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村級財務工作調研報告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1W

根據縣政協統一安排部署,鎮政協工委組織六人專門的調研小組,於本月26日、27日,利用兩天時間對長鋪社區和馬塘村近一年來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調研,通過與村(社區)兩委幹部及部分羣眾座談,廣泛聽取意見,形成本調研報告:

鎮村級財務工作調研報告

一、村級當前財務管理的基本狀況。

從調研的情況看,我鎮村級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總體上較好,基本上達到了制度建立、執行規範、監督有效的要求,村級組織運轉逐步規範。

(一)建立了村級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各村普遍較為重視村級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鎮黨委、政府出台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實際制定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辦法,對資金的撥付、流程、使用、報賬、監督等都作出明確規定,切實管好用好村級財政資金。通過各項管理制度的下發和完善,為村級資金的規範管理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從而使村級財務工作規範化。

(二)全面實施了“村財村用鎮代管”制度。我鎮在並村後,率先在全縣實行村財鎮管的辦法,鎮專門設立聯管辦,工作人員在鎮財政所內調配、鎮根據實際進行適當的補充,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在堅持村級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統一開户、分村設賬等原則,將村級各類財政補助資金、專項資金納入管理範圍,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村級資金管理辦法進行支出管理,確保了村級運轉補助資金的安全運行,實行“村財村用鎮代管”制度,確保了村級資金專款專用和集中核算,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對村級財政資金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在做好村級資金日常管理的同時,還高度重視資金的使用監管工作。一是普遍推行村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定期向村民公開村級財務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村級支出票據須經經手人簽字、書記審核、主任審批和村民理財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審核後才能予以報賬。二是建立並完善了村級財務年度審計、村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等制度,對村級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村級支出行為。

二、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困難。

從這次調研的情況看,我鎮各村通過不斷加強和完善、民主理財制度建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規範使用每筆資金,全面實行村務公開,村級財務的規範管理工作取得了較明顯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村級運轉經費保障水平仍顯偏低,村級財政資金收不抵支,村級壓力加大。財政轉移支付補助資金已成為村級組織收入的主要來源,但近年來,隨着我鎮大力開展民生工程建設以及着力提高社會事務的全面發展,村級財務支出逐年增加,主要體現在:村村通公路及組級公路的建設與修繕;水費難以收繳而村級又必須墊付;計劃生育、社會綜治成本較高;銀行和社會借款利息等等,在一定程度上為村級財政帶來極大的壓力,從調研的兩個村(社區)來看,村級資金收入總額平均為9萬餘元,總的支出為平均21萬餘元,村均缺口為12萬餘元,以上的缺口資金還不包括每年銀行和社會借款所形成的利息(社區近5萬元,馬塘每年近15萬餘元),資金收入不能平衡按規定應支出的標準,據調研分析,有缺口的村大多數是本來經濟基礎就很差,發展的後勁也不是很足,而鎮財政也十分拮据,自籌和調控能力差,如需鎮村自籌解決,這一部分資金難到位,這在當前也是我鎮其它村所面臨的一大難題。

二是配套政策出台滯後,集體減負難。中央一再要求減輕村組和農民負擔,現在農民的負擔減下來了,但村組集體的負擔卻難減下來。農村中心工作比如換屆選舉、招商引引資等無經費來源,導致新增債務。在落實政策方面,一是離職村幹部,上級有給予適當生活補助的政策,村級需支村部分生活補助險金。二是農村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難。按照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原則,村集體沒資金,實行一事一議人心不齊,很難開展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從某種方面講會阻礙農村經濟的發展,關係到農民生產生活的一些實際問題難以得到解決。三是村級債權難以回收,債務難以化解。村級包袱越來越重,已影響到村級的正常運轉。

三是財務制度執行不規範。從調查中查閲資料情況看,有些村雖建立了較完備的財務制度,卻形同虛設,在實際操作中,執行極不規範。簽字手續不齊全,出現庫存條據過大,結算不及時,自報自批,自收自支,報銷憑證等會計手續很不規範等財務問題。

四是賬目設置不全,原始憑證等檔案資料失真。當前村級會計工作中的主要問題之一是會計賬簿、科目設置不規範。有的只設現金賬而不設台賬、財產賬和往來賬;有的總賬、明細賬、保管賬、現金賬及各種報表資料都由一人負責,自買自報。財務人員素質不高,目前絕大部分村財會人員未受過系統完整的專業知識培訓,文化程度不高,乾脆不設賬、不記賬。會計檔案管理不規範,很多村辦公條件差,沒有專門的檔案 室,有的甚至放在會計家中,由會計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難免有遺失,會計人員調整後,會計檔案移交經常時出現困難,檔案不全,資料丟失,這些都是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

三、對抓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為了進一步做好我鎮村級財政管理工作,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加大對村級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村級正常運轉。當前為保障基層政權組織的正常運轉,對村級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收支缺口應按縣級以上轉移支付的辦法,給以全部補助。不給村級新增一點壓力,以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

二是加大對村級公共事業的扶持力度,減輕村級的壓力。由於目前村級組織收入來源減少,導致村級公共事業的發展緩慢甚至停滯,影響了農村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村級組織對此是有心無力。因此上級政府應加大對村級公共事業的扶持力度,減輕村級組織的支出壓力

三是積極化解村級債務。當前,村級主要負擔是債務纏身,債台高築,面臨着巨大的壓力,在國家的政策支持下,村級有針對性地採取了“財務清理化債、化轉債務降債、削減高息減債、清收債權還債、發展經濟化債、落實減負政策清債”等辦法和措施化解農村債務。但目前村級負債還是比較大,調研的兩個村長鋪社區目前是負債91萬餘元,馬塘村負債188萬餘元,日常工作都是在負債中運轉,債務化解在村級努力的同時還要通過各級政府協調,幫助村級債務化解。

四是進一步規範村集體財務核算。一方面村級增設會計崗位,可以實行村級會計由鎮黨委任命,切實提高會計隊伍地位,保證隊伍穩定性,確保財務連續性,加大監管力度,避免村幹部干擾財務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實行“村財鎮管”辦法,即村賬由鎮代管,村只設出納員,由鎮聯管辦每月集中辦公記賬,村級各項收支必須通過鎮聯管辦審核入賬,定期向村公佈當月帳情,從而從源頭上控制非法開支。

五是加強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應建立健全農村審計專門組織,配備一定數量專職審計人員,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樣審計,做到“民主評議,逐月定審,季度複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是提高村級運轉財政補助標準。鑑於村級組織運轉仍較為困難,財政補助標準較低的實際,建議上級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增加村級運轉財政補助標準,進一步緩解村級組織運轉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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