期核查。每年應至少對所代理的行政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檢查一次,防止“三資”變動隱瞞不報等情況發生。

一、健全組織,宣傳發動,為“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奠定堅實的幹羣基礎過去由於實行分散財務管理,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組財務、資產、資源管理混亂,幹羣關係緊張,正常工作難以開展等問題不斷髮生,影響黨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制約全鄉經濟社會的健康快速發展。黨委、政府把此次“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視為鞏固税費改革成果,密切黨羣幹羣關係,踐行“三個代表”思想的重大舉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實處。

二、深入調查,集思廣益,制定切實可行的“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在開展“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前,我們從全鎮抽出40多名羣眾代表,和財政所全體工作人員利用兩天時間,結合我鎮各村實際情況,借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試點鄉鎮經驗,制定出《××鎮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了“三資”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職責。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按照六個階段進行:1、宣傳發動;2、調查摸底;3、集中整改;4、規範管理;5、總結經驗;6、建立長效機制。實施方案的制定為我鎮開展農村“三資”委託服務工作指明瞭方向。

三、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順利推進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我們依託財政所,成立了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財政所長兼任服務中心主任。按照現代化辦公要求,投資2萬多元對辦公場地進行重新裝修;辦公室進行了粉刷,並配齊了電腦、打印機、檔案櫃、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建成設備齊全、服務優良、電算化程度高的委託代理務中心辦公場所。

為順利完成“三資”清理工作,我們主要抓好了四個環節:1、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摸底方案;2、成立財務審計小組,按照“紀委監督、三資辦牽頭、‘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具體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村級清產核資工作;4、落實專人負責,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設立一名會計、一名出納員,負責村級“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

四、檢查驗收,查漏補缺,彌補“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漏洞

各村“三資”清理工作結束後,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工作進行了評比驗收,召開

“三資”工作專題會,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了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部分村機動地、閒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統計工作中,只依據原來的統計數據,未重新統計,導致出現遺漏現象;部分村在對“三資”統計情況公示時未公示明細,羣眾產生疑慮;部分村在召開羣眾大會時違反規定,參與羣眾代表未達到全村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限定各村在兩天內完成整改。

五、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鞏固“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成果

為使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真正實現“開花結果”,我們加強了對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村報帳員的資格審查和業務培訓。同時,制定了《××鎮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鎮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服務承諾、責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資”管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了“三資”委託代理工作的規範運行。

在制度建設中,實行村財鄉管,我們突出抓好財務開支申報審批、審計制度,堵塞漏洞,拒絕不合理開支,做到“八個不付款”:即沒有單據不付款;未經主管領導審批不付款;超越權限不付款;開支不當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數量、金額不清不付款;單據塗改不付款。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三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單位的內部事務,依靠制度、票據、技術手段完成工作,實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規範了管理,加強了約束,同時有效地從源頭上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我們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員落實是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保證;鎮村配合、上下聯動是做好“三資”工作的關鍵。實行“三資”委託管理後,規範了村組集體“三資”運營,保護了農村“三資”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預防了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了從“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從“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從“暗箱操作”向“陽光操作”的轉變。總的來看,我鎮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但是,此項工作仍處在探索實踐階段,總體水平還不高,工作中還有許多不足,下一步,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我鎮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進一步推動我鎮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與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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